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罪被告人陈述怎么说
最后陈述的内容不受限制,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范围,可为自己做罪轻辩护、无罪辩护,可要求法院从轻发落等,没有规定的格式。
严格来说,刑事案件中的最后陈述是刑事被告人的事情,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但也可以放弃。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最后陈述是专门的一个环节。在该权利的性质上实际为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权。该权利的行使主要是在刑事审判的最后阶段,在刑事判决以前由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上口头或书面向法庭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最后陈述本质上仍是被告人的自辩,是辩护权的一部分。但同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权相比,最后陈述权有着独特之处:一是最后陈述的主体仅是被告人,具有不可替代性,不能由辩护人代为行使;二是只有被告人一人在法官主持下进行陈述,不存在控方的辩驳,被告的意见可得以充分提出。
二、交通肇事罪怎么认定
(一)犯罪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二)客体:交通运输安全。
(三)主观方面: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四)客观方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都为过失犯罪吗
交通肇事罪都是过失犯罪。若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故意撞伤他人或者致他人死亡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因此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肇事罪法庭怎么陈述
190人看过
-
抚养费陈述原告怎么说
269人看过
-
法庭被告人陈述怎么讲?
53人看过
-
刑事被害人陈述与被告人供述有什么区别
114人看过
-
被告人最后陈述(刑事审判)
216人看过
-
怎么写交通事故陈述书
171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交通肇事开庭如何说陈述?被告人的话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61、提交事故认定书,证明交通事故的存在; 2、你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你的诉讼请求中的赔偿数额; 3、你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原件,否则无法证明证据的真实性。
-
交通肇事罪陈述应该说些什么?怎样说比较合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31最后陈述,将之前遗漏的或者错误的予以纠正,补充。也说下改过自新之类的话,并保证从此谨慎驾驶机动车辆,敬畏生命,对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
交通肇事被告法庭陈述,需要准备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9法庭调查相关事项时需要陈述,如是否有保险,保额多少,以及是否有垫付等等。如果不陈诉视为放弃,比如说有垫付对方说没有,法院就不管该部分视为没有而判决。以上就是交通肇事被告法庭陈述,需要准备什么的论述
-
交通肇事罪怎么写最后的陈述词?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法庭辩论终结后,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多次重复自己的意见的,审判长可以制止。陈述内容蔑视法庭、公诉人,损害他人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与本案无关的,应当制止。最后陈述本质上仍是被告人的自辩,是辩护权的一部分。但同一般意义上的辩护权相比,最后陈述权有着独特之处:一是最后陈述的主体仅
-
原告开庭陈述词怎么说天津在线咨询 2024-10-06法院开庭原告陈述词应该这样说: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明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