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包括哪些法律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1:16:32 149 人看过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义务。

一、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国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届期违约两种类型,每种类型又可以分为两类。

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并将预期违约分为明示的预期违约和默示的预期违约两种。明示与默示的区别在于违约的合同当事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明确表达自己不再履行合同的意愿。

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

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违约的,房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会构成违约。根据违约的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作出的分类。违约责任形态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主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分为明未毁约和默示毁约。实际违约,则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发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行为分为不履行和不完全履行两类,而不完全履行又分为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部分履行。基本的违约形态主要是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其他不完全履行四种。

三、违约责任的形态

1、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2、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

3、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

4、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06: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连带债务人在违约中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连带债务人的违约责任有:1、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中违约责任可否连带分情况而定。1、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机动车的单位或所有人和驾驶员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法定的连带责任不以当事
    2023-07-08
    410人看过
  • 预期违约的形式有哪些,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一、预期违约的形式有哪些预期违约的形式:1.明示违约明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主要债务。明示预期违约的当事人采取明确的意思表示的方式表明违约,属于一种明显的、确定的毁约。2.默示违约默示违约指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明显将不履行主要债务。默示预期违约,可以从当事人的行为判断,同时也可以根据客观事实进行判断,例如可以将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几种情况作为默示毁约的合理理由。不履行的是主要债务,是根本性的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债务,而非其他债务。二、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有哪些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1.违约方必须明确肯定地向对方提出违约的表示。违约方的自愿、肯定地提出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债务时,构成预期违约。2.必须明确表示在履
    2023-04-01
    437人看过
  • 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
    一、法人能否连带责任担保1、法人为其他公司的债务担保的,如果是连带担保的,当债务人不还款时,法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法人偿还债务。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公司法人连带责任包括哪些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即是说,法人
    2023-04-19
    231人看过
  • 预期违约会带来哪些影响?
    合同预期违约后果: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2、赔偿损失。又称违约损害赔偿和赔偿损害金,是指违约方赔偿受害方因违约而减少的财产或者损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3、违约金。双方事先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的违约金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者过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4、定金。双方一方支付定金的,适用定金罚款,即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到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预期违约的法律后果对于违约合同,如是预期违约,对方通过明示或默示的表达出违约的意思,则我方可以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确定违约事实后,违约方能够提早找对方进行协商,降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从而减轻自己所需承担的责任。另一方在违约方提早通知情况时,应当予以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
    2023-08-04
    391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执行依据是哪些法律?
    连带之债指的就是有多个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对外负有连带债务或者是享有连带债务的债。连带债务的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在判决不及连带债务人的场合,连带之债的执行的依据是债务连带关系和判决的扩张性。连带责任保证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之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这就是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间效力的积极方面。连带之债是多数之债的一种。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请求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或承担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的这种债权称为连
    2023-07-04
    356人看过
  • 债务债务连带保证中的连带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担保人风险的内容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说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不能立即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必须是在主合同依法审判或仲裁后,确认债务人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才行。而连带责任保证人,也就是通常说的保证人则不享有该权利,债权人可以直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2023-06-22
    433人看过
  • 不真正连带债务与共同危险行为包括哪些
    共同危险行为也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的行为,但对于造成的损害结果不能判定谁是加害人的情况。在共同危险行为情况下,由于每一人的行为都有可能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但又不能确知加害人是谁,因此,法律要求各个行为人均对受害人负连带责任。(一)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各行为人实施了共同危险行为,换言之,数人的行为具有共同危险性;而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各侵权人分别独立实施了侵权行为,其行为本身并不具有共同的危险性,而是分别独立行为的偶然结合。(二)在共同危险行为中,加害人具有不确定性,即共同危险行为实质上只是行为人中的一个或一部分是真正加害人,而不是每个人的行为都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加害人,但各个行为人对其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共同过失,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所有共同危险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加害人是确定的,每一
    2023-03-28
    148人看过
  • 法律明确规定连带债务人的情况有哪些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连带之债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连带债务人的每一方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2)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或者多个债务人请求履行任何比例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债务人之间对债务分担比例有约定而拒绝履行;(3)连带债务人一人或多人履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即行解除;(4)履行债务超过其应承担份额的债务人,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2023-07-31
