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关于欠缴税款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21:31:18 393 人看过

企业破产法

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一、破产清算审计要注意哪些问题

进行破产清算审计,除了常规的财务审计、会计报表审计之外,还有如下几点值得注意:

1、审查破产宣告日前六个月企业的财务收支,通过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化、债权债务的处理,看有无隐匿、私分、无偿转让资产和非正常压价等违法行为。

2、核对从行业会计科目转人破产清算会计科目是否与《暂行规定》相符,金额是否正确。

3、应收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确,呆账坏账的核销有无依据,有无法院裁定或财政部门批准。

4、存货的毁损盘亏的处理有无必要的程序和是否经批准。

5、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损失是否经批准。

6、资产评估增值(减值)的核算是否正确。

7、抵押资产、福利设施资产、借人资产、取回资产的核算依据是否充分,核算是否正确。

8、破产债权申报的时间限制、数量与账面有无差异,清算调整的依据是否充足;逾期未申报的是否依法处理。

9、第一顺序破产债务的核算是否合法。

10、清算损益的核算是否正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是否缴纳契税
    如果契税是属于破产企业拖欠的债务,如果有足够破产财产的情况下,是需要交纳契税的。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一、交契税可以刷信用卡吗交契税可以刷信用卡,实际上交契税时是会提示“不收现金,只接受刷卡业务”的。只要是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都可以用,也能用信用卡,但必须是刷卡者本人的名字。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二、契税是不是就是维修基金?不是,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
    2023-02-27
    17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
    一、企业破产法关于管辖权是如果确定的?1、关于地域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债务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无办事机构的,是指债务人注册地。2、关于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第五条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第
    2023-06-01
    312人看过
  • 企业的破产财产债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的破产财产债权规定是破产企业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不足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其差额应列入破产债权。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以到期债权列入破产财产,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及其他损失。确实无法收回的破产企业的财产,不列为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清算组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清算组应即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不领取的,可以提存。债权人领取财产时,应当出具注明债权人具体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的证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清算组应当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破产程序
    2023-03-27
    118人看过
  • 关于公司破产欠款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本文主要介绍了公司面临倒闭时,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后应该优先偿还哪部分债务,清偿债务的顺序是什么,需要偿还哪些债务等问题。想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公司破产欠款偿还的相关法律规定,请咨询律师或业内相关人士。深入了解公司倒闭债务偿还的相关法律,不仅可以给正准备创业的人群敲响醒钟,加深这部分人群对企业倒闭的风险理解,还能够使倒闭的企业家在迷茫中找到前进的方向,获得信心与勇气。一、公司倒闭后可申请破产的条件
    2023-03-24
    114人看过
  • 企业偷逃税款无法缴纳可以破产吗
    一、企业偷逃税款无法缴纳可以破产吗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二、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
    2023-06-06
    319人看过
  •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的规定
    1983年2月24日根据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和精神,现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以及同国内各企业或个人之间办理结算使用货币问题做如下规定:(一)合营企业向国家缴纳税款和法定的各项费用一律使用人民币,不得向合营企业收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这些税费包括:1.进口和出口关税2.工商税(或工商统一税)3.企业所得税和附征地方所得税、外国合营者利润汇出所得税4.城市房地产税5.企业场地使用费6.企业登记费或变更登记费7.商品检验费8.车船使用牌照税9.养路费、港务费10.在合营企业中工作的外籍职工个人所得税(二)合营企业同国内各企业或个人之间的结算都应使用人民币,不得向合营企业收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这些包括:1.水费、电费、暖气费2.国内电话、电传、电报费及其他通讯费用3.国内交通运输费用(包括车、船、航空)及其他劳务、服务费用4.
    2023-06-06
    444人看过
  • 企业欠缴税款催缴仍不缴纳的后果是什么
    企业因资金困难无法缴纳欠税,该笔欠税将会无限期追征,并产生如下不利影响:(一)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二)税务机关会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会超过15日;(三)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的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四)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五)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六)税务机关会
    2023-03-01
    290人看过
  • 关于离婚析产的税款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1、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3、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离婚房屋过户费用房产过户需要交的税费有: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析产公证费,如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公证、办理析产手续登记费、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等。根据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分割房产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产权过户手续的,不征收营业税、契税、个人所得税。如双方协议离婚的,需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费用约500到800元,办理析产手续费大
    2023-06-22
    272人看过
  • 企业公司法关于出资是什么规定
    公司法关于出资有以下规定:我国《公司法》第十七条规定了,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一、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股东的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货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实物出资的话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且归原股东所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公司的经营场所所在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公司股东出资通过什么方式股东出资的方式如下:1、用货币出资;2、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2023-03-15
    495人看过
  • 关于税款征收与缴纳的规定
    (1)税务机关必须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征收税款,不得违反规定擅自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2)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3)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4)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如有拒绝,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
    2023-06-07
    30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于破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
    2023-08-18
    447人看过
  • 《破产法》规定的企业破产条件是有哪些
    一个公司的法人如果出现了无法还清公司已经到期的所有债务,而且公司现有的所有资产不够了,没有办法还清公司的全部外债,或者已经欠缺甚至没有了清偿债务能力的这种情况,公司存在前面所提到的两个以上的条件的话,就可申请公司的破产了。一、企业不能清偿债务的要件《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
    2023-02-21
    342人看过
  • 破产企业抵销权的相关规定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情形的以下几种情况,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1.没有具体凭证支持的债权。2.属破产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开支,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3.属破产企业应当支出的费用,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4.债务人已经还款的,不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5.破产企业投资款不构成破产企业对外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2023-07-09
    172人看过
  •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与人民法院配合清缴破产企业税款的通知
    发布部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文号:各分局、机关各业务处室:随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逐渐增多,破产企业的税款清缴问题日益突出。为了及时防止和减少申请破产的涉税企业税款流失,市局经过与法院的共同协商,于1997年11月11日对企业破产案件处理涉税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见附件)。现就执行中有关具体事项明确如下:一、市局接到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通知后,即通知破产企业的主管征收分局和检查分局,征收分局和检查分局应及时对该企业进行税务检查和清缴税款及发票,并将有关情况书面上报市局征管处。二、申请破产企业的主管征收、检查分局应派员参加破产企业清算组,出席清算组会议。参加清算组的税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追缴破产企业所欠税款并清缴发票。三、主管征收和检查分局要做好协调配合,互通信息,确保清欠工作顺利进行。四、主管征收和检查分局清缴税款时,如需到破产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
    2023-05-03
    354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法关于税款在破产财产分配顺序问题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 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③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生效的规定如何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0
      对外享有债权的诉讼时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中断。债务人无正当理由未对其到期债权及时行使权利,导致其对外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上述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是怎么解释企业破产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司法解释如下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 企业破产要符合什么情形呢?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企业破产的条件如下: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 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企业的破产有什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8
      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破产规定 对合伙企业是否可以破产问题一直存在争论。反对合伙企业可以破产的主要理由是,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合伙人追偿,合伙企业破产并不能免除合伙人的债务责任,因而规定合伙企业破产的意义不大。 考虑到合伙企业按照企业破产处理,有一些有利之处:一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二是可以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