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9:00:43 233 人看过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

(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

4、中度肝功能损害。

5、各种疾病造瘘者。

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

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

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

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4.1.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4.1.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7、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8、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9、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

10、双眼矫正视力

11、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2、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3、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4、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15、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文件是哪一份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文件是《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要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一是初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是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06-28
    476人看过
  • 脑梗患者能鉴定丧失劳动力吗
    脑梗死的病人在恢复6个月以后,可以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正常脑梗死恢复期是半年左右,在这半年的期间,经过积极的康复治疗,神经系统的功能会逐渐的恢复,一旦超过半年左右,神经功能基本定型,恢复的可能性不大。一、社保卡没激活能领失业金吗社保卡如果不激活的,是不能进行使用的。参保人在领取到社会保障卡需要在半年内办理激活,否则原医疗保险卡将限制使用。参保人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明原件到对应银行营业网点激活社会保障卡,激活后医疗保险账户将恢复正常。二、关于工伤保险停止待遇的问题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痊愈或者死亡、失踪改为享受工伤死亡待遇或者按照残疾等级享受工伤致残待遇等情形,将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因此,没有经过劳动能力鉴
    2023-03-27
    214人看过
  • 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赔偿方式
    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第一.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第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
    2023-04-24
    68人看过
  • 工伤10级算不算丧失部分劳动能力?
    一、工伤10级算不算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工伤10级不算丧失部分劳动能力,根据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被鉴定为四级以下伤残,生活通常能自理,就不能享受护理费。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十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
    2023-04-28
    87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是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符合《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
    2023-02-23
    498人看过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最高为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一)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二)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一、劳动
    2023-02-28
    153人看过
  • 工伤赔偿标准:劳动能力丧失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劳动能力丧失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发》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
    2023-07-06
    483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等级鉴定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一、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离婚吗夫妻之间是具有扶养义务的,那么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以离婚吗?认定夫妻扶养权利和义务,应把握以下四点:(一)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是婚姻内在属性和法律效力对主体的必然要求。这既是双方当事人从缔结婚姻开始就共生的义务,也是婚姻或家庭共同体得以维系和存在的基本保障。(二)夫妻扶养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因而是一种状态性
    2023-04-03
    168人看过
  • 癌症可否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癌症不能作为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依据,癌症也是不相同的,一切以鉴定为准,癌症只是增加了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能性,不是绝对的。2、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保护了他们的利益。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一、癌症可以办理退休吗不是所有癌症病人都能申请提前退休,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癌症职工,达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退出劳动岗位,按月领取病残津贴。我国职工病退休的条件有:1、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2、缴纳养老保险费年满15年;
    2023-03-07
    197人看过
  • 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一、丧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了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劳动保障部二○○二年四月五日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二、丧失劳动能力申请书该怎么写1、基本情况(1)“申请人”:填写申请鉴定人姓名。(2)“性别”填写“男”或“女”。(3)“出生年月”与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填写应一致。(4
    2023-06-06
    82人看过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要支付吗
    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抚养费要支付吗1、按实际情况,如果父母本身已经没有独立生活能力,就不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义务了;2、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二、丧失劳动能力证明在哪里开1、本人或家属持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到街居民科进行登记;2、街居民科工作人员持本人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及相关的检查资料到区劳动局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进行申报;(按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规定本人不得随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申报)居民科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反馈初步诊断意见,凡不符合鉴定条件的通知当事人并退回本人提供相关材料;具备鉴定条件的待劳动能
    2023-04-26
    95人看过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
    2023-03-29
    349人看过
  • 抑郁症能不能申请劳动丧失能力鉴定
    可以,应当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最新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因伤、病已经不能从事任何强度的工作,甚至连日常生活都需要他人照顾。对劳动能力的鉴定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它涉及医学,伦理学等有关的知识,并依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性规定,是在明确的鉴定标准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被鉴定人的病情后做出的。它要求鉴定人员在鉴定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客观地做出鉴定,这关系到我国对丧失劳动能力者的优惠政策。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1、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审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
    2023-06-19
    427人看过
  • 佛山工伤保险判定职业病致丧失大部分劳动能力条件
    判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至6级者。
    2023-05-30
    7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己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可以办理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可以,但要达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硬性规定的病退年龄。
    • 劳动能力鉴定过了是听力大部分丧失算几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7
      劳动能力鉴定会给你一个确定的等级的。
    • 劳动者确认劳动能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05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是享受调岗,而是向企业申请安排适当工作。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一般就是依据工伤伤残等级的5-6级,劳动者可以选择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补发伤残津贴。劳动者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工伤赔偿金。
    •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XXX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XXX长期重度呼吸困难。XXX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
    •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怎样办理提早?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知道什么部门认定的,病退必须是劳动部门委托认定的,要到县(市或区)劳动部门办理,之后他们逐级上报.不过至少在89年辞职前工作1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