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适用前提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20:50 194 人看过

适用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约定的夫妻财产分别制是指夫妻之间达成的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还是各自所有,基于所有权产生的各项权利义务均有所有权人承担。实际上,夫妻之间约定财产分别制是对《婚姻法》上夫妻财产共同所有的例外,即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我国以婚后所得共同所有为法定财产制,当婚姻解除时一般依照共同共有的原理,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进行分割,而夫妻之间采用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别制,婚后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什么是离婚时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解除时一方因对家事劳动付出较多而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法律制度。《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可见,离婚时经济补偿不考虑夫妻双方是否存在过错。而考虑双方承担义务的多少。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的经济适用房买卖的标准是什么
    交易后的经济适用房性质上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虽然是转换成了商品房,并可上市流通了,但永远改变不了的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
    2023-03-27
    396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
    在下列情况下适用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法单方面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约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单位无过错辞退劳动者的;因依法被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支付经
    2023-06-16
    184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被收回政府怎么补偿
    一、经济适用房被收回政府怎么补偿(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四)市、县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二、房屋拆迁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2023-03-20
    229人看过
  • 直接交的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前退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退款。经济适用房是国家对一定的特殊人群给予的优惠政策,相对来说房源也是有限的,如果买房的人不想要这个房子里,肯定还有别人想要,就相当于买商品房是一样的,正常的买卖合同涉及到解除合同,退房问题,一般按照约定的走,而且要赔偿为此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对于经济适用房,同理也是可以退房的。但是很可能影响下次申请经济适用房。一、购买公租房到底好不好?(1)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目前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1、保障性。《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公约一
    2023-06-23
    451人看过
  • 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一、什么叫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申请经济适用房,首先要是本地城市的户口,同时在本地城市居住满了3年或5年,另外,人均住房面积要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还有个人收入必须是中低收入水平,最关键的是要没有其他房产。满足以上条件,带上有关的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经济适用房,并办理登记手续,全部材料房管局要实行复审和评分,并公示15天。二、申请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按照下列标准供应:(一)单身申请人士,购买一套一居室。(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
    2023-06-04
    10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经济赔偿返还
    交易区别主要体现在价格上,交易需要缴纳相关费用。1、经济适用房交易条件目前,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一)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二)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三)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四)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应房经适房政策二手经济适用房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另一种是尚未住满年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可由业主提供两个证件中的任一个来确定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的居住时间。1、出售住满
    2023-06-28
    145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适用是怎样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为标准,其中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此中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
    2023-06-14
    480人看过
  • 拖欠工资25%经济补偿是否继续适用?
    对于19岁的北京女孩彭洋来说,这是一个多事之秋。她第一次参加工作,就与公司之间产生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涉及金额不多,却一波三折,并在9月初引发了一场法律适用的争议。劳动仲裁:应支付25%经济补偿金2007年11月,当时18岁的彭洋应聘到北京德易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担任信息录入员,并签订了2007年11月28日起至2009年11月27日止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至2008年1月27日,转正后每月工资为1200元。3个月之后,也就是2008年2月27日,彭洋突然收到由公司人事部经理张某签字发出的《劳动合同终止合同书》,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并不接受岗位调整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12日,公司又出具了一份《告知函》,通知彭洋:三个工作日内回公司办理工作移交有关事宜。突然接到这样的通知,彭洋完全没有心理准备。收到通知时已经转正了,这样突然解除合同,谁能接受得了啊?彭洋的父亲气愤
    2023-04-22
    452人看过
  • 公司违法裁员经济补偿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
    2023-04-17
    388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和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是什么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列入国家计划的,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的开发企业或集资建房的单位建造,以微利价面向城镇中低收入的家庭出售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照建设成本确定,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且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那么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和经济适用房面积标准又是什么呢?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在物业管理部门的租金计分表上按照某些因素计租且实际确有他户走破的房屋,应当扣除宽90公分的走道面积后计算建筑面积。私自搭建的房屋原则上应当先拆除,方可审核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请;如相关管理部门认为不宜作拆除处理的,应当重新计算建筑面积。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居住用
    2023-05-08
    255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吗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它是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是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由地方政府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的原则确定的,那么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吗?经济适用房的主要特征经济适用房的特点。如下:1、性质:微利商品房,售价低。2、产权;不完全产权。3、销售许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证等五证。4、土地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政府批准的年度计划。5、价格;政府限价,浮动空间不大。6、建设标准;户型、面积、档次等具有政府指导性。7、规划设计;招投标。8、开发建设;招投标(不得转包)。9、工程监理、验收入住;按国家规定。10、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11、物业管理;同普通商品房,偏低,保证基本服务。12、抵押贷款:可以。经济适用房是部分产权吗?1、居民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归
    2023-05-05
    193人看过
  • 沈阳申请经济适用房办理有哪些前提
    一、沈阳申请经济适用房办理有哪些前提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轮候家庭。《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五条第三十条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第三十一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沈阳市住房保障网”公开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基本情况,以及制定的配租方案。第三十三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采取电脑摇号等方式进行实物配租。电脑摇号配租应当邀请申请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参加,并进行监督。二、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要求规定1、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
    2023-05-11
    255人看过
  •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房和经济适用房一样吗
    1、经济适用房合同明确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后一般5年内不得转让。商品房合同可以买卖,不受限制。区别就在于其买卖的性质。2、概念。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享受税费减免政策,住房价值相对市场价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和建筑质量,“适合”居住,具有社会保障性的商品住房。而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完全按市场规律运作的住宅。3、价格。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对象是广大中低收入者,所以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售价时,既要考虑中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使职工能够买得起,又要兼顾国家补助能力。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由建设资本加上3%的开发建设利润确定。政府不仅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给予用地、计划、规划、建设、资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而且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名政策,使得经济适用住房能以“
    2023-03-15
    138人看过
  •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
    郑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05年11月1日,《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行,郑州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4、28周岁以上的我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5、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6、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
    2023-05-0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前提2020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2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在此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在本市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四大条件,内容如下: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范围内非农业户籍;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对于不能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购房者,也可以单人申请,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男超过25岁
    • 经济适用房是什么意思,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是什么,经济适用房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4
      经济适用房在别的国家和地区一般被称为公共房屋,中国香港称为居者有其屋(简称居屋),中国澳门称为经济房屋,中国台湾称为国民住宅(即国宅),新加坡称为组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1994年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并按国家、住宅建设标准(不含别墅、高级公寓、外销住宅)建设的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的
    • 经济适用房提前过户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4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
    • 经济适用房怎么区分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6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制套房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具有经济适用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适中,能够适应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
    • 离婚时经济补偿金前提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4
      1、经济补偿以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为前提。 对于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夫妻财产各自所有的,一方付出了较多义务,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直接多分或者予以补偿。因此,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向另一方主张经济补偿请求权。只有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用来补偿为家务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损失时,才可以请求对方以个人财产给予适当补偿。 2、必须是提出需要经济补偿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付出了较多义务。 经济补偿实际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