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09:13:33 438 人看过

1、人身自由

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的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如受到奴役,失去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和自由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人身自由是公民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所以,宪法第3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人身自由亦不例外。为社会利益和他人权利,在必要时,国家可以通过搜查、拘留、逮捕等措施限制甚至剥夺特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但是必须合法。所以,宪法第37条第2款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也就是说,对公民人身自由的剥夺,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违反这个法定程序的,均属非法。因为逮捕是在对公民定罪判刑前,国家以全社会的名义对公民人身自由采取的最严厉的剥夺措施,所以有必要在宪法中强调其法定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依据宪法的这一原则要求,对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程序作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此外,宪法第37条第3款还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非法拘禁是指违法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以拘留、监禁等方法剥夺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行为。其他方法是指在违反实体及程序法律的情况下,以非法管制、拘役、徒刑、软禁以及非法讯问、跟踪盯梢等方法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是指司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依法不享有搜查权的机关、组织或个人,对公民强制搜身,或者强迫公民自己证明自身清白和暴露身体的行为。应当指出的是,这一宪法规范对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也适用,因为除国家机关以外,他们也会违犯这一宪法规范,侵犯其他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人格尊严

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平等的人的资格和权利,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只有在否定人的平等性的社会中,那些被压迫或被歧视的人的这种与生俱来的感觉才会受到压制、歪曲和泯灭,人才会丧失尊严,其人格才不会受到尊重。在承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国家中,国家就负有尊重和保护公民人格尊严的责任。然而,人格尊严所要求的平等又超越了法律的平等,更多地是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中,作为人的资格的平等对待。西方新自然法学派认为,“民主的最可宝贵之处在于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因此民主社会是一个人们相互尊重的共同体-在这里全部发展在于使人们的才智转化为社会性的创造性技艺自由,而此等自由就意味着使人们免于由宗教、文化或阶级不同而引发的歧视”。

我国公民在1949年解放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从根本上摆脱了受剥削、受压迫、受奴役的地位,人格尊严理应受到尊重。然而,建国后长期左的思想和做法,再加上长久的封建等级传统习俗的影响,特别是在“文革”期间左倾思想上否认人的个体价值的理论作用,公民的人权受到大规模的侵犯,广大干部和群众遭受残酷迫害,人格受到严重侮辱,成千上万的人甚至因此而丧失了生命。基本这种沉痛的教训,1982年宪法第38条因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是我国宪法第一次写入人格尊严的内容,是对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利进一步的质的规定。宪法对人格尊严的规定主要是用来约束政府行为的,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全国各级国家机关在工作中都要尊重被管理的公民的人格,以为公民服务为本。这样才能体现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才能使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发挥,促进我国社会的全面进步。此外,在日常生活中,也存在人格尊严的问题,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也规定了具体保护人格尊严的措施,如民法中对于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肖像权的保护,就是对宪法规范的具体化。

3、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

住宅不受侵犯是指任何机关、团体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个人,未经法律许可或经户主等住者的同意,不得随意进入、搜查或查封公民的住宅。住宅不受侵犯是与公民人身自由密切相关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是人身自由权的自然延伸。住宅是公民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养育子女、保有个人隐私、获得休息和安全感的基地。保护了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就是保护了公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定,也就是进一步保护了人身自由权利。在西方国家,住宅更被视为一座“堡垒”而不受侵犯。对此,一位十八世纪英国大法官曾作过经典的说明:“爰于英国法律,举凡于私产之任何侵犯,无论些微,均属非法。任何人未经吾之许可而踏足我土,我土即便丝毫无损,彼亦当为此承担责任”。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住宅及其他地方进行搜查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非法或违法搜查公民住宅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住宅不受侵犯还指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不得侵占、损毁公民的住宅。这些行为不仅对公民的财产权构成了侵犯,而且也是对公民人身自由这一宪法权利的侵犯,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通信自由是指公民与其他主体之间传递消息和信息不受国家非法限制的自由。

通信秘密是指公民的通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和邮件等信息传递形式),他人不得隐匿、毁弃、拆阅或者窃听。隐匿或毁弃信件、电报等,就是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拆阅或窃听公民的电话等通讯内容,就是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

