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能做质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8:53:36 428 人看过

债权可以质押。

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使债权必须以持有证券为前提,否则不能主张权利。我国立法确认了证券债权可以入质,但对普通债权可否入质,法律未作明确规定。

一、有哪些事物不能行使代位权

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1、非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这些权利的行使虽然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产生影响,然而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的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虽为财产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但其行使与否以及行使的范围,即如何使之具体化,应依权利人本人的主观判断而定,他人自不得代位行使。3、不得让与的权利。主要是指那些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或者以特定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这些权利的成立与存续,与权利人人身具有密切联系,因而不得由他人代位行使。4、不得扣押的权利。例如,养老金、救济金、抚恤金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被继承人的债权是否算合法财产

被继承人的债权也属于其合法财产,应当作为遗产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因此,债权属于遗产范围,债权并不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消灭,继承人继承债权后,取得债权人资格,债权到期后,可以凭债权凭证和继承相关的证据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6日 2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质押物能抵债吗
    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股权质押解除后可以依法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3条规定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合作规范执行与协助执行的通知》第12条规定股权、其他投资权益被冻结的,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转让,不得设定质押或者其他权利负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被冻结期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办理该股东的变更登记、该股东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被冻结部分的公司章程备案,以及被冻结部分股权的出质登记。
    2023-06-18
    271人看过
  • 股权质押承担质押权人的负债吗
    股权质押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则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由此推论,则配股不属于孳息。至于其第35条第2款的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股权质押申请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以及质物保管和处分的费用。股权质押折贷比例根据股
    2023-06-15
    20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做质押吗?如何做质押合同?
    土地使用权不能质押,只能抵押。抵押土地使用权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等附着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质押合同如何解除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2、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将材料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3、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调查、审核材料,转交区不动产登记中心;4、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将审批结果转交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5、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将审批结果再转交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6、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第三十三条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2023-08-18
    63人看过
  • 股权质押期间能做法人变更吗
    股权质押期间能不能做法人变更股权质押期间与法人代表变更是没有冲突的,如果股质押的出质人是法人代表的,变更法人代表的时候,应该同时进行法人变更和出质人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八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九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国家工商行政管
    2023-06-15
    13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后能变更债权金额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权进行质押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一致的,可以变更债权金额,但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六百八十三条出质股权数额变更,以及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第六百八十三条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股权质押期间是否做变更业务公司股权质押期间,要不要做业务变更,由公司自行
    2023-08-17
    74人看过
  • 银行能做股票质押吗
    一、银行能做股票质押吗可以,一般接受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而且这个利率也不会太高,特殊情况下会接受非上市公司股权的质押。股权质押融资券商、信托也可以做,目前券商、银行要的利率相对低一些。二、合伙人的股份可以质押么合伙有强烈的人合性质,合伙人之间人身依赖关系是合伙存在的基础,合伙人间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史尚宽先生认为合伙的出资与合伙人地位紧密结合,与其合伙人地位不可分离,不适于作为质权标的。但律师认为,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人可以在内部转让出资,在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条件下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合伙人的出资具有财产性和可转让性,当然可以成为质押的标的。且该法第24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可知,我国认可了在合伙人一致同意条件下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我们可以理解为广义上的“股份”。三、什么是股权质押所谓股权质押
    2023-05-06
    288人看过
  • 采矿权可以做质押吗
    法律综合知识
    采矿权可以做质押。具体流程如下:1、采矿权抵押申请;2、采矿权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采矿权抵押合同;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抵押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的,还需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及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5、国有矿山抵押采矿权的,还需提交政府或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拿到国土部门备案证明,去银行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
    2024-04-15
    236人看过
  • 股权质押公司负债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吗?