    192人看过
  • 规定连带债务人的法律原则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合伙债务。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保证中的连带责任。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能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连带债务人能否求偿连带债务人可以要求赔偿。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对于连带债务人之间的关系,每个连带债务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实际责任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在偿还全部债务后向其他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在主
    2023-07-20
    128人看过
  • 合伙期间债务连带承担的条件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到期债务,以合伙企业的现有资产不能完全予以清偿的情形。本法规定,合伙人将其财产投入企业后即形成合伙企业财产,直到合伙人退伙或散伙,这种财产不能分割。实际生活中,企业发生经营困难,不能偿付到期债务的现象较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指当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可以追究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协议规定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的,应将其所剩债务按出资比例分成若干份额,各合伙人按其比例所分担的份额以自己的在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财产偿付债务;如果合伙协议规定有其他亏损分担办法的,可按规定的办法执行;协议未规定亏损分担办法的,应依本法将所剩债务按合伙人人数平均分为若干份额,每个合伙人分别承担自己的债务份额。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合伙企业最基本
    2023-02-26
    350人看过
  • 在连带债务中,有涉他效力的事项包括哪些?
    连带债务的法律构成还应包括其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存在必然使其效力发生。连带债务的效力,因其既有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又有债务人之间的内部连带关系。因此,连带债务的效力,一为: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二为:内部效力,即在连带债务人之间发生的效力。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在债务人民事权利能力存续时有效,即自然人和法人主体资格的存在。但是,如果当作为连带债务人之一的自然人死亡或法人解散、破产时,连带债务的对外效力是否对其适用。连带债务的外部效力是指,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请求履行,也有权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请求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当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一、共同还款责任与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
    2023-03-04
    393人看过
  •  债务人之间的连带债权约定
    本文介绍了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的概念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连带债权是指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共同拥有的债权,而连带债务是指债权人超过两人的情况下,部分或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债权。在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而债务人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规定可以在法律或当事人之间进行约定。多数具有连带关系的债权人共同拥有的债权被称为连带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债权人超过两人的,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超过两人的,债权人可以要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 带 债 务 当 事 人 如 何 约 定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追讨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在连带债务中,债务人之间的约定对于债务的履行和权利的行使具有重要
    2023-09-03
    477人看过
  •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的条件包括哪些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被告是个人的,可查被告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可查工商登记材料等来确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原、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请求的事项、诉讼标的必须明确、具体,不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事实理由”是指原告在起诉状中写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事实、理由或者纠纷发生的事实和理由,要求简明扼要。)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符合起诉条件即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还需要注意的是,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一、个人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2023-06-27
    445人看过
  •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点包括什么?
    连带债务的主要特点如下:1、有大多数债权人或债务人;2、债务是同一标的。只要债务履行前大多数人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份额不确定,也不确定,就建立连带债务;3、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有相同的目的;4、多数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所谓连带关系,是指大多数债权人或者大多数债务人中的一人对其他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也有同样的效力。公司之间连带责任连带债务有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条的规定,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挂靠即属于这种情形,规避了法律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了不合法目的,而且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对挂靠人不具备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资质是明知的,是为了获取不当利益而串通在一起的。双方的行为也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由此产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实践中,一般按照连带责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
    2023-07-03
    2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预期违约法律对债务人有哪些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1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会收到如何处理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25
      如果你对一审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决定上诉。那么,不管对方有没有上诉,都要提出上诉。如果你以为对方已经上诉,我就不用上诉了,反正还要再次开庭审理,对一审判决的意见我在法庭上一块儿跟法官说就行了,那你可就错了。因为民诉法明确规定:被上诉人在二审诉讼中,要求变更第一审判决内容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
    •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哪些预期违约证据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预期违约的证据有: 1、证明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债务的书面通知或者录音、短信等; 2、对方失去履行能力或者将来不能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行为的执行是怎么样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5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预期违约都包括哪些情形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12
      预期违约包括的情形有: 1、实际违约。还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偿还债务,就会构成债务违约; 2、预期违约。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间,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就会构成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由于履行期尚未到来,当事人还不必要继续履行其义务,此时一方的违约只是表现为未来将不履行义务,不像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预期违约行为侵害的是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