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违约预期利益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40:28 494 人看过

租赁合同违约违约预期利益规定是根据预期利益来确定具体的损失。租赁合同对方违约的,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一、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能否主张违约金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写违约金的,也是可以要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独立于合同可以独立,不是一定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其中违
    2023-03-24
    154人看过
  • 出租车租赁违约金是怎么算的,租赁合同违约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出租车租赁违约金是怎么算的出租车租赁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一般是按实际损失的30%计算,但双方当事人也能自行约定计算方式或具体金额。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反之亦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二、租赁合同违约起诉流程是什么租赁合同违约纠纷起诉流程如下:1.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财产;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3.法院决定受理的,再开庭审理;4.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5.作
    2023-06-27
    424人看过
  • 租赁土地在合同内预期交了租金算违约么?
    不算违约,未按时缴纳租赁对方以构成违约,如合同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可以主张违约金,如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只能主张损害赔偿责任。至于能否解除合同,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土地承包人不交租金的处理方式有:1、通过协商要求对方支付租金,若依然不支付租金;2、看合同中是否约定迟延支付租金是解除合同的必然条件;3、若存在则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可以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4、若没有该条款,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租金。一、欠房租3000不给会不会被拘留1、拖欠房东房租,双方之间属于经济纠纷,一般不会被拘留。遇到租客拖欠房租等违约行为的,房东可以依据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操作中,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争取妥善解决纠纷,避免产生矛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
    2023-06-21
    100人看过
  • 预期违约的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预期违约的规定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预期违约的规定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它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和默示预期违约。
    2023-06-08
    219人看过
  •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租赁合同违约
    租赁合同违约责任如下:1、出租人违约责任:(一)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当负责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负责赔偿。(3)出售。转租房屋时,未依法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者承租权的,应当赔偿损失。二、承租人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2)出租屋使用不当,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不合理损害的,应当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三)擅自转租、转借、转租或者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建筑机械租赁合同违约责任,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2023-08-07
    393人看过
  • 民法典的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什么是预期违约
    一、民法典的预期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什么是预期违约预期违约又被称作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即构成预期违约。此外,预期违约也具备如下五大特征:1、预期违约表现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象实际违约表现为现实违反合同义务。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现实的债权的侵害。3、预期违约的主张人可以是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其主张的唯一条件就是对方当事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将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将不履行合同的危险。4、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
    2023-04-19
    227人看过
  • 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
    一、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怎样构成实际违约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合同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包括债务人给付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
    2023-06-14
    221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违约条款
    一、租赁合同是不是需要约定违约条款租赁合同需要约定违约条款。违约条款可以写明合同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合同债务人因违约行为造成财产损失时,应当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经济补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无效合同违约条款是不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违约条款有效,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4-01-16
    59人看过
  • 没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怎么办?
    一、没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怎么办?没约定违约责任租赁合同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主张法定违约金,或者是要求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仲裁请求中主张违约金的,依法是无法得到支持的。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依然可以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3、对于未约定违约金的,在判决时候可以不支持违约金。但是对于双方约定了违约金但是未约定标准的
    2024-01-27
    457人看过
  • 预期违约是什么?
    预期违约起源于英美法系,也是英美法系所独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自确立以来,对当今世界许多国家的合同立法及实践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作为违约行为的形态之一,预期违约当然要负违约责任。通过描述预期违约的情形,主要包括交叉违约,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与借款人的状况发生了其他的重大不利变化。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一、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区别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而不安抗辩权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有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两者的区别在于适应范围不同以
    2023-03-10
    96人看过
  • 什么是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1.概念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以其行为表明履行期到来后将不予履行合同。2.预期违约的样态:明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向对方表示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履行合同;默示预期违约则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之时将不予履行合同。3.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1)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请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2)对方当事人也可以不解除合同,待履行期届至时请求履行,对方不履行时再行请求损害赔偿。知识延伸:实际违约1.履行不能。即当事人想履行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不能履行。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主观履行不能和客观履行不能、自始不能和事后不能、全部不能和部分不能、一时不能和永久不能。应注意的是,如果履行同时符合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和全部不能,此时合同是无效的,而不是违约的问题
    2023-06-05
    108人看过
  • 预约合同违约双倍定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一、对预约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二、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2023-02-19
    208人看过
  • 未约定违约金的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房屋时,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因违约给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受损一方当事人依然可以要求违约一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一、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1、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所以,只要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当事人怎么约定都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3-07-31
    305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如何约定在租赁合同中
    可以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30%,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仓储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办1、约定的仓储租赁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在实际的违约情形发生之后协商降低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2023-07-03
    69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违约解除合同预期利益赔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违约应该赔偿对方预期收益的损失。并不导致合同的不复存在,因为合同解除并不消灭履行合同的目的。在合同目的不能通过原始性权利义务实现时,当事人可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并主张损害赔偿来实现合同目的,鉴于此,可得利益损失应获得赔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2
    • 租赁合同违约转租合同违约金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4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
    • 违约解除合同预期利益是否赔,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
      违约解除合同对于对方当事人的预期利益一般是要赔的。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利益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赔偿额包括预期利益。
    • 合同中只约定了违约责任,是否能主张预期利益的赔偿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以。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这其中就包含了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条链接:《合同法》1、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
    • 预约合同是否违约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21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构成违约的责任有: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