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9:13:05 212 人看过

承租,转让,住房,合同,房屋,签订

女儿状告父母房屋承租权转让不告知

父母与他人签订“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未征得女儿同意,并擅自代女儿在合同上签字。23岁女大学生孙崎为捍卫居住权,将父母告上法庭,并要求法院判令此前签订的转让合同无效。最终,孙崎的主张获得了法院的认可。

孙崎一家三口居住在上海陕西北路的一公有住房内,房屋承租人是孙崎的父亲。因向金某借款20余万元无力归还,孙崎父亲于2004年8月30日与金某的儿子金营签订了《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孙父将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给金营,转让价人民币15万元在孙父拖欠的债务中抵冲。

然而,在所签订的合同附件《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一栏中,孙崎父亲代替妻子、女儿签了字。合同签订后,双方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承租人变更为金营,孙崎母亲也签署了《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同意差价交换证明书》,孙崎的签名则由父亲代签。

2007年6月,孙崎被房地产交易中心告知房屋承租人已变更,一直不明真相的孙崎,不认可其父代签名转让房屋承租权,一纸诉状将其父母推上被告席。

孙崎诉称,她从未料到父母会背着自己,私自将房屋以15万元价格转让给他人,还冒充自己签名,该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利,要求法院判令其父与金营签订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为无效。

金营认为,与孙父签订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办理的登记手续受法律保护,且孙崎母亲名下还有位于上海市真金路的一处产权房,该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不会影响孙崎一家人的居住。

孙崎父亲则承认合同签署过程中,孙崎的签字和盖章均为自己代为,孙崎对此并不知情。但签订该合同的真实用意是借款抵押担保。

孙崎母亲称,自己确实在《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附表《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上签了字。真金路房屋是她动迁后所购置的房屋,并不是自家的居住房。

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孙父与金营签订协议时,约定该房屋转让后继续借给孙家居住一年。但事实上该房屋却一直由孙家居住至今,目前孙家三人户口仍在该房屋内,未曾迁出去,孙崎自始至终对房屋承租权转让事宜不知情。

