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废止的缘由:恶法与公民不服从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21:42:34 477 人看过

劳教制度始于建国初期,一直沿用,由于该制度的设计程序,设计目的不符合法治社会的根本要求,加之最近这些年我国腐恶势力横行,很多公民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大量公民上访,一些地方政府借“维稳”之名,利用劳教制度立法设计缺陷,以“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畸形执法心里,大肆抓捕上访户,民怨沸腾,老百姓斥之恶法。

可以从自然法得到合理解释,自然法学派始终相信:在国家或政府制定的实在法之外,存在着一种更高的、抽象的自然法则。这种自然法则或者代表了无处不在的神的意志,或者反映了人的本能的理性要求,抑或是人们公认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正义观;这种抽象的自然法则构成了高级法或理想法,它们是一切实在法规则正当性的源泉,是判断一切实在法规则正当性的源泉,是判断一切实在法规则之善恶及公平与否的标准;在自然法与实在法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张的对立关系,实在法一旦背离了自然法则,就是非法,非法发生效力便构成恶法。如果政府滥用权力,借助过时的法律对人民施以暴政,人民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

对此,西方政治学界和法学界发展出一套名曰“公民不服从”的理论。公民不服从行为较之于一般的违法犯罪是显著不同的,它是一个国家公民出于法律与自身良知或信仰相违背,坚持自已良知或信仰的动机超过了守法的动机;它是公开的,非暴力的、以改变或废除所反对的法律为目的的群众行为。因此,国家应当区别对待,而不该一味压制。

