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审理和判决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1:24:16 179 人看过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先例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就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争议进行审理与裁判。

第三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整书。

第三十一条被告在一审判决前同原告达成赔偿协议,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并裁定是否准许。

第三十二条原告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

第三十三条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尚未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或者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或法律根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单独提起行政赔偿案件作出判决的法律文书的名称为行政赔偿判决书、行政赔偿裁定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3: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赔偿相关文章
  • 再审行政案行政判决书
    (××××)×行再字第××号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除当事人的称谓外,与一审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与原审被告(或原审被上诉人)×××(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行×字第××号行政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写明进行再审的根据)。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写明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概括写明原审生效判决的主要内容;简述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或者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诉要点)。经再审查
    2023-06-06
    255人看过
  • 行政判决的种类有哪些,履行行政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或者部分撤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法定职责、变更等五种判决形式。履行行政判决的条件履行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对行政案件的审理,认定被告具有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作出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人民法院作出履行判决应当具备三个条件:①被告行政主体负有法定职责,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②原告行政相对方向被告提出了具有要求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一定义务内容的申请;③行政主体没有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2023-06-13
    172人看过
  • 2022行政赔行政赔偿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赔行政赔偿的主体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主体往往具体化为有关的行政人员。没有行政主体,就不能构成行政赔偿。司法机关作为司法权主体,行政机关作为机关法人、行政人员作为公民等而引起的赔偿,都不是行政赔偿。只有行政行为,即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执行公务的行为,才能构成行政赔偿。非行政行为,如立法机关的立法行为、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行政机关的民事行为及行政人员的个人行为等,均不能构成行政赔偿。一、行政处罚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行政主体。应当注意两点:1、一特定行政机关是否拥有处罚权和拥有何种、多大范围内的处罚权,都由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的规定;2、虽然行政处罚权主要是属于行政机关的,但如果经由法律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权亦可由被授权、被委托的组织行使。(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作为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点使之区别于行
    2023-06-28
    260人看过
  • 行政赔偿判决后无法执行
    行政裁决下来后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裁决是一种解决产生纠纷的双方由于无法协商一致而出现的行为,对于行政裁定的结果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积极配合。一、劳动仲裁以后如何执行劳动仲裁以后若对方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申请强制执行以前有以下几方面需要注意:首先,要看劳动仲裁是否已经生效。因为对于劳动仲裁裁决,双方不服时,均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只有双方均未不服仲裁裁决,期满未向法院起诉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书才生效。其次,若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对方不主动履行,可先联系对方,要求对方履行。若对方不履行,那么权利人可以向仲裁委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再次,申请强制执行,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的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按照被申请人人数再加1的数量准备,另外申请强制执行时,如果知道对方的财产线索,要向
    2023-04-12
    216人看过
  • 判决政府行政违法怎样赔偿
    行政赔偿的范围即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范围。它包括行政赔偿的行为规范和损害范围。前者是指国家对哪些行政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后者是指对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哪些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行政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的不同,可以把行政赔偿分为侵犯人身权的赔偿和侵犯财产权的赔偿。一、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行政诉讼案由的规定具体如下:1、行政诉讼案由的分类,将案由分为三大类,即作为类、不作为类及行政赔偿类;2、行政诉讼案由的结构。行政赔偿类案件的案由确定方法为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的,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案件案由后面加及行政赔偿即可;单独提起行政赔偿的案由结构为政管理范围加行政赔偿;3、行政诉讼案由适用范围和确定时间,在立案审查阶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起诉确定初步案由。在审理阶段,如果发现初步确定的案由不准确时,应当根据审理后确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来确定结案案由。二、行政赔偿如何理解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
    2023-06-25
    221人看过
  • 行政审判裁定和判决适用哪些方面
    在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是,有的法院对处理程序问题采用判决形式,如原告起诉超过诉讼时效,或所诉被告主体资格不适格;有的法院在一份判决文书中既处理程序问题又处理实体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解释》的相关规定,裁定解决的是诉讼程序中的问题,判决解决的是被诉行为是否合法和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支持的实体问题。对裁定适用的范围,《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和《解释》第四十四条列举的情形共有十五项。对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为了两种裁定形式。一是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二是七日内不能决定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受理后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判决是在诉讼程序已无障碍的前提下解决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主要涉及被诉行为是否合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主张是否支持。三是裁定撤诉后原告又起诉法院能否受理。裁定撤诉分为原告申请撤诉和按自动撤诉处理两种情况。申请撤诉是原告对自己诉权的处分,
    2023-06-14
    196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赔偿费用?如何理解行政赔偿费用?
    什么是行政赔偿费用行政赔偿费用是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用以支付赔偿金钱或恢复原状的费用。因赔偿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而必须支付的费用。行政赔偿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力违法而发生的,其侵权损害赔偿由国家承担。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从各级财政列支赔偿费用的原则。在中国,行政机关本身没有赔偿经费,行政经费也很紧,赔偿费用如从行政经费支出,会使行政机关不敢行使职权;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代表国家履行职权的体现和结果,由此而造成的损害赔偿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合情合理;行政经费虽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赔偿费用由各级财政列支和由行政机关的经费中支出,其实质是一样的,但赔偿费用列支后由国家财政统一支付比较方便。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还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行政机关赔
    2023-06-03
    193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请求人的候审理
    行政赔偿请求人