    一、股权质押公司负债应该由质押权人负债吗股权质押公司负债与质押权人无关。《证券公司股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33条则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包括送股、分红、派息等)随质押物一起质押。”由此推论,则配股不属于孳息。至于其第33条第2款的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时,出质人应当购买并随质押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二、股权质押申请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自然人需具备下列条件:1.股权质押贷款,能按期还本付息;2.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浙江省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3.《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三、质押比例股权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质押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
    2024-01-08
    435人看过
  • 债权质押案件法院能执行吗?
    不行,但法院执行质押财产时,质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质押或者留置权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的余额应当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案例】张起诉黄贷款纠纷一案,法院根据张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查封黄名下登记的车辆,并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由于黄某下落不明,法院未能实际控制轿车,法院向黄某公告了送达应诉材料、查封车辆的裁定,并在审理后缺席判决黄某偿还贷款。判决生效后,黄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张诉黄借款案的审理过程中,由于黄欠李20万元,黄与李签订了书面协议:黄将其所有汽车暂交给李,如果贷款在十日内还清,李将归还汽车;逾期未还清的,车归李,黄补偿李现金5万元。签订协议当天,黄将车、行驶证、车钥匙交给李。由于黄某未按合同偿还贷款,李某起诉
    2023-08-08
    302人看过
  • 债权转让时能同时转质押吗
    质押主要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收债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借取债务的担保物品,如果欠债一方不履行债务,收债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主债权转让后质押权转让协议才会有效。一、质押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质权从属于所担保的债权。当事人可以为将来的债权设定质权,也可以在设定债权时设定质权,但实现质权时必须要有主债权的存在。质权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不能与主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质权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二)质押物情况质权所对应质押物的具体情况,例如名称
    2023-04-03
    306人看过
  • 银行能否直接做股权质押
    股东借款向银行质押股权的,银行可以直接和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签订质押合同后,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一、股权质押的具体条件有哪些(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
    2023-02-26
    155人看过
  • 股权激励的股票能做质押贷款吗
    股权激励的股票原则上不能质押贷款。根据相关规定,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可以出质的权利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股权。有哪些股权激励形式,股权激励分类有哪些有哪些股权激励形式(一)股票期权(1)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2)公司事先授予激励对象的是股票期权,公司事先设定了激励对象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条件(通常称为行权条件),只有行权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才有权购买本公司股票(行权),把期权变为实在的股权。行权条件一般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司方面的:如公司要达到的预定的业绩;二是等待期方面的:授予期权后需要等待的时间(等待期一般为2-3年);三是激励对象自身方面的:如通过考核并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等。(3)行权条件成熟后,激励对象有选择行权或不行权的自由。激
    2023-08-11
    90人看过
  • 股权质押了还能为别人做担保吗
    不可以,股权质押,指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处置担保股权从而保障债权实现。但质权人不能再把股权质押给其他人。当股权出质人在股权质押合同到期后,仍未向质权人清偿相关费用的,双方可以再协商股权转让事宜,但股权转让又涉及到公司股东优先权问题,只有其他股东都同意或不同意但又未出钱收购的,才可以转让。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或股权的价值已经不足以清偿欠款的,质权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2023-06-15
    358人看过
  • 非上市企业能不能做股权质押
    非上市企业能做股权质押吗?非上市企业可以进行股权质押。但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存在较大的风险问题。银行对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业务交易量较小,证券公司也不例外。但随着《证券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回购业务指引(试行)》草案的出台,部分上市公司可以参与股权质押业务的权利质押。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目前,场外股权质押的技术问题相对较小,但标的公司背后的信用风险仍是当前业务发展的最大难点。目前,上柜公司融资业务的主要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真正的风险问题。这些公司以高科技产业为主,缺乏抵押资产和业绩收入的支撑。如果我们进行融资,股权质押肯定只是结构的一部分,我们需要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对资产进行担保或抵押。股权质押不能作为唯一担保的主要原因是上柜公司股权缺乏流动性,没有公允价值。不过,随着新三板等市场流动性的增加,开展此类业务的可能性将大大提高。
    2023-05-08
    257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做债权质押的时候,哪些债权不能质押到银行的有人知道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4
      一、质押债权的条件依法理,入质债权必须具备财产内容、可让与性、适合入质等三个特征。其实各国立法一般只规定不可用于设质的权利,而不列举可以设质的权利,而我国《民法典》对可设质的权利作了列举式和概括式的规定。二.哪些普通债权不能质押但对于下列普通债权例外: 1、依性质不得让与的普通债权。主要是:A、建立在个人信任关系基础上的并由特定人受领的债权,如因委托、承揽、雇佣、借用等合同发生的债权B、建立在身份
    • 有质押债权车能买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能买,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 抵押车与二手车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抵押车不能过户,但抵押车与二手车比起来,车况更好,车更新,价格也更低廉。 抵押车不能过户,是因为车子已经办理了抵押,物权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故车主无权将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车过户给他人。需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还有注意买车时查档确定这车是不是盗抢车,租赁车,交易时要签转押合同。在购买前要
    • 有质押可以用债权做担保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5
      可以依法用债权作质押担保。债权可以作为应收账款的一种,如果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并且除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外,质押的债权不得进行转让。
    • 质押公司股权能否做质保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可以保全被质押的股权。股权申请保全后,拍卖价格优先向质权人支付。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质押物和留置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和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因此,被质押的股权也可以申请保全。
    • 债权质押是属于权利质押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1、债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按照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有权处分的权利进行质押的行为是权利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2、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