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时,会给予赔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0 23:40:20 225 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需要符合一定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且支付金额为劳动者本应得到的赔偿金的两倍。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是违法解除;二是属于其他情形。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需要以经济补偿为基础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赔偿金。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就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 动 合 同 法 】 用 人 单 位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需 支 付 的 经 济 补 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的经济补偿包括: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劳动者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因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在劳动关系的解除过程中,用人单位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手段。因此,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依法行事,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0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终止相关知识1、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2、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因此,分析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事实上往往比较复杂。
    2023-04-29
    357人看过
  • 劳动关系建立到何时终止?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是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终止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满;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阶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前期接洽、协商是双方确立劳动关系的第一步。在劳动合同的订立阶段,由于企业对高管和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任职经历的特殊要求,加之该类人员相比普通劳动者有更强的议价能力和特殊身份优势,易引发如下类型的纠纷:(一)提供虚假入职信息获取签约机会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初,任何一方的相关信息都将对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真实意
    2023-08-04
    276人看过
  • 提前终止劳动关系,赔偿标准为何?
    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是:1、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应该赔偿并非所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均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才可以得到补偿。法律依据是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即只有在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等六种情况下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才有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
    2023-07-04
    44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给予劳动者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 动 合
    2023-09-23
    327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的赔偿问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要赔偿?
    这段文字强调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未履行这些义务,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 人 单 位 违 规 解 除 与 赔 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本法规定的情形而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23-09-03
    393人看过
  • 单位提出终止的应给予补偿劳动者提出终止的不予补偿
    问:我在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5年了,刚开始工作时公司与我签订了一份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但该劳动合同到期后一直没有续签。现在,公司领导说单位效益不好,叫我不要上班了,多给我一个月的工资让我另谋职业。可我认为,我在公司工作5年了,应该给我5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可公司领导说,我的劳动合同早就过期了,现在双方只是事实劳动关系。难道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就不应该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答:依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津高法[2003]13号)第4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但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一种不定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均有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为防止用人单位利用不定期劳动合同关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由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由
    2023-06-10
    83人看过
  • 终止劳务关系能补偿吗
    终止劳务协议没有赔偿。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等,故不存在赔偿金。终止劳务协议是否有补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看,一般按民事诉讼的规定进行调解确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一、解除劳务关系有经济补偿金吗解除劳务关系没有经济补偿金,劳务关系属于民事管辖范畴,其适用的法律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将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是否支付违约金,要看劳务合同的约定。二、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
    2023-03-27
    497人看过
  • 离职和终止劳动关系是什么,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因呢?
    一、离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公私机关的工作人员因退休、辞职、停职、免职、死亡等原因,脱离其所担任的职位。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三、劳动方式终止的方式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原因,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可能是客观的,也可能是主观的;有时来自劳动关系主体某~方面,有时是双方共同的,或者来自外部环境;有时是某一个关键因素,更多时候是多个因素交织在一起;有些是合法的,有些是不合法的;有些和劳动过程密切相关,有些和劳动过程几乎没有联系,等等
    2023-04-29
    70人看过
  • 退休是终止劳动关系了吗
    中国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农民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我国一般的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岁,女满50岁(女干部满55岁)”,但这些都是针对国家干部身份和工人身份的群体,对于农民工身份的群体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其退休年龄。关于劳动者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赋予劳动者休息的权利,不是剥夺劳动权。公民可以行使权利,也可以放弃休息权利。当公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未享受养老金作为生活保障,依然与用工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应当为劳动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非退休人员,未享受养老金作为生活保障,继续与用工单位建
    2022-05-12
    221人看过
  • 判刑终止劳动关系合法吗?
    一、解除合同的情况(一)试用期内单位可解除情况(应说明解除理由):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26条。劳动者可解除情况: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二)固定期限员工单位可解除,且不需要提前通知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2023-04-01
    90人看过
  •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
    仲裁委员会
    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特此证明。
    2023-06-10
    243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指什么方面被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指的是因为劳动者死亡、劳动者要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用人单位解散、被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劳动合同终止的行为。一、公司解散员工要赔偿吗?公司解散员工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所以,公司解散员工是要进行补偿的。二、公司解散需要赔偿员工吗公司解散需要赔偿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23-03-24
    272人看过
  • 劳务关系终止需要补偿吗
    只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造成合同终止的才有经济补偿金,至于劳动合同期满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一、公司解除合同补偿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
    2023-06-28
    458人看过
  • 劳资关系终止劳动合同补偿标准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规定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3)月平均工资包括些什么内容?哪些是工资的范畴,哪些不是?我们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上述规定,工资性收人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但不应包括住房补贴和手机通讯费。因为住房补贴是公司提供给员工的福利而不是其应得的工资性收人,而手机通讯费未以津贴的形式发放给职工,而是按规定予以报销的
    2023-02-21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或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更多>

    • 劳动关系终止是否影响劳动关系终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与《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同时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但并非所有方面都是举证责任倒置。是劳动争议发生一年之内,不是劳动关系终止。
    • 什么是劳动关系终止,什么叫劳动关系终止?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权利义务的消除,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死亡、人民法院死亡、失踪;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他。
    • 确认劳动关系有终止时间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2-18
      确认劳动关系有仲裁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
    • 终止劳务关系赔偿有补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劳务协议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劳务协议一般没有赔偿,但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 二、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关系终止和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分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21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1)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4)行政决定、裁决或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劳动合同的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