法院认为,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须事先征得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并须有同住成年人签字同意的书面证明。而孙崎父亲在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时,擅自为已成年的女儿孙崎在合同附件《公有住房同住成年人意见书》及《上海市公有住房成年人同意差价交换证明书》上代签名,且孙崎一直被蒙在鼓里。故,从维护孙崎的居住生存利益角度考虑,法院一审判决孙父签署的《上海市公有住房承租权转让合同》属无效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父母房屋转让给儿女怎么收费的
    一、父母房屋转让给儿女怎么收费的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主要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买卖”,3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需要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如果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二、扩展内容以一套81平的两房为例,目前的市场价格在120万元左右,房产证未满5年,买入价格只有40万。1、赠与:首次过户时只缴3%契税。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格的3%,一般来说也就是市场价格的3%。目前市价为120万元的房屋,契税为3.6万元。如果子女在房产证满5年后再出售且是唯一住房,可以免缴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只需缴纳少量的手续费。如果儿女在受赠后不足5年即出售房子,或者子女拥有多套物业,按照目前的操作方式,子女只能按据
    2023-03-05
    455人看过
  • 赠与房子被占女儿状告父亲
    父母协议约定将共有房产赠与未成年的女儿,离婚后父亲却反悔,房产之争一直未停。为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父母离婚两年多后,10岁的女儿将亲生父亲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房屋。10月初,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在开发区法院审结。2007年12月,开发区夫妻田某(女)、向某(男)将两人共有财产房屋一套办理公证手续赠与二人的女儿向某某。赠与书载明,田某与向某自愿将其共有的一套位于烟台开发区某小区房产一处赠与女儿向某某个人所有,并载明赠与书公证后,田某协助女儿向某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签订赠与协议时,该房尚未办理房产登记,之后办理房产证时,该房屋被登记在田某名下。2008年1月,田某和向某协议离婚,约定向某某由其母亲抚养。之后,年幼的向某某便和母亲田某共同居住在办理过公证的这套房子里。房屋过户需要田某与向某一起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签字确认,而向某并不配合,因此,向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其母田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向
    2023-04-22
    421人看过
  • 不尽赡养义务父母状告大儿子
    泸州市纳溪区渠坝镇AA村80岁的龙某某、79岁的潘某某夫妇养育了4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按理说,有这么多的子女,老人的晚年应该可以过得很开心。而事实却恰恰相反,从2010年2月开始,在赡养父母上5个儿女虽然达成了轮流在每家住3个月的协议,但因为生活琐事在大儿子家总是纠纷不断,今年2月20日,龙某某、潘某某夫妇扛着棉被等行李到大儿子龙XX家开始3个月的生活。然而仅10多天,又因为生活琐事龙某某夫妇的被子和生活用品被龙XX的妻儿扔到了院坝里,让年迈的龙某某、潘某某夫妇伤透了心。3月17日,无奈的龙某某、潘某某夫妇把大儿子龙XX告上法庭,要求大儿子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和看病的药费。对簿公堂父母状告大儿子分别患有直肠癌和因脑血栓引起反应迟钝的龙某某、潘某某老夫妇从2010年2月开始,他们就在4个儿子家开始吃转转户,每个儿子家居住3个月。然而,好景不长,由于龙某某生活习惯和个性强等原因,每次轮到在大儿
    2023-04-23
    304人看过
  • 中年残疾女儿状告父母索要抚养费
    四十余岁的刘女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受伤致残,致使其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失去工作。离婚以后又被父母赶出家门,被迫在外租房居住,花尽了所有的积蓄,靠朋友接济生活。近日,刘女士认为父母没有对其履行抚养义务,因此将父母告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每月支付抚养费3900元。刘女士诉称,原告1997年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2002年因意外事故受伤致残,后经鉴定为肢体伤残二级,依靠轮椅行走,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失去工作。2005年离婚,至今单身。2007年元旦,原告向被告交付了房费要求共同居住,却被赶出家门,被迫在外租房居住,花光了过去所有的积蓄。2009年,原告再次要求和被告共同居住,期间却被禁止上网,禁止朋友来家中探望,禁止看电视,被告还拒绝在卫生间安装残疾人辅助设施,不照顾原告的生活且不允许其雇佣保姆,以节水为借口在夏天要求原告四至七天才能洗一次澡,并对原告恶语中伤,多次殴打,甚至意图将原告送入精神病院。
    2023-06-08
    401人看过
  • 房屋赠与协议不履行女儿将父母告上法庭
    婚姻诊所父母离婚给8岁的女儿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为了弥补对小孩造成的伤害,黄某夫妇俩协议将房屋赠与女儿小黄。然而,六年过去了,协议迟迟未兑现,为了维护自己的赠与权,小黄将父母告上了法庭。7月28日,西林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原告小黄是二被告黄某、马某的女儿。2004年10月份二被告,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在《》中明确约定将位于西林县城、登记在被告黄某名下的房产一套赠与女儿。所约定的房屋系原告父母离婚前。对于原告父母之约定,原告表示同意并愿意接受该财产。按规定该房产已赠与原告,但被告黄某迟迟未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给原告,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房产归原告所有。庭审中,被告黄某承认该房屋已赠与女儿,但房屋很旧,黄某考虑更多的是把房屋卖掉,再把房款交由女儿保管,这样就能节约过户费用了。在法官的共同努力下,原、被告通过协商,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黄某、马某均确认将西林县城的房产赠与女儿小黄;如房
    2023-06-11
    436人看过
  • 父亲转让房屋儿子不给钱七旬老翁告儿索53万
    小王与父亲老王说好将房产过户后就支付钱给父亲,然而过户已过小王与父亲老王说好将房产过户后就支付钱给父亲,然而过户已过得一年多了,仍不见小王履行承诺,经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调解,父子双方矛盾得以化解。现年60多岁的老王与老伴经商多年,在广南县城购买得一块地基,花尽多年的积蓄与儿子小王合建了一栋房屋,价值约为200万元。后老王的老伴去世,家庭渐渐有了矛盾。2008年,为化解双方矛盾,经亲戚调解,父子俩达成协议,父亲占房屋的产权的25%,儿子小王占75%,同时也约定了老王自愿将自己所占的份额转归小王所有,小王补并房款53万元给老王,小王将房屋过户后就支付并房款给老王。协议签订后,老王即将有关材料给了小王,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了小王。后老王按约定向儿子要钱,儿子均以无钱为借口而不支付钱给父亲。老王在多次追要无果后,无奈只得将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法院受理后,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双方是父子关系,对双方均做
    2023-06-10
    212人看过
  • 儿女的房屋、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律师解答:有继承权。父母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法定继承规定,被继承人父母为法定继承人。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最先继承财产,不过如果子女有自己的配偶和子女的话,他的遗产在他没有留下被公证的遗嘱时,一般情况均等分配,特殊情况下,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死者尽了抚养或与死者一同生活的可以多分,不尽抚养义务的,会少分或者不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4-04-13
    388人看过
  • 女儿女婿状告父母婚后归还彩礼可以吗?
    不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上来讲是更偏重于彩礼是给女儿的,除非女儿主动放弃。否则父母无权拿。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可认为属彩礼范畴。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另外,根据各地风俗习惯不同,彩礼钱的数量也不同,因此,并没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数字规定。在我国,婚约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婚约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婚约财产纠纷主要是彩礼返还问题。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
    2024-01-27
    431人看过
