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司法程序强拆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20:30:24 120 人看过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强拆是不是合法的拆迁程序,要依据具体的程序而定,如果是司法强拆的,是属于合法的情形,如果暴力强拆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一、司法程序强拆的前提

(一)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

(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以上任一条件不满足,行政机关就无权申请司法强拆,被征收人就可以依法进行维权。

二、司法程序强拆的实施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这就意味着“司法强拆”的实施主体包括人民法院和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街道办、村委会、国土部门都无权申请,如果司法强拆的申请主体不适格,也是被征收人维权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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