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否取消居住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9:42:43 320 人看过

一、离婚后可否取消居住权

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具体如下:

1.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除非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

2.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将房屋居住权进行取消。

二、没有产权的人能不能享有居住权

没有产权的人能享有居住权。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无需拥有房屋产权,是否具有产权不属于取得居住权的必要要件。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三、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有: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2.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3.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0: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居住权相关文章
  • 北京取消暂住证后,何种条件可取得居住证?
    一、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将北京“暂住证”升级为“居住证”?北京最新出台的居住证将代替暂住证,对于在北京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真的是一个好的政策,从此以后居住证不再是一个拦路虎,只要在北京居住6个月就可办理。这一政策也意味着能在北京落户安家了。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可以申请领取居住证。今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从“暂住证”到“居住证”的转变,意味着北京对非京籍常住人口将从“管理”转为多方位服务。二、如何申请居住证?据了解,在北京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之前,对于政策的制定已经酝酿了一年多。相关负责人说,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里对居住证持证人在城市享有的权利、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要求,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
    2023-05-03
    497人看过
  • 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
    一、子女居住权的取消条件居住权的取消条件有两个,一个是居住权届满另一个是居住权人死亡。离婚时,一方无房可居属于生活困难,双方可以协商或者法院可以判决有房一方以居住权或者所有权的形式予以帮助。但该解释没有对该种居住权给出具体定义,也没有确定给予生活困难方居住期限的相关处理规则,对居住权人能否将房产出租、居住权人有无修缮义务、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否受影响、居住权何时终止、居住权消灭的原因等问题均未涉及。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二、子女名下的房子是否有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子女名下的房子并不会直接享有居住权,在与子女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
    2023-05-06
    224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居住权是否仍保留?
    离婚了还可以有居住权。房屋属于一方婚前所有或承租的,考虑离婚时夫妻一方对困难的一方有帮助的义务,特别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在确认房屋所有权或承租权归属后仍会判令无房一方具有居住权。在农村夫妻离婚中主要体现在对女方居住权的保障,在城市承租房屋时多体现对非承租一方的居住权保障。离婚后居住权有什么规定离婚后居住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取得购买的,房屋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居住权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在执行居住帮助期间,生活困难方另行结婚或者死亡的,对方可终止帮助;2、原定居住帮助期限执行完毕后,生活困难方又要求对方继续给予居住帮助的,除非对方愿意继续提供居住帮助,一般不予支持;3、非因提供帮助的人的原因,居住的房产受毁损或灭失时,居住权中止或终止。《中华人民
    2023-08-12
    282人看过
  • 因离婚住在一起可以取消离婚吗
    离婚后还住一起可以取消离婚。离婚登记一经做出,就生效,不可撤回。离婚后,双方的夫妻关系就宣告解除,此时若双方还住在一起则应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要想恢复婚姻关系,就必须亲自一起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离婚后居住在一起算假离婚吗离婚后居住一起不算假离婚,男女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原夫妻关系就已不复存在。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也具有同样的效力。如果想再次承认婚姻的有效性,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离婚后居住在一起,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其婚姻关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要是日后因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及子女抚养问题,请求法院进行判决的,那么法院是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判决。但如果是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则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民法典》
    2023-07-27
    312人看过
  • 取消婚姻关系是否可以分居?
    分居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因为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应当亲自办理离婚登记,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亲自递交民事起诉状。即无论是起诉还是登记离婚,均需要当事人亲自办理相关手续。一、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吗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办理协议离婚所需手续如下:1、当事人同意离婚时,双方必须亲自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2、在中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镇;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接受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相关的法律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问题。二、协议离婚的时候有什么好处以下优点是当事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会产生的:耗费时间短、费用低、程序快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
    2023-02-28
    400人看过
  • 离婚登记后是否要取消?
    离婚已经登记,不离不用取消。但是需要重新申领结婚证。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不离家能复合吗离婚不离家是可以的。只是由婚姻关系变成了同居关系,但双方不应当再在一起同居。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023-07-14
    412人看过
  • 离婚后小孩的探视权能否被取消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间探望子女。探望权中止的法定理由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民法典》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由此可见,法律把“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作为探望权中止的惟一法定理由。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中止事由有下列情形:1、探望权人成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2、探望权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与他人接触或有传染可能的疾病。3、探望权人对子女有违法行为的,包括民事侵权和犯罪,或者教唆挑拨子女与直接抚养人的关系,而影响子女身心健康和直接抚养人的抚养权的。若夫妻一方探视子女不利于齐盛鑫健康的,另一方可向人们法院申请取消其探视的权利。故,探视权是可以被取消的,但执行方必须是人民法院,且在其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事由消失后可向人民法院恢复其探视的权利。
    2023-04-26
    198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离婚后继续居住不离不弃?
