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01:33 488 人看过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近年来,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保护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强农惠农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原则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比较完善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及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专业人才。

(二)具有较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能满足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发展、内控管理、理赔服务和防灾防损等需要。

(三)有较为稳健的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完备的农业巨灾风险应对预案。

(四)原则上上一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以上。

符合上述条件的保险公司,如拟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应就上述条件向保险监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材料。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管理制度

(一)开发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应遵循以下原则:

1、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应涵盖所保品种的主要风险;费率应依据保险责任、损失率状况和风险水平确定;保险条款法律要素齐全,语言通俗易懂,表述简洁明了。

2、厘定费率时,要充分考虑各级财政补贴的风险责任和农民的实际需求,既要保证补贴政策执行的严肃性,又要满足三农对保险的多元化需求。

3、在确定保险条款及费率方案时,应按地域(全国或分省)和保险标的提供细化的保额及相应的费率方案。至少一个县(市)区域内同一保险标的保额应保持一致。

(二)进一步强化对产品报备工作的管理

1、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实行两级开发、一级管理、两级报备原则。即涉及两个(含)以上省(区、市)的产品由保险公司总公司向保监会备案;仅涉及一个省(区、市)的产品经总公司同意后,由其省级分支机构向当地保监局备案。

2、各公司在报备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时,除应提交《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承保理赔管理制度、再保险安排方案等材料。

3、在同一区域、同一农产品类别中,同一家公司不得同时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

三、切实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管理

(一)各公司要加强对分支机构规范经营的管理

1、严禁分支机构误导或以不正当手段强迫农户投保,严禁分支机构以违规支付或允诺支付高额手续费等方式开展恶性价格竞争,严禁分支机构擅自更改或变相更改经保险监管机关备案的条款费率,严禁以批单退费等形式变相套取资金。

2、要强化单证管理。农业保险投保单、保单、保险证等重要单证应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统一格式,单独编号;对有价单证,总公司要监印,纳入公司有价单证中统一管理;单证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规范;采取统保方式承保的,应在保险单证后,附加填写项目齐全的分户明细表,并将保险证发放到户;要建立单证管理台账,完善领、用、销制度。

3、要确保赔案和赔款真实。严禁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严禁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范围虚增赔款金额,严禁通过假赔案变相支出费用。

4、要规范理赔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理赔数据真实完整。

(二)各公司要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资金管理

1、要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的收取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加强应收保费的管控。结合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结算特点,要制定相应的应收保费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切实防范应收保费坏账风险,严禁虚挂应收保费、坐支、撕单埋单、净保费入账、系统外出单等违法违规行为。

2、要定期对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中政策性农业保险数据进行检查,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

3、要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如遇大灾发生,应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理赔资金及时足额支付。

(三)各公司要认真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单独核算工作

1、各公司要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收支与其他保险业务收支分开管理,进行单独核算。

2、各公司要对各项费用实行据实列支。在核算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时,应根据《保险公司费用分摊指引》(保监发〔2006〕90号)有关要求,制定具体的费用分摊办法,准确认定各项收入和费用的归属,据实归集和分摊相关费用。严禁将非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产生的费用分摊至政策性农业保险科目。

3、以共保体及联办、代办等形式开办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需要委托保险公司进行核算的,相关公司应单独设立账套,并根据联办、代办的合同要求,将有关财务数据并入大账。

(四)各公司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

1、各公司应当按照保监会规定,并遵循非寿险精算原理和方法,按照审慎原则,科学评估和计提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准备金,严禁弄虚作假,或人为调整和干扰各项责任准备金计提与评估。

2、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安排工作,充分利用再保险手段转移和化解政策性农业保险风险。对采取与政府联办、为政府代办等农险经营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协助地方政府,通过保险的风险分散渠道,代政府将其承担的风险予以转移分散。

3、各公司要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风险动态监控制度,及早发现风险隐患,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四、不断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质量

(一)各公司要加强投保管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投保。投保时应将理赔程序告知投保农户,并公开承保情况。

(二)各公司要严格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严禁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确保及时将理赔资金支付给受灾农户。

(三)各公司要通过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一是要公开理赔程序和理赔标准。二是要加快查勘理赔速度,缩短理赔时限。三是要公开理赔结果,应及时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四)各公司要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建立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气象等部门的长期合作机制,发挥保险防灾减灾作用,协助做好天气变化预警、人工增雨防雹、防病疫苗注射等工作,提高农业的防灾防疫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农业保险防灾防损费用支出水平原则上应高于一般性保险业务。防灾防损业务发生的费用应如实记入防预费科目。

(五)各公司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政策性农业保险信息,及时交流有益做法,规范业务操作行为,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五、加强监督检查

(一)各公司要定期检查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情况,着力检查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要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运行成效的分析研究,避免出现各类操作性风险,确保农户的利益得到保障。