公民间的相互交往是人类组成社会的理由之一,是人身自由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通信自由和秘密是公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宪法之所以要对通信自由和秘密施行保护,主要原因在于,通信行为必须要通过一个第三人才能完成,而这个第三人往往就是国家。宪法规定的目的,就是要对国家行为进行限制,特别是在封建统治下,西方国家的国王们常以侵犯通信自由的形式来寻找革命者,因此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就把通信自由规定为一项宪法权利了。

但在特定情况下,为保护社会多数人的利益而与犯罪作斗争,就不可避免地要对这项权利进行限制。因此,公安和检察部门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通信内容进行检查,以维护社会秩序,保证国家安全。不过,这种检查要有严格的程序控制,不使之用于其他非司法的目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身自由相关文章
  • 哪些权利不属于人身自由权?
    一、哪些权利不属于人身自由权(一)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这是因为身体自由为自然人的基本民事权利,一经非法剥夺和限制,即属侵害他人行动的自由。2、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在现代社会,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观察社会现象,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法律应当予以保障。因而,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
    2023-05-06
    315人看过
  •  人身自由的保障:公民权利盘点
    公民的人身权是每个人的固有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也不能转让、买卖或继承给他人。人身权是专属于权利主体的,不能干涉或妨碍。它是一种绝对权利,即具体的权利主体具有权利,其他人有义务尊重他们的权利,不得干涉或妨碍。人身权可以由权利主体独立控制和行使,无需他人协助。公民的人身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身权是每个人的固有权利,无论是民事主体还是法人实体,都应当享有人身权。2.人身权与财产权不同,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也不需要金钱来衡量。3.人身权是专属于权利主体的,不能转让、买卖或继承给他人。4.人身权是一种绝对权利,即具体的权利主体具有权利,其他人有义务尊重他们的权利,不得干涉或妨碍。5.人身权可以由权利主体独立控制和行使,无需他人协助。 人 身 权 与 财 产 权 有 何 不 同 ?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法中重要的概念。两者的归属
    2023-10-04
    258人看过
  • 人身自由是公民哪种权利的具体体现?
    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人格权。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吗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原因包括如下三个方面:1、法律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
    2023-07-19
    410人看过
  • 权利属于人身自由权的是哪些
    权利属于人身自由权的是:1、通信自由权;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权;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具体而言,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限制、剥夺、妨碍的权利。精神自由权,也称决定意思的自由、意志自由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23-08-12
    427人看过
  • 公民人身权的保障人身权包括
    什么是人身权?人身权案例有哪些?人身权损害赔偿有哪些标准?下文做了详细的介绍:12.20(述者按:以焦老师提问和追问的问题为线索,逐渐接近我们所讨论问题的宪法视角下的样态)一班1组程伟(1)人身权的概念范畴、性质(权利分为自由权和社会权,自由权中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民权利中除财产权利之外的权利即人身权。)(2)人身权在宪法、刑法中的规定,提出问题:宪法中为何没有规定生命权?阐述宪法对人身权的保障,提出在我国现实情况下的若干问题:严打的政策(刑事审判权);刑讯逼供和证据收集(侦察权)焦老师提问:首先评价发现问题但未给予解答问题一:人身权利与人身自由的关系答:是权利属性的分类,人身自由是人身权利的一种,即人身活动自由问题二:宪法为何没有规定生命权?(注意,将一再提及)答:生命权神圣不可侵犯而没有必要规定二班1组毕颖慧(1)回应人身权利与人身自由关系的问题(2)分释人身权利和法律保护从法律
    2023-06-05
    438人看过
  • 人身自由侵权行为包括哪几个方面?
    1、非法限制、拘禁公民身体。2、利用被害人自身的羞耻、恐怖的观念,妨害其行动,也为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违法行为。例如夺去入浴妇女的衣服,使其无法行动。3、妨害公路通行。对于公路的一般使用为一种自由,不法加以妨害,即属自由的侵害,为非法行为。4、侵害通信自由。那么人身自由侵权行为是什么呢?人身自由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侵犯民事主体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作出该行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机关非法侵犯.违法侵犯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刑事处分。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2023-08-02
    110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权属于政治权利吗
    一、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人身自由权的主要内容有:1.身体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或剥夺自然人的身体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以非法强制治疗的方法,限制受害人的身体自由,就是侵害了身体自由权。2.精神自由权。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非法限制、妨碍自然人的精神自由,即为侵权行为。二、人身自由权属于政治权利吗人身自由权不属于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权是基本人格权利,这是人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可以自由生存的基本体现。这种自由是在法治国家下的自由,不是无序和无限度的自由;这种自由总是围绕着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生的自由;这种自由也是与一定义务相对应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可侵犯的自由。三、人身自由权的概念是什么人身自由权的概念是: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
    2023-06-06
    97人看过
  • 人身自由是否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
    人身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宪法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人身自由是人的基本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哪些内容?这类权利是指公民个人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和限制的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人身自由有广狭两方面。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则还包括与狭义人身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私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1、人身自由狭义的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肉体和精神不受非法侵犯,即不受非法的限制、搜查、拘留和逮捕。人如受到奴役,失去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和自由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人身自由是公民所应享有的
