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04:50 288 人看过

一、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情况

合同条款无法履行情形有:

1、合同的标的已经灭失;

2、已经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4、合同已经无效等情形。

二、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构不构成违约

合同义务无法履行时不构成违约,合同无法履行是指义务人由于某种特殊原因,在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履行不能使合同的目的客观上无法实现,因此而导致债务消灭或转化为损害赔偿之债,债权人无法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订立的基础动摇或者已经丧失,如果继续维持合同的话,合同的原有效力就显失公平,这个时候允许双方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三、劳动合同期满后还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等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享有相关权利: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

4、已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有被优先录用的权利;

6、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未给劳动者办理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具体履行合同情况
    一、具体履行合同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包括全面履行以及不完全履行和不履行。我国并没有对合同履行情况作出强制性规定,当事人只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写即可,比如可以这样写:公司履约范围包括合同销售、采购、劳动用工、保险等以及在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履行。未经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消极理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具体负责人,按照企业审核规定执行,即由谁审核,就由谁负责合同的事前监督、事中处理和事后总结。总经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合同履行规定是什么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
    2023-05-03
    188人看过
  • 疫情影响合同履行是不可抗力吗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2023-06-14
    125人看过
  • 不履行影响合同成立吗
    没有履行的合同成立。合同是否履行不影响其成立。法律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的时间以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承诺何时到达于要约人,则承诺便在何时生效,合同也就在何时成立。所以合同什么时候与承诺到达时间有关,与当事人是否履行合同无关。一、要约和承诺有什么区别1、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意思表示要件不同a.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b.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除外。3、生效不同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4、撤回、撤销不同要约可以撤回和撤销:承诺可以撤回
    2023-06-27
    28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变更什么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会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企业发生以上变化,由变更后的单位继续履行原合同。一、公司搬迁会有补偿吗一般市内搬迁没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3〕3号(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
    2023-06-24
    233人看过
  • 合同无法履行所带来的影响
    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以及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债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的实际履行责任。2、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一时履行不能,不能原因清除之后,债务人应履行原债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未履行可以解除吗合同的解除可以是协商解除,也可以是法定的事由解除,如果是法定的解除那么必须满足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未履行完毕如果发现对方违约我们是一般是会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履行,如果协商不成则在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解除合同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2023-07-11
    120人看过
  • 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在无权处分的情况下,处分人虽然没有处分权,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但是影响物权行为的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在物权行为模式下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所指向的对象是不同的。在物权行为模式下,法律行为被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非直接处分标的物,唯就该标的物作成负有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称之为负担行为。直接让与标的物(物或权利)之法律行为,称之为处分行为。在物权行为模式下,负担行为的效力不受处分权的影响,处分行为是相对于负担行为而独立化、无因化。在权利人未追认的情形,仅“处分行为”无效,而“处分合
    2023-07-03
    78人看过
  • 四种情况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第一,有效合同,即合同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即公序良俗等;第二,无效合同,即不具备以上生效条件的合同;第三,效力待定合同,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尚未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的合同;第四,可撤销合同,如基于重大误解、胁迫或者签订合同时显示公平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什么情况下合同效力待定下列情形下会导致合同效力待定: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或者非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这些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其代理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如果经过其代理人追认则合同有效。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三、无权处分人因处分他人财产而签订合同。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
    2023-07-03
    493人看过
  • 因疫情影响合同不能履行要赔偿吗
    对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被通知一方如有异议,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主张异议;部分不能履行或暂时不能履行的,可协商变更合同。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义务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同时,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哪些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以下情形可以免除违约责任:1、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的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合同,其当事人及时通知了对方当事人;2、合同约定了有效的免责条款,违约方的行为符合免责条款的约定事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
    2023-06-20
    330人看过
  • 合同未完成履行情况
    一、合同未完成履行情况(一)合同未完成履行应当构成违约情况,合同违约可以通过继续履行;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方式补救。(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二、违约条款怎么约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2023-05-06
    343人看过
  • 合同履行有什么情况
    合同履行有哪些情况:1、中止履行。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2、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3、部分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债权人是否能够随时领取提存物呀债权人能够随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
    2023-04-07
    364人看过
  • 合同迟延履行有哪些影响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里的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是违约行为,所以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是有违约行为。一、合同中违约条款需要注意什么合同中违约条款需要注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以及损害赔偿的范围。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如下:1、承担违约责
    2023-03-31
    368人看过
  • 不可抗力如何影响合同的履行?
    不可抗力对买卖合同的影响是合同解除后不需要进行赔偿。具体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的原因,即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而该情况也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必然有一方会有违约行为,但此种情况下,合同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出现不可抗力的时候,当事人就不需要进行赔偿了。诉讼时效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23-07-01
    113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履行地和工作地的差异对双方有何影响?
    工作地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怎么处理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
    2023-07-08
    269人看过
  • 诉讼时效如何影响合同的履行
    因合同纠纷需要起诉的,有法律规定三年的诉讼时效,自合同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三年。超过三年诉讼时效起诉的,被告会取得诉讼时效抗辩权,有可能导致原告败诉。因此想在起诉解决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建议及时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起诉状,及时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赠与合同有无期限吗?法律并未规定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
    2023-07-01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不能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第一,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主动领取或签字领取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第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决定只是程序违法,但实体上成立的。例如,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事先没有通知工会的,或者是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只是制度公示证据不足的。第三,在诉讼期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劳动者不具备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第
    • 劳动者违法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1-25
      劳动者违法显然是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者违法后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法定继续履行有哪几种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2
      1、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只有在合同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违约方才能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二、继续履行存在必要性。如果继续履行费用过高,则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因为这样会破坏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三、债务标的适于强制履行。 四、要求继续履行的要求是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的。如果超过了合理期限的,债权人即丧失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 2、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
    • 劳动合同约定不履行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影响劳动关系成立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6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
    •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情况说明如何做啊?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做出不签署劳动合同说明属于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制裁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