  • 爆竹致女儿身亡父母状告放炮人胜诉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于审结了一起因春节爆竹炸死人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原告李某夫妇起诉被告贾某、艾某、艾某某等三人,诉称04年1月22日凌晨,其女小雪(化名)在家院外看放鞭炮时,正逢三被告在放爆竹,不慎被落下的鞭炮炸到头部,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原告夫妇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属于共同危险行为,请求三人赔偿死亡赔偿金、法医鉴定费、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0余万元。被告贾某辩称,当天他放的是礼花弹,经公安机关分析结论是其成分与小雪帽子上的残留物不符,且其放炮的地点在小雪的东南方向,当天刮的西北风,不可能打到小雪,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艾某辩称,另外两被告放的炮是他提供的,但他自己当天没有放爆竹,因此小雪的死与其无关,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艾某某辩称,当天是除夕,放炮的人很多,原告仅将其三人作为共同危险人起诉不公平,另外,从残留物的检验报告上看,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自己放的爆竹致
    2023-06-05
    306人看过
  • 亲生父母为讨女儿抚养权状告民政局怎么判
    原告张某某、姜某夫妇生有一子,于1999年3月又生育一女,因两原告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为避免计划生育处罚,遂将女儿送给因故不能生育的钱某、徐某夫妇收养,并将女儿改名为钱*旋。此后,钱*旋即随钱某、徐某夫妇共同生活。2000年6月,钱某、徐某谎称在公路边捡到弃婴,在通州市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2006年,原告向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解除钱某、徐某与钱*旋的收养关系,因钱某、徐某夫妇当庭出示了收养证,原告撤诉。同年4月10日,原告向通州市民政局反映钱某、徐某在收养登记时的弄虚作假行为,并要求通州市民政局撤销原收养登记。5月9日,通州市民政局以钱某、徐某办理收养登记时虽出具了虚假材料,但钱某、徐某符合收养条件,收养钱*旋后较好地履行了父母职责为由,作出不予撤销收养登记的决定。原告不服该决定,以通州市民政局为被告,要求被告撤销作出的《不予撤销收养登记的决定》,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通州市
    2023-04-21
    357人看过
  • 女儿不知母故告兄长要赔偿
    亲生母亲去世两年,两个女儿尚不知情,后将同胞哥哥告上法庭。日前,利川市人民法院汪营法庭受理了一起祭奠权纠纷,经法院依法主持调解,矛盾得以成功化解。原告是利川市汪营镇偏远村庄的刘氏姐妹二人。起诉状诉称,自父亲去世后,哥哥刘某某就千方百计阻止她们看望自己的亲生母亲。直到今年清明节给父亲扫墓时,她们才得知母亲早已于2009年2月去世。两姐妹认为,哥哥没有告知母亲已去世的消息,使她们丧失了祭奠权,给她们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特此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自己的同胞哥哥赔偿姐妹俩精神损失费各2万元。法庭开庭审理后认为,刘氏姐妹与哥哥刘某某关系虽不和睦,但母亲去世,哥哥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使姐妹俩没有参加祭奠和葬礼,这是哥哥的错误,应当赔礼道歉。但是对于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法官认为,祭奠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还没有明确规定,只能依照有理有利的民间习俗进行调解。经过法庭作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
    2023-06-06
    90人看过
  • 带租转让需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吗
    一、带租转让需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吗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带租转让是需要提前告知承租人的,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若其放弃优先购买权才能转让。同时,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二、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确立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即: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三、优先购买权受侵害的赔偿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使得
    2023-05-06
    142人看过
  • 承租人转租要告知吗
    如果事先合同有约定转租情形的,不用通知大房东。如果没有约定的,必须征得大房东同意,才能转租。《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我国民法典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房屋未说明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的情况下,房东和房客均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租客转租房屋必须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而擅自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对给第三方租客造成的损失,由转租者承担。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
    2023-06-18
    472人看过
  • 父母离婚产权给女儿女儿可以转让吗?
    父母离婚股份转让给女儿的行为一般而言是合法的,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除外。如果是依法订立转让协议,公司章程没有限制性规定,并且办理了转让手续的,是合法的;如果公司章程有限制,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则是不合法的。一、一人有限公司能否转让股权只要股权权属明确,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限制,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权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如果转让给一个受让方的,则仍旧是一人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如果股权转让给多个受让方,则不再是一人有限公司,需要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二、股权转让协议无效情形都有什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
    2023-03-04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起纠纷父母状告儿子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王先生与孙女士结婚之前,王先生的父母以儿子的名义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屋。王先生在该房屋交付入住后即与孙女士结婚,并共同居住在这套房屋里。后王先生与孙女士协议离婚时,约定上述房屋归孙女士所有。但半年后,王先生的父母却将孙女士与王先生一起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孙、王二人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的约定无效,要回上述房屋。日前,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王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房屋归孙女士所有。庭审中,王先生的父母说,王先生在
    • 父母能够告女儿的财产继承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8
      父母不可剥夺女儿财产继承权,但是可以在定立遗嘱时将遗产指定不给谁继承;因为根据《民法典》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 母亲将自己的房屋承租权转让给小儿子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24
      问题中母亲儿女的行为着实可笑至极房屋的承租权属于母亲,在经过产权单位的同意之下,母亲并非受到小儿子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属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愿的意思表达真实的将自己的房屋承租权转让给小儿子,属于母亲的合法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难道财产所有权人自己处置自己的合法权利还需要其他人同意么?这个太可笑了问题中母亲的其他儿女太过唯利是图且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唯利是图悲哀的只要母亲将承租权转让与小儿子意
    • 父母状告儿子不赡养该怎么办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23
      目前如果父母状告儿子不赡养的话,具体来说可起诉处理,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
    • 怎么不告知房东转租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22
      转租房屋应当告知房东。在没有经房东同意私自转租房屋,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