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义——一个取代行政职责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概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1:56:47 81 人看过

【摘要】:行政职义是针对行政职责而提出的,行政职责是传统行政法学中的概念,通说是指行政主体及公务员的义务。而按照通常的理解,职责含有一定责任的意思,用职责来表示义务容易给人一种责任前置的假象,毕竟职责不等同于责任,而且在实际适用中也会引起某种混乱,因此,如果用行政职义代替行政职责,就能很好地厘清行政职权、行政职义、行政责任三者之间的关系,并能强化行政法的行为规范和义务规范意识,为公民和行政机关及公务员提供双重的行为指引。

【关键词】:行政职义行政职责行政责任义务规范

一、问题的提出:从文本开始

我们先来观察2002年3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使用的几个极为普通的概念在文本中的表现:

第3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中规定: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还规定: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

第5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中规定:权责统一。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第13条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19条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规定: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第20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再请细看:第3条中的:权责明确、行政权力与责任;第5条中的:权责统一、管理职责、法律责任、权力和责任、有权必有责;第13条中的:责任追究;第19条中的:权责明确;第20条中的:履行职责。

你会发现,这些条文中都有一个责字,我的问题在于:这些责字都是一个意思吗?很显然不是一个意思。文字上的初识感觉是:职责、权责是一个意思;法律责任、责任追究中的责又是一个意思。我的问题又来了,在不足一万字的文本中使用了这么多与责字搭配的概念词汇究竟是中国文字丰富,还是另有原因?我认为是因对以责字来搭配的概念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进一步说,由于认识上的混乱,在我国职责、责任之间是常常相互替代使用的。与我所论的行政职权相联系,在我国,行政职责、行政责任之间也是被相互替代使用的。尤其是:通常与行政职权相对应使用的概念是:行政职责。如有人在著作中认为任何具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随之享有行政优先权,同时也必须履行行政职责{1}(58);有的直接将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作为著作的一节{2}(225-257);有法律条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国家赔偿大学出版社,2004.85.

{13}胡建森.行政法学[M].(第二版)法律出版社,1998.

{14}沈宗灵.法理学[M].(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2.

{15}[奥]凯尔森.沈宗灵译.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第二版)[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49.

{16}古力、余军.行政法律责任的规范分析—兼论行政法学研究方法[M].中国法学,2004,(5).

{1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审理诉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案件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J].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2003,(1).(辽宁大学法学院·张弘)

来源:《西部法学评论》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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