(二)各保监局要加强与财政、税务、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与农业、畜牧兽医、林业、气象等部门加强协调,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督促保险公司切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各保监局要加大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检查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3: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业保险相关文章
  • 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考试政策性
    政策性农业保险考试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展情况2004~2007年,连续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通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2007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提到“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增加政策性农业险试点”。财政部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财金[2007]25号)中对关系国计民生、对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农作物品种实行由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当年中央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吉林等6省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对农险发展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6省区主要农作物承保面
    2023-05-08
    224人看过
  • 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主要业务详解
    随着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三农”投入进一步加大,农业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保险意愿与需求日益增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建立政府支持的农业保险制度,有利于创新支农方式,构建市场化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实现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培育农民的市场意识,用好WTO规则中的“绿色”政策,提高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民收入水平;有利于开拓农村保险市场,增加农业信贷资金投入,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农户投保率、政策到位率和理赔兑现率,实现“尽可能减轻农民保费负担”、“尽可能减少农民因灾损失”的目标要求,推动我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
    2023-05-31
    392人看过
  • 山西省《关于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69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现对企业在申领稳岗补贴时需提供的材料进一步明确如下:1、《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见临人社发〔2015〕26号附件2);2、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材料:经办机构认可的企业参保人数及应(实)缴纳失业保险费证明材料和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原始票据复印件(查看原件);3、上年度以来稳岗措施印证材料;4、上上年度12月份和上年度以来每季度第三个月的职工工资财务报表复印件;5、上上年度12月份和上年度以来每季度第三个月的职工人数变化情况说明;6、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的情况说明及相关印证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应全部加盖单位公章。其它未尽事宜仍按临人社发〔2015〕26
    2023-05-30
    435人看过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推进工伤保险经办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部制定了《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和统一经办业务规程,是工伤保险业务管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规范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组织本地区经办管理系统的全体职工学习《规程》的具体内容,把握《规程》的精神实质和关键环节,熟练掌握《规程》的具体要求并认真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二、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集中开展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和提高工作人员严格依据规程开展服务工作的意识。要积极向企业和工伤职工有针对性宣传《规程》的主要内容和服务环节,让参保单位和职工更好地了解有关的程序和要求,强化其对管理服务工作的监督
    2023-04-23
    365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1996年度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财务管理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失效]
    为适应住房制度改革和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的特点,现就1996年度国有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财务管理的若干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是指承办银行接受委托,以政策性住房资金为来源而经营的住房信贷业务。各经办银行承办的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要与自营性住房信贷业务严格划分清楚,自营性业务要按规定并入所在银行的大帐;政策性业务要单独设帐核算,其财务管理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二、承办银行要按照《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和同级财政的有关规定,做好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各项收入、成本和费用的核算工作。对同时开办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和自营性住房信贷业务的承办银行,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应按两类业务分别提取,共用资产可按有偿使用处理,租用方在租赁费用中
    2023-04-22
    429人看过
  • 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的通知
    湖北省劳动厅鄂劳社统[1997]132号劳动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现予转发,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本《通知》基本内容与我湖北省劳动厅鄂劳社统[1997]132号劳动部最近下发了《关于印发〈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的通知》(劳部发[1997]108号),现予转发,请结合我省实际认真学习。本《通知》基本内容与我省《社会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鄂劳险[1996]003)基本一致,请一并贯彻执行。个别表述口径或表式不一致的,待我厅研究确定具体意见后,全省统一实施。
    2023-06-09
    199人看过
  • 关于大连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通知
    关于完善失业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一、关于用人单位责任义务问题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履行依法登记参保、如实申报缴费、代扣代缴、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告知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为失业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等相关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不按规定及时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履行失业保险相关法定义务以及由于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关系操作不规范、未及时为本单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手续等原因,影响其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由此给失业人员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关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和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后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期限计算问题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其缴费时间的计算为单位(本人)累计实际缴费的时间,并应根据单位(个人)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
    2023-05-29
    499人看过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保险事业管理的通知
    几年来,我国保险事业有了较快发展,在支持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稳定人民生活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办保险,政企不分,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参加保险;有些部门开办保险业务,忽视积累保险基金,把保险费用于生产周转或基本建设,当保户遭受经济损失时不能及时补偿;有的单位不经保险管理机关批准擅自成立保险机构,自己“办保险”,把应当税前列支的保险费自提自留,挪作他用,或作为奖金发给职工;还有的单位为了兜揽涉外保险业务,采取压低保险费率、加大折扣等手段进行“竞争”,减少了国家的保险外汇收入。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必将妨碍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加强保险事业的管理作如下通知: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在全国经营各种保险、再保险业务的国家保险公司,是国家指定的办理法
    2023-06-09
    313人看过
  • 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思考
    2006年以来,我国农业保险业迎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通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农业生产风险,补偿农业灾害损失,稳定农业生产,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本文阐述当前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展情况,并结合福建省情况,分析了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险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从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保障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对策思考。[关键词]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法规体系,财政支持力度一、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展情况2004~2007年,连续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是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通过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2007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
    2023-05-05
    405人看过
  • 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
    各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防范融资融券风险,促进稳健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完善债券回购管理制度(一)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债券回购业务管理制度,应当基本涵盖组织架构、决策流程、权限管理、操作规程、风险控制、应急机制和绩效评估等环节,明确回购操作、品种投资、资金管理、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等岗位的职责。(二)委托人应当根据自身资产负债管理需要和风险承受能力,在投资指引中明确债券回购的具体要求,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审慎运作。二、加强回购融入资金管理(一)加强账户管理。保险机构应当通过其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收付债券回购资金,切实发挥托管银行第三方的监督作用。(二)强化成本控制。保险机构应当综合考虑资产组合流动性、货币市场利率水平、金融工具风险收益等因素,确定融入资金利率,确保投资收益覆盖融资成本,努力将融资成本控制在最低水平。(三)明确资金用途。保险
    2023-04-23
    453人看过
  • 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0〕1号)精神,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08〕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服务“三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有效提高农户参保率,确保损失赔付兑现率,不断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持续长效的农业保险保护制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二、基本原则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和保险业特点,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推进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三、主要目标建立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长效
    2023-05-05
    315人看过
  • 浅论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法律监管(下)
    2.保持农业保险监管透明度农业保险监管的目的不仅要修正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的缺陷,而且更主要在于规范农业保险人和监管者自己的行为,弥补“政府失灵”,防止“寻租”和“创租”行为的产生,保障国家通过农业保险的支农政策的实现。保持透明度是市民社会群体的核心要求,它服务于基本的开放性民主价值。在农业保险监管过程的各个阶段——从最初的监管方案的形成到正式的监管规则的出台,再到实施、执行、审查和变革以及在农业保险监管体系的整个管理过程中,透明度都是不可或缺的。透明度对农业保险监管的重要性根源于下列事实:它能克服导致农业保险监管失灵的很多诱因,如监管俘获和偏袒强大的利益主体、监管部门和农业保险人的信息不充分、不对称和僵化性、要保人与保险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盟、缺乏问责机制等。透明度有利于减少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专断决策的发生几率,从这个角度讲,透明度是反对在农业保险及农业保险监管过程中的腐败现象的最有力的
    2023-05-05
    433人看过
  • 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保监中介〔2010〕925号各保险公司:2006年6月,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文件规定银保专管员应由保险公司正式员工担任。文件发布以来,大部分公司按照文件要求逐步理顺了与银保专管员的法律关系,由公司正式员工担任银保专管员,但仍有极少数公司未按文件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为严肃监管纪律,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自2010年8月16日起,公司新招聘银保专管员,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银保专管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委托代理合同方式管理银保专管员的公司应抓紧整改,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在岗银保专管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各有关公司要全面梳理本公司银保专管员管理情况,研究落实相关法规文件,认真组织分支机构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纠正。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纠正的公司,保监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依法采取监管措
    2023-04-23
    483人看过
  • 政策性农业保险分为哪些险种?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将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对接,可以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风险,促进农民收入可持续增长。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1、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江北”的决策部署,以确保参保者灾后能迅速恢复生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稳定农村社会为目标,以确保政府有支持、农民得实惠、保险公司可持续经营为着眼点,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共保经营等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2、经营组织形式及保险范围、对象与方式(1)经营组织形式。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行“政府推动+共保经营”方式为主。具体办法为,由区政府统一公布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目录,对进入
    2023-08-02
    14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业保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赔偿保险。 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 畜禽饲养、水产养殖、捕捞(渔业)... 更多>

