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财产罪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09:23:18 486 人看过

受托财产罪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本罪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合法权益;

2、本罪表现为金融机构违反委托义务,擅自使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财产的行为;

3、本罪为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具体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本罪表现为故意的,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所谓金融,即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活动是一个动态的运动过程,各种机构和人员参与其间,因此必须形成一定的法律秩序,否则,混乱不堪的金融活动就会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金融活动都是通过银行等各种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来进行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担负着筹集融通资金、引导资金流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调节社会总需求等重任,是联结国民经济的纽带,必须掌握在国家的宏观控制下。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银行法规的规定,设立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由中国人民银行或者有关分行发给《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始得营业。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开业或者经营金融业务,构成犯罪的,以本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相应刑罚。

本罪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密切联系,研究确定彼罪时,要结合本罪的说明进行联系分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或过失都不能构成本罪。这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设立金融机构应当经过批准,擅自设立属于违法的行为,亦明知自己是在私自设立金融机构而仍决意设立之,并希望发生金融机构擅自设立成功的危害结果。至于设立的目的,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如果设立后又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则又牵连触犯其他罪名,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这时,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二、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构成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条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0: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的构成特征包括: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4、客观方面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犯了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如何量刑处罚?犯了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构成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非法处置冻结的财产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一十四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
    2023-07-27
    220人看过
  • 转委托有哪些特征,委托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转委托有哪些特征转委托的特征:1.委托人行使的是代理人的权限,同时,原代理人并不因此而丧失代理权。2.委托不同于共同代理的情形。3.委托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二、转委托构成条件有哪些转委托构成条件有: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
    2023-06-23
    108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哪些特征?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前,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保全措施。其特点包括只有利害关系人才能提起申请,申请人需提供相应担保,且申请时间要求较严格。诉前财产保全的目的是在情况紧急时保护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如果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则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包括:只有利害关系人才能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这里的利害关系人包括产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也包括对相应民事权利负有保护责任的人。2、提起诉讼前财产保全的原因是情况紧急,利害关系人来不及起诉,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否则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这是由于诉前财产保全会给被申请人带来相应的损失;而案件尚未受理,是非也难以断定,一旦采取的保全措施错误,则相应的损失必须由申请人承担,因此申请人
    2023-11-16
    229人看过
  • 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房产证有什么特征
    一、房产证的特征有哪些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注意事项?一是要明晰产权,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
    2023-06-22
    212人看过
  • 保险合同财产侵权有哪些特征?
    相信一些炒过股、买过基金的朋友就不会不知道保险这种保障机制,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来了,什么是保险合同呢?保险合同财产侵权有哪些特征呢?这些都是我们去买保险时要了解的一些常识,只有了解这些,这样才能不会掉入法律的陷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财产保险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方,必须是国家批准设立的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
    2023-04-29
    98人看过
  • 财产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有哪些?
    第一、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的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因而,从效力上说,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补充。第二、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各国法律虽都承认遗嘱继承的优先效力,但也无不对遗嘱继承予以一定的限制。第三、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第四、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第五、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一、私生子抚养费怎么计算?1、私生子的抚养费计算标准与婚生子女的标准相同,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2、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
    2023-05-07
    133人看过
  • 欺诈婚姻和财产的行为特征有哪些?
    1、刑法条文方面。从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2、司法实践方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要件,区别不道德婚姻和婚姻诈骗犯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
    2023-07-17
    271人看过
  • 金融信托有哪些法律特征
    金融信托是指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或指明的特定目的,收受、经理或运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其他财产等的金融业务。1、对受托人有特定的要求。在国外,一般是信托投资公司或银行的信托业务部。在我国,受托者必须是符合法定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金融机构,但商业银行依《商业银行法》规定不得经营信托业务。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不准经营金融信托业务,禁止个人经营金融信托业务。2、金融信托是从单纯保管、运用财产的信托发展而来的现代信托,具有资金融通和财产管理的双重职能。3、金融信托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设立,并通过签订合同,明确信托各方的权利义务。4、金融信托业务是一种他主经营行为,即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被动地开展具体业务,因此,受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风险仅负有限责任。这种有限责任主要限定在受托人要对因违背信托目的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在我国,信托业务风险的承担因信托的具体情形不同而不同:信托
    2023-06-12
    407人看过
  • 涉外财产保险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涉外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涉外保险合同除了具有保险合同所共有的特征外,还具有涉外经济自身的一些特点。(一)涉外保险合同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合同涉外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应当具有某种涉外因素。如是外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或是从事涉外活动的中国的法人或自然人。中国的从事涉外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并不都是涉外保险合同。只有投保人就与其涉外活动有关的保险标的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才能构成涉外保险合同。如中国的远洋公司就其远洋船舶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是涉外保险合同。他们就其国内的与涉外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标的(如办公用房等)与保险人订立的是一般保险合同,不是涉外保险合同。涉外保险合同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但是,涉外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包括选择外国法律(但当涉外保险合同双方都是中国的法人或自然人时,一般仍适用中国法律)。同时可以
    2023-04-23
    436人看过
  • 共同财产的财产特征
    一、共同财产的财产特征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023-05-06
    316人看过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3、主体为金融机构;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判得重吗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单位或者机构触犯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按照情节轻重处以不同处罚:1、如果是单位或者机构行为情节严重,那么法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且对单位或者机构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或者是拘役的处罚,同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2、如果是单位或者机构行为情节特别严重,那么法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或者机构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商业银行、证券交易
    2023-07-31
    328人看过
  • 销售伪劣产品罪有哪些特征
    1.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
    2023-05-31
    332人看过
  • 受贿罪的特点都有哪些没收取财物构成受贿罪吗
    一、受贿罪的特点都有哪些犯罪客体(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客观方面(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受贿罪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二、没收取财物构成受贿罪吗就目前而言,以非财产性利益的受贿行为屡见不鲜。它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非财产性利益,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中,非财产性利益主要包括
    2023-04-05
    60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所有权,公民财产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1、财产所有权的独占性。财产所有权是一种独占的支配权,所有人的所有权不允许任何人妨碍或侵害,非所有人不得对所有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2、财产所有权的全面性。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完整权利,是最完整、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3、财产所有权的单一性。财产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4、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性。法律不限制各项财产所有权的存续期限。5、财产所有权的弹力性。财产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例如设定他物权。一、财产所有权原始取得有什么方式?第一、生产。这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的方式。第二、先占。这是指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标
    2023-05-07
    10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财产侵占罪具有哪些构成特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1
      财产侵占罪的特征: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 招摇受骗罪的种类有哪些特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25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对于招摇撞骗罪的犯罪
    •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特征有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28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特征有:犯罪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表现为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行为;犯罪主体是金融机构;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一般是为了获取非法利润。
    • 宜春市受贿罪有哪些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9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什么是受贿罪受贿罪的构成与特征,受贿罪的构成与特征,有哪些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14
      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构成与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2】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3】为他人谋取利益。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承办的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