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18:05:16 469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

被拆迁房屋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就属于大产权,获得拆迁安置房以后应该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证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征收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流程有哪些?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

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

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指定银行交购房款。

6、拆迁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到财政局确认交清房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7、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财政局开具的能证明交清房款的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

8、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和交房通知单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三、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需要收集房屋相关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完税证明、登记申请书等。

2、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产权登记。

3、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四、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的庭审流程有哪些?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22日 14: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征收国有土地时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d类危房拆除有安置房吗?有安置房,除了货币补偿,被征收人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征地拆迁安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拆迁人拆除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原则上按原面积妥善安置的原则,既保证被拆迁人不因拆迁而减少住房、生产经营面积,降低居住水平,生产经营收入,又要保证拆迁人在拆迁活动中不承担额外责任。但当事人可就拆迁房屋的安置地点、面积、搬迁期限、搬迁方式以及过渡期限等进行协商。2、鼓励迁往市区
    2023-02-13
    483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怎样安置
    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可以进行如下安置: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
    2023-03-17
    262人看过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是什么意思?拆迁产权调换的意思是拆除了当事人的房子之后给当事人提供一套全新的安置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如果拆迁安置房跟被拆迁房子的市场价格有差异,政府部门都会依法补足。【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可以拆迁房屋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拆迁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
    2024-02-19
    159人看过
  • 我国的征地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是否是行政处罚
    征地拆迁安置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不服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2023-08-18
    88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拆迁安置房不动产证没有不一样。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是由国土资源部监制的不动产登记簿证。申请人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市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后到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证。一、拆迁安置回迁房有房产证吗在一般情形下,拆迁安置回迁房有房产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二、房屋所有权人是户主吗不
    2023-04-03
    37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当事人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之后,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按照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的约定确定。一、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二、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属于谁拆迁安置房的产权以房屋登记或者拆迁协议约定的所有人为准。具体如
    2022-06-12
    260人看过
  • 拆迁房属于安置房吗
    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不能随便买卖。实际上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拆迁过程中,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的房屋。安置房以确定的价格出售给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同时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拆迁居民家庭。开发商卖回迁安置房算一房二卖属于诈骗吗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
    2023-08-07
    480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的拆迁房有产权吗
    土地征收时补偿的拆迁房有产权,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一、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公告。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
    2023-06-25
    288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与拆迁的安置改进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即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调换)。(2)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的安置方式有:(一)货币补偿,即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三)结合型补偿,即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征地拆迁安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1、征地拆迁安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被拆迁人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未在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作出补偿决定以后会公布的。赔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赔偿协议的有关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如果农民不同意征地,他们该怎么办。补偿标准按照批准文件中的“征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该区域的地价,否则属于违法补偿。为保障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应当在征地范围内公示征地文件号和补偿
    2023-05-31
    137人看过
  • 拆迁产权置换是否属于人口安置
    所谓的拆迁产权置换,就是被拆迁人不要补偿货币的补偿方式进行补偿,而是选择了房屋补偿的方式。拆迁产权置换不一定是按人口安置的。主要看地方政策,总的来说有三种类型:1、按户籍人口数量。户籍人口数量中排除已经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人口后,乘以人均安置面积即为总的安置面积。2、按房屋面积或宅基地面积。有的地方按照房屋面积乘以一定系数确定,有的地方则按宅基地面积的一定百分比确定。3、混合模式。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选择按户籍人口数量,还是按建筑面积来确定安置面积。一、农村搬迁房屋如何赔偿农村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选择货币安置的,按应安置面积给予货币补偿,补偿价格参照同地段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不同,具体补偿可以根据当地政府政策为准。二、拆迁院子算吗拆迁院子也是算在被拆迁的面积内的。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中,被征收人合法享有的院
    2023-06-27
    193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经适房和拆迁房有什么区别
    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拆迁安置房是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性质是国有划拨地,并不能随便买卖。其实拆迁安置房也叫动迁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在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房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市区户籍(含从事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同时享受土地划拨、规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性质,其供应对象为集体土地的被拆迁居民家庭。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有什么区别想必大家已经了解什么是拆迁安置房了,而经济适用住房则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要体现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卫生、便利的原则;布局要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使用功能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要。二者究竟有什么区别呢?1.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
    2023-06-15
    498人看过
  • 土地拆迁安置房安置期多久
    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住宅房屋,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一、动迁安置房交易条件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条件安置房上市交易条件必须是国有土地性质,需要5年才能拿到房产证,因此5年之后才能进行房产过户。拆迁拿安置房注意事项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
    2023-06-28
    370人看过
  • 安置房征地属于强征吗
    一、什么是征地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二、安置房征地是否属于强征政府征地有严格规定,修建安置房征地要取得相应的手续,不属于强征。三、征地的程序1.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2.审查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3.方案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对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4.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的方案及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即把征地方案中确定
    2023-06-15
    3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征收地拆迁的安置土地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3
      国家征地后补偿的安置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国家用于统一安置房建设的土地一般属于国有土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 征收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有何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
    • 原来属于生产队买土地安置工作,不属于拆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5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
    • 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方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5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
    • 2022年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拆迁安置房属于回迁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户口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