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作废是否等同于合同解除
1、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合同作废一说,我们所说的合同作废一般情况下是指合同终止,双方对合同不再继续履行达成一致,进而原本合同丧失效力。
2、合同作废,是否具有解除合同的意思,从文义解释上看,虽然作废并非解除合同的规范表述,但作废在文义上具有废除终止的意思,即除履行部分外,双方签订的合同其它内容均不再履行。因此,对于作废后所产生的后果,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3、一方面,合同尚未履行,作废后的合同在双方的见证下须及时销毁;另一方面,部分履行后,双方对合同作废达成一致,并且对后续工作处理方案也都满意的话,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合同应当保留到处理方案完成后再销毁作废合同比较合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3、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1)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2)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不因合同终止而消灭。
(3)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情况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来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履行期尚未届满,债务人明示或默示毁约,这种行为被称为预期违约。
此种情况一般要求债务人有过错,并且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也被称为迟延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构成了根本违约,此时无须经催告程序,被违约人在违约人履行期限届满末履行合同时,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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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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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等于终止合同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01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所以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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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作废和合同解除区别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7你咨询的合同作废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什么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解除是指消灭已经有效成立的合同。 二、对于无效合同、特别是故意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的合同来讲,应该当然无效,即使当事人不主张无效,有关国家机关也应主动干预;而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合同自由原则,即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当事人不行使解除权,国家也不必干涉。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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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合同作废和合同解除的区别是哪些呢?台湾在线咨询 2024-09-02本章共十六条,是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规定。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本章规定了什么情况下合同权利义务终止,解除合同的条件、程序及解除合同后责任的承担,抵销的条件、程序,提存的条件、程序,债务的免除,债权债务的混同,以及后合同义务等。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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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是不是等于解除合同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6转让不是等于解除合同。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将合同转让给其他人的,只是将合同的债权或者债务转让出去,但合同还是存在的,当事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合同自解除后,就不复存在,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自始不存在。因此,转让跟解除合同是不一样的,这是两种不同的方式。 【相关延伸】 问: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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