    #农业保险
    相关咨询
    •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商业性农业保险的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提到农业保险,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因为当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事故时,农业生产者们可以得到一份经济损失赔偿。但是农业保险又包括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商业性农业保险,两个险种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金土地小编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农业生产者们关注下哦~!经营主体不同。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直接组织并参与经营,或指派并扶持其他保险公司经营,不具有盈利性;而商业性农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只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承担,是以
    • 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主要特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3
      1.一是自然风险。即由自然灾害(包括农作物病虫害等)造成的欠产歉收,主要表现为区域性、难以预见性的特点。 2.二是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农民收入的减少。 3.三是社会风险。有时又称为行为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社会行为不当所造成的风险。 4.四是制度风险。即制度在变革过程中,由于其结果的不可预见性,使制度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一般而言,农业保险主要是保前两种风险
    •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3
      1.一是自然风险。即由自然灾害(包括农作物病虫害等)造成的欠产歉收,主要表现为区域性、难以预见性的特点。 2.二是市场风险。主要指因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农民收入的减少。 3.三是社会风险。有时又称为行为风险,是指由于个人或团体的社会行为不当所造成的风险。 4.四是制度风险。即制度在变革过程中,由于其结果的不可预见性,使制度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背离的可能性。一般而言,农业保险主要是保前两种风险
    • 规范保险和参保政策的通知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医疗保险:买了医疗保险,就可以享受门诊报销,住院优惠。医疗保险的购买,虽然企业与个人都需要支付费用,但个人当月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全都转账到自己的医保卡或者存折上,相当于个人也不用缴纳费用。平常都可以使用这个账户的钱来购买药品或交费。而且,缴纳了医疗保险,也就不用再怕生病治疗费用高的问题,因为有国家担保,最高报销额按全市上年度年平均工资的4--6倍补偿。患大病超过最高支付额的部分可由重大疾病医疗补助
    • 保险行业业务管理规范的第一条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3
      为了规范保险营销员的营销活动,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