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5:45:19 289 人看过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包括:

1、因民间纠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除渎职犯罪外,可以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案件;

三、犯罪分子不适用于累犯的刑事和解。

轻伤和解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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