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规中规定劳动仲裁员6种行为被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9:55:32 294 人看过

劳动仲裁员将有6种行为被明令禁止。这是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劳动仲裁员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所明确规定的内容。

被明令禁止的6种行为是,不得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徇情枉法;非经允许不得对外透露案件处理情况;不得故意拖延办案、玩忽职守,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不得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不得在任职的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案件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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