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离婚后没有住房是哪些补救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1 21:26:53 106 人看过

一、法律规定离婚后没有住房是哪些补救方法

离婚后没有住房,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一方给予帮助。因为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如果有负担能力,需要给予一定的帮助。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具体帮助的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一方的房产是在婚前全款购买的,那另一方在离婚时不能请求分割该房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该房产的处理方式是哪些

按揭买房离婚后该房产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后如果分割房产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离婚时房产按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归一方所有:

(一)房产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且用个人财产还贷购买的。

(二)房产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还贷也是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的。

(三)房产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婚后还贷的;这种情况下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获得房产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补偿。

如果房产证登记了一方名字,且存在以下情况的,则房产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房产是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购买,且另一方能够证明共同出资的。

(二)房产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三)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按揭购买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是哪些

离婚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n(一)重婚;\n  (二)与他人同居;\n  (三)实施家庭暴力;\n(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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