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释义】本条是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等证件、标志或者使用他人证件、标志行为的处罚规定。
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是指无权制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人,用以假充真的手法,模仿真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样式,冒用有关机关或机构的名义,制造假的各种证件、标志。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是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加以改制,用以假乱真的手法改变其内容,使其符合自己的使用目的行为。这种改变可以是改变车主的姓名、车辆的登记号码、发动机号码、购车年限等。伪造与变造造假手段不同,但性质相同,都是造假。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就如同人使用假身份证,其行为目的必将引起人们的高度警惕。执法人员对于这种造假行为当然不会轻易放过。本条规定,对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对伪造、变造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行驶证都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发放的证件,属国家机关的证件。伪造、变造这些证件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一刑法法条应当成为对伪造、变造人民警察车辆号牌、标志等严重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人虽然并未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但却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这相当于冒名顶替,同样是一种作假行为,不利于交通安全秩序的管理和监督,因此法律规定同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即使是伪造、变造各种证件、号牌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证件、号牌也会有各种情节轻重的区别,因此,本条仍然规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款是怎样解释的
266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三者责任险解读
347人看过
-
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适用问题的批复
403人看过
-
道路安全法六十三条扣分吗
423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的关于超速的具体处罚规定
418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交通肇事罪
50人看过
交通安全是指人们在道路上进行活动、玩耍时,要按照交通法规的规定,安全地行车、走路,避免发生人身伤亡或财物损失。 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更多>
-
道路安全交通法50条是怎么释义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道路安全交通法50条规定:【载客限制】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条文注释按照本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辆人、货混装是禁止的。货运机动车没有载人所必需的安全设施,特别是在装载的货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仍在货物上坐人,十分危险,货车在拐弯、急刹车时,很容易将上面的人员甩出车外,造成人员伤亡。有些货运机动车在载货的同时需要附载作业人员,如货物的押运人员、装
-
第九十条道路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细节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3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道路交通安全法56条第六十五条怎么处罚?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30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附第三十三条内容: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
-
道路安全交通法九十九条的内容是哪些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4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道路交通法第十九条司法解释是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第十九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