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5〕3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期暂缓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缓缴条件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的。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职工仅发生活费的。
(三)其它因法定事由可以缓缴的情况。
二、申报材料
申请缓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申请中应注明单位基本情况、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原因等相关内容,属于政府行为的,提供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或规定。
(二)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
(三)提出缓缴申请时1年内的会计报表、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工资统计报表等。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
三、申报程序
(一)用人单位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以下(含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应向统筹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申报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携带相关材料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符合缓缴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书面申请,连同相关材料一并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受理后,30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审核通过的,下发同意缓缴的批复,用人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明确缓缴期间双方的权利与责任;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具体原因。
(二)用人单位在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的,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省直管用人单位中,部分险种在市级及以下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的,应先向该险种参保地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缓缴申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缓缴期限
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生育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
对于首次缓缴期不足一年的,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可在缓缴期满前60日内,再次提出缓缴申请。连续申请不得超过两次,且两次缓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医疗、生育保险首次缓缴期满,不再受理再次缓缴申请。
五、若干具体问题说明
(一)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未再次提出缓缴申请,或再次申请未通过,且未能按时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缓缴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三)非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仍按《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出台后,改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14日
-
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113人看过
-
山东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40人看过
-
因疫情生产经营困难,用人单位能否降薪
439人看过
-
山东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条件和程序
197人看过
-
山东补缴养老保险新政策
412人看过
-
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是什么
360人看过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
用人单位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裁员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81、《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2、职工试用期间和一般职工一样,均可以裁员,也称经济裁员。 3、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理解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表现为四种情形: 1.公司经营不善,且无法通过调整经营管理人员得以改善; 2.股东利益对立严重,无法调和; 3.公司资产正被滥用、浪费; 4.大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
山东社保补缴政策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9(一)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要同时补缴,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缴费基数按单位职工相应年度应发工资收入确定,但不得超出相应年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限定范围。缴费比例按相应年度规定的各险种缴费比例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划入个人账户。 (二)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缓缴协议或经省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暂
-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有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裁减人员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
-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为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可以裁减人员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