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合伙企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2:00:29 264 人看过

一,。国际社会的几项规定:

根据美国《统一合伙法》,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决策权,投票是主要的决策方式。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为一人一票,不按出资比例。合伙企业中的一些分歧可以通过多数票通过,而其他分歧只有在所有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如果未就特殊业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合伙企业只能解散

(2)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合伙的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合同约定前项决议,由全体或者部分合伙人过半数决定的,从其约定。但是,未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不得变更合伙合同或业务类型。学者观点

一些学者认为,合伙事项的解决应采用一致同意原则,因为所有合伙人都是合伙企业的平等主体,对合伙企业的业务事项有平等的决定权,因此,合伙企业的议事规则应该是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一票表决权。作者的观点

作者同意这样一条规则:大多数人在一般问题上意见一致,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一致。这一规则比一致规则更有效率和可行性,有利于快速有效地执行合伙事务。并认为表决权采用加权投票制更为合适,即每个合伙人的投票数根据每个合伙人的出资额确定,而不是一人一票,这将有助于提高更多股份的积极性。这也是一种实质上的平等。一人一票制是形式上的平等,但实质上的不平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合伙企业的债务结算规则是什么
    1、合伙企业债务结算规则。合伙企业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同样,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合伙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偿还金额超过其损失份额,则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有关债权人不得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他们也不得替代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可以用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合伙人未能购买且不同意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则应依法为该合伙人办理提款结算或减少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结算规则。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因其专业活动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
    2023-05-07
    397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是什么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如下: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一、合伙人经营分工和权限不明退伙后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合伙人经营分工和权限不明退伙后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
    2023-03-12
    346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的结算规则是什么
    1、合伙企业债务结算规则。合伙企业应当首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同样,合伙人的个人债务应首先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清偿。如果合伙企业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一名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且偿还金额超过其损失份额,则该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有关债权人不得以债权抵销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他们也不得替代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可以用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其他合伙人未能购买且不同意将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则应依法为该合伙人办理提款结算或减少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结算规则。如果一名或多名合伙人因其专业活动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而导
    2023-05-07
    489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一、合伙企业清算后的清偿顺序是什么合伙企业财产
    2023-04-03
    277人看过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法律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1、一个合伙
    2023-03-02
    360人看过
  •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国有企业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总计然后首先为确保**公司(以下简称**)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地行使职权,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任命。董事的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第四条的规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股东在董事会中任命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讨论的主要形式。董事履行职责的基本方式是按照第六条的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委派或者指定,可以连任。第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辞职时,因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最低法定人数的,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的辞职报告须在新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而产生的空缺后生效。股东应尽快任命或任命新董事填补空缺第8条董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对公司忠诚
    2023-05-02
    358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更多>

    #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企业合伙人入伙、退伙的规则是什么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5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提出退伙而退出合伙企业,丧失合伙人资格。 2、法定退伙。出现法定情形时,合伙人资格当然消失,也称为当然退伙。 3、除名退伙。出现法定事由或约定事由时,其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的规则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9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同理,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
    • 合伙企业是什么意思,我国合伙企业的形式有哪些,如何规定合伙企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6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我国合伙组织形式仅属限于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所得税。其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8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如下: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5、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
    • 修改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根据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