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施安全措施行人受害,施工队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05:41 184 人看过

法律咨询:施工队建桥时没有实施安全措施行人受害该事件责任谁承担

律师回答:

要看事故原因.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律师强调公共场所未做足安全措施应担责

南都知道记者陈思福报道市民刘先生反映,前天晚上,其到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的水榭年华水疗会所玩,冲完凉准备到大水池里去泡澡,结果在下水池的时候脚被不明物体刮伤,发现原来是水池瓷片脱落造成的,会所负责人表示是刘先生自己刮伤的,与会所无关。

据刘先生介绍,当天晚上其和朋友一起到福永水榭年华水疗会所玩,进去才10分钟左右,就在下大水池泡澡的时候,左脚中间关节部位被刮伤,有两个地方拇指大的皮被刮掉,当时非常疼,其叫服务员要消毒药品之类的药物,对方却不理不睬,大概过了10分钟左右,直到他发火了,对方才拿来碘酒和止血贴,又过了几分钟左右,才有一个服务员提着药箱过来,简单帮他包扎了一下。

之后,刘先生觉得伤口非常疼痛,也没有兴趣玩,担心会所水池的水不干净,伤口会受到感染,于是穿好衣服,准备自己到医院让医生处理一下,当他正准备走出门口的时候,却被会所工作人员拦住,说其没买单不能走,刘先生很气愤,当时自己才进去10分钟不到,就冲了个凉,还没有消费其它东西,而会所的设备出问题,导致脚被刮伤,自己也都没要会所赔偿药费,竟然还要他买单,双方谈不下,刘先生于是报警。

在警方调解下,刘先生同意买单,会所也表示愿意带刘先生到医院去检查,检查费和药费由会所出,随后刘先生买单,并跟会所的车到福永人民医院,结果到医院后,会所的人把刘先生丢下就走了,还警告他不要惹事。

会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会所的设备有问题,但伤是刘先生自己刮伤的,所以会所不会负责任。

律师说法:安全措施未做足会所应担责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郑强彬律师表示,顾客的脚刮伤是由于会所的设备有问题造成的,而且有缺陷的设备没有放置安全警示标志,会所未尽到提供安全设备的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顾客可向法院提起民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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