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知情权。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应将企业所执行的薪资制度、应聘职位、薪资结构、劳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等关键信息告知应聘者;在录用员工时,企业应将管理制度明确告知员工。应聘者有权要求企业提供上述信息,对于不知情的信息,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员工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一、员工以欺诈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实践中,员工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需要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员工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故意引诱企业做出错误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决定;
2、欺诈行为是客观存在的,可以是隐瞒真相,也可以是捏造事实;
3、因为受到欺诈而陷于错误认识;
4、企业基于自己的错误认识而违背内心真实的意思表示。
如果,员工隐瞒的涉及就业歧视的信息,或者与签订劳动合同无关的信息,或者企业招聘条件无关的信息,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欺诈容易构成欺诈的情形包括,捏造、伪造工作履历经验,学历、职业资格造假等,如果企业没有把这些信息作为应聘、订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件,亦无法构成欺诈。
二、劳务派遣的服务内容
1、员工招募、入职体检
根据客户公司需要招募派遣员工或客户自行招募合适的派遣员工,为客户企业提供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咨询,解答和协调处理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及时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和动态信息。并组织面试通过员工到市甲等医院办理入职体检。
2、用工登记、保险缴纳
根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保险及公积金,并为派遣员工办理招工录用和退工手续。
3、工资发放、工伤申报
根据客户工资制度和按月提供的工资支付清单,负责承办容员工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应向国家统筹缴纳的款项。并负责向政府申报派遣员工的工伤认定、理赔事宜。
4、政策咨询、争议处理
为客户提供风险防范,提前预防各种劳动争议风险的出现,当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为客户解决各种问题。劳动法咨询及为企业提供突发事件的处理建议。向企业提供专业的劳动法咨询业务并协作企业处理突发事件。
三、劳动调解是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
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
员工知情权有哪些
50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员工福利费条款
185人看过
-
知情权侵犯后的法律制裁
96人看过
-
消费者不知情免责条款无法律效力
408人看过
-
员工签署竞业禁止条款的通知
455人看过
-
了解劳动者辞工代通知金的法律条款
384人看过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有权获得充分、明确、真实的信息,包括产品特性、价格、质量、安全性等方面的信息。 这一权利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做出理性、明智的消费决策,防止商家隐瞒或误导消费者,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知情权要求企业... 更多>
-
公司扣员工工资,员工有知情权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10社保分为个人部分(就是自己要出钱的部分)和公司部分(公司应该为你出钱的部分)共同组成缴纳社保的钱。因此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其中有一本分需要由员工自己承担,具体得比例标准在我国法律种有明确的规定。
-
在员工不知情的情行下给员工离职合法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5自己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
-
法律知情权法律依据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6《合同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
-
毒品的法律法规不知情生产人员处罚条例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毒品违法犯罪,其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故意”包括“明知”以及“应当知道”。主观上过失的,不构成毒品违法犯罪,如果确实属于不知情的,则法律不追究其刑事或行政责任。在认定“不知情”时,应当特别注意“应当知道”的情形。刑法分则及司法解释中的“应当知道”,多数采用的都是推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关于审理毒品犯罪
-
员工非法集资是不是员工不知情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3通常情况下,不知情的公司员工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如果公司员工帮助公司直接向公众吸收存款,从中收取返点费、佣金、提成的,其公司员工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共同犯罪中的帮助犯; 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