    2023-08-04
    267人看过
  • 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
    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政治权利,又称参政权或参政权、民主权利,是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根据宪法和法律,公民有权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它是公民经济需求的集中政治反映,是公民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其他权利的基础。自由在其原意中是指没有障碍的情况。所谓阻碍,是指运动的外在障碍,既可以用于非理性的、无生命的创造,也可以用于理性的创造。自由是一种不受恐惧、奴役、伤害、自我欲望和自我价值的舒适和谐的心理状态。自由既有权为所欲为,也有义务不伤害他人。如果一项罪行被投入监狱,政治权利和自由可能会暂时无效或被剥夺,这最好根据量刑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当事人对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具体内容或相关法律规定不清楚,可以向律师咨询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
    2023-05-31
    53人看过
  • 劳动权休息权属于人身权利吗,人身权利包括哪些
    一、劳动权休息权属于人身权利吗劳动权休息权不是属于是人身权利,应该属于劳动权的范畴。劳动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通常包括劳动就业权、获得劳动报酬权、选择职业权、安全劳动权、休息权、退休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人身自由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为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二、人身权利包括哪些人身权利的行使,应当受权利人意志的支配。但是,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协调个人权利与社会利益的冲突、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增强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友善关系,权利主体行使人身权,应当受天某些适当限制。例如,为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肖像,为合法使用,权利人不得主张肖像权。公民享有健康权,可以通过诊治而使疾病痊愈,也可以
    2024-01-13
    160人看过
  • 民事权利中人身自由的内容
    1、通信自由权: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权: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4、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权: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民法典中债券是民事权利客体吗债券是民事权利的客体,是财产权利的一种。民事主体依法取得的债券受法律保护,债券到期后,可以兑换成现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
    2023-08-08
    361人看过
  • 民事权利中人身权包括什么
    民事权利中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格权指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和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身份权指民事主体依一定行为或基于相互之间关系所发生的一种人身权利。《民法典》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2024-04-25
    185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非法剥夺或者妨害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权利的行为。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罪;故意伤害罪;过失重伤罪;强奸妇女罪、奸淫幼女罪;狠亵妇女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留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我国公民有以下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与人格权;监督权;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023-07-22
    354人看过
  • 著作权的权利包括哪些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1、著作权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如下:(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11)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
    2023-04-06
    289人看过
换一批
#公民基本权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人身自由
    相关咨询
    • 人身自由是否包括隐私权,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宪法相关规定,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
    • 自由人身权利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
    • 什么是夫妻自由权,夫妻人身自由权包括哪些内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30
      夫妻人身自由权是指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所谓生产、工作是泛指一切社会劳动。我国妇女参加生产与工作非常积极,国家和社会也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夫妻双方享有生产、工作的权利,双方可以参加一切国家允许的生产经营活动,参加一切社会工作,取得报酬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学习的自由
    • 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不受侵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3
      根据宪法相关规定,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
    • 公民包括哪些诉讼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22
      公民诉讼权利有: ( 1)起诉权。该权利只能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享有; ( 2)答辩权。 ( 3)委托诉讼代理人权。 ( 4)申请回避权。 ( 5)调解权。 ( 6)反诉权。 ( 7)抗辩权。 ( 8)提出证据和质证权。 ( 9)上诉权。 (1 0)申请执行权。 (1 1)和解权。和解不同于调解,和解是在没有人民法院参与的情况下,当事人自愿对实体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在审判过程中和执行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