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质证时可以提交别的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2 02:04:24 233 人看过

一、对方质证时可以提交别的证据吗

在质证环节,当事人有权进行证据的补充。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审期间如果当事人拥有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却未及时呈交,那么此种情况往往被视作举证不能或者主动放弃权利。

若该等证据系在后来阶段才得以揭示出来,那么便在二审中得到受理和采纳,法院必须对此加以重视。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当中如需提交新的证据,必须在二审开始之前或者审理活动之中提出来;假设二审无需开庭审理,前述要求亦须提交至法院指定的期限之内。

而在再审程序方面,当事人亦应对在申请再审的同时提交这类新的证据有所准备,这些证据必须是在原审庭审结束以后才被发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手机通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不

满足“证据三性”的通话记录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了认可,被视为有效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详细规定,通话记录可视为以电子数据形式呈现的证据,用于证实犯罪行为的实际发生。

这一切都建立在通话记录与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密切相关的基础之上,即具备所谓的关联性,同时还需保证其获取方式的合法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性,因此唯有经过严格查证后确认为真实无误的通话记录,才能被法庭用作断案判决的有效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开庭审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n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n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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