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捐赠限额的基数是否包括捐赠数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53:26 354 人看过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五十三条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财政部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规定:企业捐赠费用中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人民政府用于公益事业的部分县级以上地方及其部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金额。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企业的会计利润扣除了公益性捐赠。因此,计算所得税前捐赠扣除限额的基础应是从捐赠中扣除的会计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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