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是指直接以拟上市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的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当地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即通常所称的H股、N股、S股等。
H股:中国企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HKSE)发行股票并上市。
N股:中国企业在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发行股票并上市。
S股:中国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发行股票并上市。
通常,境外直接上市均采用IPO(首次公开募集)方式进行。
境外直接上市主要有三大好处:公司股价能达到尽可能高的价格;公司可以获得较大的声誉;股票发行范围广。
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难在于:国内法律与境外法律不同,对公司的管理、股票发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进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必须通过与中介机构密切配合,探讨并制定出能符合境内、境外法规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因而,造成境外直接上市程序复杂,需要经过境内、境外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批,成本较高。
境外直接上市的工作主要包括两大部分:国内的重组与审批、境外的申请上市。
2.境外间接上市
境外间接上市是指国内企业在境外注册一家公司,由此境外控股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该境外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或者,出于合法避税的考虑,可以在境外避税天堂如BVI、百慕大等地注册一家“境外控股公司”,再由该境外控股公司在拟上市地注册一家“上市公司”,由该“境外控股公司”和“上市公司”以收购、股权置换等方式取得国内资产的控股权,然后将该“上市公司”在境外交易所上市。
境外间接上市主要有两种形式:造壳上市和买壳上市。其本质都是通过将国内资产注入壳公司的方式,达到将国内资产上市的目的。壳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拟上市公司。
由于直接上市程序繁复,成本高、时间长,所以目前许多国内企业为了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选择了或拟选择以间接方式在境外上市。境外间接上市的好处是成本较低,花费的时间较短,可以避开国内复杂的审批程序。但有三大问题要妥善处理:向中国证监会报材料备案;壳公司对国内资产的控股比例问题;选择适当的上市时机。3.其它境外上市方式
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通常多采用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大类,但也有少数公司采用存托凭证和可转换债券上市。这两种上市方式通常是企业已在境外上市、意图再次融资时采用的方式。
-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法律问题
120人看过
-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应注意的问题
280人看过
-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有什么好处
130人看过
-
国内企业境外上市要求
358人看过
-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203人看过
-
中国企业境外上市需准备哪些文件
57人看过
境外上市是指国内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我国企业境外上市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模式。 境外上市的优势有适用法律更易被各方接受、审批程序更为简单、可流通股票的范围广、股权运作方便以及税务豁免等。... 更多>
-
我国企业境外上市的法律条件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1原《公司法》第85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原《公司法》第155条: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票可以到境外上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现行《证券法》第238条:境内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到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将其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2条
-
中国企业为什么倾向于境外上市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3中国企业之所以倾向于境外上市,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是国内证券市场不规范,中国股市逐渐失去吸引力,A股市场持续低迷,融资能力持续下滑。 二、是国内证券市场门槛较高,容量有限,民营企业上市困难,出现了千军万马排队等待上市的局面,而境外证券市场上市条件较为宽松。 三、是境内证券市场再融资不及境外市场便利。从民企香港创业板上市筹资额度看,明显低于国内主板水平。香港创业板4l家民企平均筹资总额为930
-
我国企业境外上市有哪些模式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首先,我国企业境外上市有直接上市与间接上市两种模式。其次,境外直接上市境外直接上市就是直接以国内公司的名义向国外证券主管部门申请发行登记注册,并发行股票的,向境外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上市交易的。其次,内地企业到境外直接上市是以H股及N股及S股等形式在境外上市的。涉及境内权境外公司在境外直接上市,就是中国大陆之外的法人公司或其他股权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享有中国大陆企业的股权权益或者资产权利,并且在中国境
-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作者揭露那些法律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9关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作者揭露这个法律问题,大抵有中小企业贷款困难,银行也感到放款难。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取得银行贷款难。主要表现是:一是抵押难。中小企业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并且手续繁琐,收费昂贵,中小企业普遍难以承受二是中小企业很难找到合适的担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业不愿意给其他企业作担保,效益一般的企业,银行又不允许其作担保人,而中小企业相互之间的担保常常变得有名无实三是一些基层
-
中国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问题有什么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81、从企业在改制过程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的角度看,可以简要地把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概括为:改制企业主体的客体化。 企业改制的法律性质,从民商事法律关系角度看,实际上是将企业作为商法中可以流转的一种特殊客体,即企业作为所有权的交易对象,企业改制不仅赋予企业对自身行为及其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企业是法律关系的主体,而且相对于企业的投资者或企业的所有者而言,企业又是所有权的客体。后者的法律属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