    受害人有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所以受害人因为行政行为侵权而造成损失的,才有资格请求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最后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范围1.公民公民是指具有特定国家国籍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分为三种情况:(1)受害的公民本人。受害的公民本人是行政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当然可以作为行政赔偿请求人,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2)受害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可以成为赔偿请求人。继承人包括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行使赔偿请求权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前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行使请求权的,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逾越行使请求权。关于继承顺序,我国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兄弟姐妹
    2023-08-13
    243人看过
  • 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什么
    行政判决中的给付判决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作出起诉判决。审查原告诉的适当性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符合程序性的规定给付诉讼要符合行政诉讼的一般合法性要件,才能将案件带入实体的裁判之中。其内容大致有所诉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当事人适不适格,诉讼标的是否可诉,诉讼请求属不属于受案范围等。这些都是提起行政诉讼的通用条件,就不在这些方面详谈,而从一般给付判决的特点展开。(1)原告提出一般给付诉讼请求提出诉讼请求是诉讼的启动环节,诉的适当性是作出给付判决的前提条件。诉讼请求是否属于一般给付的范围,决定是否作出一般给付判决。给付内容的不同,是区分一般给付判决与履行判决的显著特征。一般给付判决中原告请求行政机关给付的对象主要为非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停止行为等。根据我国的制定法体系,有依据的事实行为主要包括:第一,信息公开行为的给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得信息公开行为具有可诉性;第二,社会救
    2023-03-18
    28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审理方式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这是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在审理方式上的区别。行政赔偿诉讼适用调解,就是人民法院可以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作协商、调和工作,促使双方相互谅解,以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和赔偿义务机关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解书。行政赔偿调解书应当写明赔偿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应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以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的范围有哪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行政赔偿:(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2023-08-06
    114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区别是什么?
    一、什么是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的特征:(一)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相对方针对特定的事项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前提条件。无申请则无许可。(二)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作出的具有授益性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三)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针对行政相对方的一种管理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一种外部行为。行政机关审批其他行政机关或者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许可。(四)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定形式,即应当
    2023-04-24
    70人看过
  • 行政赔偿案件的判决书范本怎么写?
    行政赔偿案件的判决书范本××××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一审行政赔偿案件用)(××××)×行赔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行政主体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原告×××因与被告×××……(写明案由)行政赔偿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于××××年××月××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
    2023-04-17
    254人看过
  • 判决书的审批者和审批时间是什么?
    法院组织法规定,案件的审判一般由审判员或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如不复杂,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阶段,合议庭评议后,就可作出判决。法院下达判决书无需签字,只需要注明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姓名,以及加盖法院公章即可。一般房产判决书如何过户?一般是凭借判决书去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后会安排执行法官,然后申请执行法官出个协助申请通知单,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如果是给付判决的话,给付判决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判决对方把房子给你。这种情况下,你就必须和对方一起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如果不愿意办,你也不能拿着判决书直接办,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房屋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023-07-07
    91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附带行政赔偿是什么?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一、国家赔偿申请的程序(1)首先,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2)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以及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机关。行政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3)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申请的年、月、日。(4)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2023-06-2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赔偿主要方式: (1)支付赔偿金。它是以货币形式支付赔偿金额的一种赔偿方式,支付赔偿金是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 (2)返还财产。是行政机关将违法占有或控制的受害人的财产还给受害人的赔偿方式; (3)恢复原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因... 更多>

    #行政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为一审判决还是二审判决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6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1.省高院可以自己对案件进行再审、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也可以指令原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再审.对于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由本级法院进行再审,也可以指令下级法院进行再审。这里被指令的下级法院包括作出二审判决的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 行政赔偿是行政判决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1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应当依法给予的赔偿。侵权国家机关应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1。非法拘留或者非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以其他方式非法拘禁
    • 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有效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7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如果二审法院判决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判决生效时原一审法院判决生效。 按照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判决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生效。 2.二审改判的,判决作出之日起生效。
    • 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生效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4
      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行政赔偿判决书何时算生效没有明文。只在民诉法中规定。 我国法律对一审判决生效很明确,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为上诉期,过15日未上诉的判决就生效。而二审判决作为终审判决,并没有上诉期,二审判决何时算生效没有明文。只在民诉法中规定,“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
    • 车祸赔偿判决书的法院和行政机关是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7
      关于法院车祸赔偿判决执行,我国刑法第313条所规定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的行为,它是妨碍司法秩序罪中的一种特殊犯罪。所以要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内容。如果客观上有能力履行而主观上“耍赖”,将会受到刑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