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问题是抗辩还是反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9 20:14:34 171 人看过

发包人提出的质量异议属于正当合理的抗辩。工程未经组织验收,发包人也未提前使用,此时的质量异议属于正当的抗辩,案件审理的审判组织必须审理。

一、工程质量问题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者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比如:

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

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5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等等。

二、包工头干完活要不来工程款怎么办

承包人已经完成建设工程并经验收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三、工程价款是指什么?

工程价款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根据合同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向发包人结算已完成工程或竣工工程而取得的价款。无论施工合同是否有效,结算的前提是承包人施工的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不组织验收或使用,拒绝支付工程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只能起诉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并要求鉴定工程质量。鉴定质量符合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发包人应当支付工程款;鉴定质量不符合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承包人修复后方可取得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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