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2 11:20:47 188 人看过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一、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的量刑原则

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3、数额累加原则。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数额型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者之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由于未遂额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应适用未遂条文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既遂额和未遂额分别在同一量刑档次,但二者之和则量刑升格,对此应适用升格刑,由于未遂额是量刑升格的重要依据,应当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但幅度相对要小,实际量刑不得低于既遂额的量刑,如盗窃既遂数额较大,未遂也数额较大,二者之和则数额巨大,则按数额巨大档次量刑,同时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

(3)既遂额和未遂额均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且分别在不同量刑档次,而二者之和量刑则再升格一档,对此应适用升格刑。

4、以未遂为处罚原则,既遂作为犯罪情节考虑。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犯罪未遂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而犯罪既遂数额较小。由于决定全案犯罪构成的基本数额是未遂额,应当适用未遂条文。

5、以既遂为处罚原则,未遂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犯罪既遂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而犯罪未遂数额较小,由于决定全案犯罪构成的基本数额是既遂额,因此不需引用未遂条款。

二、犯罪既遂的认定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既遂相关文章
  • 消防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处罚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消防事故罪既遂的处罚如下:1、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严重后果通常是指人身伤亡、死亡或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4、后果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多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消防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公安消防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其主要特征是:(一)本罪的犯罪客体为消防法律规范确立的消防安全管理秩序。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为刑法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关系。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本罪作为刑法所设定的具体的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而是通过指明本罪所违犯的法律规定,通过法律规定来标明、反映了本罪所侵害的客体,即国家对消防工作的管理规定及其所确立的一定的社会秩序即消防安全管理秩序。(二)本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构成犯罪所必须
    2023-07-05
    380人看过
  • 犯罪既遂与未遂并存的量刑原则
    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3、数额累加原则。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数额型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者之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由于未遂额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应适用未遂条文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既遂额和未遂额分别在同一量刑档次,但二者之和则量刑升格,对此应适用升格刑,由于未遂额是量刑升格的重要依据,应当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但幅度相对要小,实际量刑不得低于既遂额的量刑,如盗窃既遂数额较大,未遂也数额较大,二者之和则数额巨大,则按数额巨大档次量刑,
    2023-03-19
    234人看过
  •  既遂犯罪及洗钱罪处罚标准有哪些?
    犯罪所得罪既遂的刑罚标准通常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罚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犯罪所得罪既遂的刑罚标准:通常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以罚款;若情节严重,则判处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并罚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 既 遂 犯 罪 刑 罚 标 准 是 什 么 ?既遂犯罪是指犯罪行为已经完成,但尚未受到刑罚处罚的情况。对于既遂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应当受到刑罚处罚。而刑罚的标准则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三种。其中,有期徒
    2023-09-07
    200人看过
  • 盗窃弹药罪既遂量刑原则有哪些?
    盗窃弹药罪既遂量刑的标准: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质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五倍以上;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盗窃,抢夺手榴弹;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盗窃武器装备罪和盗窃弹药罪的区别有哪些1、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是存在竞合情形的,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罪最大的区别是盗窃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是普通的财产,而盗窃枪支弹药罪盗窃的对象是枪支弹药。2、根据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
    2023-07-07
    449人看过
  • 失火罪犯罪既遂的刑法量刑原则
    失火罪既遂,对实施本罪的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该如何规定的失火罪既遂判刑标准是这样规定的:1、因失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因失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较轻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
    2023-07-12
    411人看过
  • 犯罪未遂有哪些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
    2023-03-20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具体来说,犯罪既遂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也是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进行处罚的标准形态。当犯罪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时... 更多>

    #犯罪既遂
    相关咨询
    • 既遂犯的处罚原则是哪些既遂犯的处罚方法有哪些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30
      刑法分则条文的法定刑是为犯罪基本构成设置的,对既遂犯刑法未专门规定既遂犯的特殊处罚原则。实践中,应当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与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但应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不同的罪名需要从不同的方面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既遂,很多罪名并不要求犯罪行为
    • 什么叫做犯罪既遂处罚原则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1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
    • 处罚犯罪预备有哪些原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为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 犯罪既遂的立功和减刑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31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 未遂犯的定罪原则有哪些,未遂犯的量刑原则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未遂犯罪比照已遂犯罪的处罚标准确定量刑标准,一般情况比已遂犯罪的最低量刑标准要低。《刑法》对未遂犯罪的量刑原则: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