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夫妻财产要依法进行分割且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等原则。
一、夫妻共同的财产有哪些
夫妻共同的财产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二、民法典婚姻财产分割标准有哪些
婚姻财产分割标准: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三、北京市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可以遵循以下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孩子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于男女双方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4、不可以滥用权利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会进行补偿。
-
男女离婚需要处理财产吗?
128人看过
-
离婚后男方不愿意分财产,女方该如何处理
243人看过
-
男女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关系
266人看过
-
女方和男方如何划分离婚财产?
98人看过
-
离婚男子坚持不放弃财产,如何处理?
206人看过
-
未婚同居的男女,分手后财产如何去处理
245人看过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
未婚男女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31、《民法典》规定男女未婚同居,同居关系中获得的财产属于按份共有,双方应当进行分割,若是就分割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同居关系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零三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
-
民法程序如何处理男女离婚未分割的财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5离婚后发现未分割财产可以重新提起分割。离婚后发现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
-
离婚男女有过错少分财产吗,应该如何处理河北在线咨询 2023-12-14法律分析 离婚男女有过错的,一般不会因此而少分财产。夫妻一方有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过错行为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间没有必然关系,过错行为并不影响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过错方存在因重婚和与他人同居行为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
女方婚前把男方的财产给男方,男方要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2-17关于男方婚前财产的回答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 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