    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愿意搬离对方的房屋,当事人可以尝试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来解决问题。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如果一方在离婚后不愿意搬离对方的房屋,当事人可以尝试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来解决问题。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离 婚 协 议 能 否 反 悔 ?针对素材中提出的关于签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反悔的内容而定。如果夫妻双方在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后,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那么对于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就不能反悔。但如果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一年内,对于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方案,满足一定条件,当事人是可以反悔的。具体来
    2023-09-21
    230人看过
  • 监视措施是否在居住期限届满后取消?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监视居住期满后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监视居住的要求: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3、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
    2023-07-06
    270人看过
  • 离婚时能否起诉居住权
    离婚时可以起诉居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居住权。一、居住权的法律特征居住权有以下这些法律特征: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属于支配权的一种。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二、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
    2023-02-28
    228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可以取代居住权?
    可以。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一般是不能继承的。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具有居住权人的终生。公租房的居住权能继承吗权利是不能被继承的。1、公房的居住权,继承是不可能的,但可以变更承租人,如果同住人居住条件困难,单位一般会允许同住人继续居住的。关于这一块,有些城市规定,原来的同住人,原则上可以继续居住。(这个城市管理的地方规定,并无法律依据)2、再婚夫妻,再婚丈夫死亡后,再婚妻子与继子女争家产的纠纷,时有发生。特别是老年妇女,她们的“居住权”往往得不到保障:不是亲娘,继子女一般会撵她们走;而原丈夫的家,因再婚后离开太久,恐怕未必给她们留有住处。再婚丈夫死亡后,哪里才是她们的家,哪里才是她们的托身之所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她们已经与再婚丈夫居住了多年的房屋,法律并没有规定
    2023-07-02
    401人看过
  • 离婚后户口是否会被取消?
    不会注销。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的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者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离婚后户口会自动注销吗离婚后户口不会自动注销。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发现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户口变更的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户主。如果通过诉讼离婚,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簿和法院判决,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当按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以按照判决办理分户或者迁移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除此之外,如果协议离婚,协议中关于女性离婚后迁出户口的条款,可以申请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
    2023-07-07
    283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重新分开居住?
    离婚后是可以重新分户的。重新分户需要具备一定的分户条件。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要分户的,应当持有新家庭成员名单、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单位分房证明;结婚或者离婚分户的,经派出所批准后,凭结婚证或者离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理分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追回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户口变更的,户主或者本人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离婚后如何分户离婚后的分户的方法:1、申请人应填写单独申请表,并至所在的村委会盖章;2、村委会盖章后,前往户籍管理派出所部门警察签署意见:有时需要由所长签字,此时需要携带身份证和原始户口,以及财产证书或土地证书;3、经审批后,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工作人员办理一本新的户籍簿。众所周知,如果当事人想要办理离婚手续,必须携带家庭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
    2023-07-02
    205人看过
  • 离婚后能否取消收养关系?
    不可以。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夫妻离婚后存款转移夫妻离婚一方有转移存款行为的针对被转移的财产部分可以要求转移方少分或者分不到该部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本就是双方共同所有,因为婚姻关系解除财产要分割,如果此时的一方用任何方式减少共同财产的,作为惩罚,法院会酌情让过错方少分或者不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十六条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023-07-05
    23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居住权
    词条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 更多>

    #居住权
    相关咨询
    • 离婚后是否可以取消居住权,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9
      离婚后不可以取消居住权,除非是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法律规定,离婚并不是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只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但如果离婚后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将房屋居住权进行取消。
    • 取消居住权有什么好处,居住权可以随时取消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居住权不能随时取消。消灭居住权有两种情况:一是居住权期限届满;二是居住权人死亡。此外,居住权不能随时取消,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离婚后,居住权是否能终止,离婚后再婚,居住权如何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7
      产权的正式称谓应为所有权。所肴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能。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代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所以你们不享有继续居住权。
    • 一方已离婚的能取消居住权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7-26
      居住权不能取消。居住权消灭是通过期限届满或者居住人死亡,只要满足其一就使得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的获得,应有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可以5年、10年或20年,甚至可以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居住人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 居住权取消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2-13
      居住权可以取消,但需要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居住权只会因为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