具体而言,公民不服从行为具备如下法律特征:它实质上是公民反对特权专制,努力实现现代法治国家公民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其行为不具有暴力性,否认以野蛮对抗暴政,它以公众或民意代表为诉求对象,唤醒其内心的正义观念,博取同情,以纠正非正义现象,其并非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或全盘否定整个现行法律体系,而是矫正其不足,目的是维护公益,自身良知和信仰,这些都可以从自然法学派的理论中获得解释准据,其行为本质性善,明显具有恶法非法论的特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教师不服从管理处理办法
    教师不服从学校管理,可以通过年中和年终考核,由不合格和合格来裁定,而不合格的又不愿意整改(改正)的,最后可以被劝退。一、判缓刑会留下案底吗判缓刑一般会留下案底。判缓刑也会有案底,因为缓刑也是处罚刑事犯罪行为的一种,会记录在相应的档案上,也就是留有案底,终生伴随不能被消掉。对于执行缓刑的犯罪人员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若考验期仍不思悔改,不服从监管,随意离开监管区域等,那么也将会执行原判。判缓刑对后代有一定的影响。只要受到刑事处罚的,将来对本人、子、孙等都会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将来后代要到国家保密性单位、高级军事部门、外交部门等单位工作,就有可能因为政审不合格而不被录取。在目前状况下,只有在有政审的机构,部门或学校,父母的违法犯罪记录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利影响,其他部门是没有的。二、事业编工作人员是否会被辞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被辞退,视以下情况而定: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
    2023-06-19
    190人看过
  • 公司解散的缘由与步骤:梳理与归纳
    公司解散的原因与程序有: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原因的出现;2、股东大会解散,即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3、是法定解散,公司合并分立时,也需要解散;4、是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自身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5、司法强制解散是指法院在特定条件下通过司法裁判解散公司的情况。公司解散原因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
    2023-07-17
    69人看过
  •  探讨法人产生的缘由与方式
    成立法人有两种方式:依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规定而设立,或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要求而成立。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工商企业、公司等则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依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规定而设立;二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要求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法人成立方式:核准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核准登记是公司成立的重要环节。在核准登记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交一系列文件和申请材料,并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的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公司就可以获得营业执照,标志着其正式成立
    2023-08-30
    364人看过
  • 广东要如何领跑废止劳教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共分十六项60条。《决定》中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其目的和意义就在于落实宪法规定的“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个根本的目标。2013年起广东不再增劳教人员在广东这个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吸毒人员数量每年都在激增,光应付这些人员的强制戒毒工作,都已经让劳教机构忙得焦头烂额。至于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劳教对象,已经成为现代劳教机构收容人群里的一小撮了。2008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开始实施,全国各地的劳教所掀起了加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之风。时年6月,广州8家劳教所率先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在劳教制度改革上,广东走得更前。200
    2023-05-01
    449人看过
  •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与构成宗教信仰自由罪之间的
    区分本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对象是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对象是少数民族维护和改革自己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权。二是侵犯对象不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对象仅限于少数民族公民的风俗习惯,不包括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少数民族公民,也可以是汉族公民。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客观表现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此外,一般来说,两罪的犯罪行为发生在不同的地方。其中,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罪多发生在教堂、寺庙或其他相关宗教活动场所,而侵犯少数民族习俗罪很少发生在这些场所。4、两种犯罪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虽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内容不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的行为人知道少数民族有
    2023-08-08
    387人看过
  • 废止彩礼法的利与弊
    没有取消。1、要彩礼是不犯法的,国家目前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禁止的态度。2、之所以会出现收彩礼犯法这个乌龙,主要是因为有人对法条有曲解,认为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就是不能要彩礼,实际上是两种概念。3、法律没有禁止彩礼,而是禁止借婚姻来索要财物,适当的数额彩礼是被允许的,只要是两方商议后都同意的彩礼不会违法,除非有骗婚的行为。4、国家列出此等条例只是对于天价彩礼,攀比之风等恶劣行为进行整治,提倡男方按照当地习俗以及自身可承受的彩礼数目,自愿付给女方。对于退婚彩礼法律是否保护对于退婚彩礼法律是有一定的保护的。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可以退还彩礼的情况有: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
    2023-07-03
    199人看过
  • 三中全会决定:废止劳教制度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共分十六项60条。《决定》中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决定》提出,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决定》提出,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律师在依法维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三中全会决定: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司法管辖制度2013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
    2023-05-01
    117人看过
  • 非法采砂缘何屡禁不止
    法律综合知识
    一、非法采砂缘何屡禁不止非法采砂活动之所以屡禁不止,源于采砂带来的丰厚利益。目前,由于市场需求增加,采砂利润十分可观。据有关人员测算,一条采砂船一个小时就能吸砂1000多立方米,价值可达10多万元。有的企业每月非法采砂30多万立方米,销售收入近千万元。如此之高的利益,使得一些不法之徒铤而走险,将公共安全、生态保护和国家法律一并弃之脑后。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国从南至北逐渐进入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因此,对于各地频繁发生的非法采砂活动不能等闲视之、敷衍了事。渔业执法、水政督查、工商管理、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应当左右联手、上下互动,在做好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攥紧拳头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杜绝航道运输事故,确保防汛抗洪安全。对于那些屡禁不止、屡教不改的非法采砂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采取刑罚制裁措施。事实上,非法采砂作为一种破坏矿产资源的活动,不仅仅是普通的违法行为,严重者
    2022-02-01
    57人看过
  • 民工工伤“私了”:个中缘由谁与驴相知?
    近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工伤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该报告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主要针对受资助的工伤农民工。报告中提到:为尽快拿钱有近四成受伤民工愿意“私了”。人被关注主要是两种情况:一是很强势,二是很弱势。农民工则属于后者。农民工被关注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跳楼讨薪,二是讨薪跳楼。这从正面证明了农民工的确是弱势群体,这也从反面证明了“勤劳致富”是个“歪理学说”。在这些挑逗神经的“高论”前,凡涉及农民工的事件就倍受关注。因此,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为促使工伤农民工维权而发布的《工伤农民工情况调查报告》,也就引起了各方关注。所谓农民工维权只是一场绚烂夺目的烟雾弹,因为农民工有近四成的人都愿意“私了”。不过,农民工愿意“私了”,并非他们甘愿受这样的“优待”,只是“私了”的“性价比”更高。农民工一般都是家里的主要劳力,是顶梁柱。一旦他们垮了,家里根本就没有维权之人。从很多事实可以
    2023-06-05
    300人看过
  • 公司以不服从安排为由开除员工
    一、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未经任何协商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员工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要及时提出并保留证据,以免超过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时间。二、单位应如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对员工岗位进行调动?1、在发生调岗时,对员工出局考核制度和程序做出的考评或考核结果,让员工进行签收。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失误,可以要求员工向公司提交说明或者检讨等书面材料并予以保存。2、如果员工拒绝签收或者对此有异议,应当由公司内部预先设定的部门对此实际情况作成书面记录或者特定部门做单予以保存。3、用人单位与员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书面协议。三、公司能否单方任意调动工作岗位,随意变动工作职责?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023-03-08
    371人看过
  • 教师复核不服从受理决定
    教师不服从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一、有偿家教处理暂行规定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退回违规所得,调离教育一线岗位,当事人当年的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3个月或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工作津贴,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并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且按照国家工资政策,两年内不予正常晋级。已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按程序提请表彰部门取消荣誉称号。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2.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
    2023-06-21
    304人看过
  • 安徽4农民工不服劳动教养告上海劳教委胜诉
    日前,寿县法院受理一起四农民工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寿县法院依法撤消被告上海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对四原告农民工作出的(2006)沪劳委[审]字第5980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同时,依法判决被告给予四原告在羁押期间的赔偿金。袁某等四原告均系寿县在上海打工的农民。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方某等召集人赌博时,与一陈姓男子发生口角,方某欲殴打陈某,遂电话联系原告袁某。袁某和另外三人一起携带刀具、钢管乘车前往时,被公安民警查获。公安机关认为四原告的行为属寻衅滋事,遂对四原告进行了刑事拘留,并分别给予一年和一年三个月的劳动教养。法院认为,本案因方某与他人发生纠纷,袁某得知情况后,邀集另外三人携带工具前往事发地帮助方某教训他人,系事出有因,并非蓄意挑衅,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殴打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客观上对公共秩序尚未造成实际负面影响。因此,上海市劳教委以寻衅滋事为由对四原告处以劳动
    2023-06-06
    174人看过
  • 不服从公司调岗是否违反了劳动法?
    公司不可以随意调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签订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而且在劳动合同订立阶段,劳资双方处于一种谈判状态,地位平等,双方协商确定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一经确定即对劳资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需经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公司调岗降薪怎么办?(一)建议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千万不要在公司相关离职文件上签字,否则视为本人提出离职就拿不到经济补偿金了。(二)按目前描述情况,属于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并试图变更工资报酬,可直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及按工作年限(6年)支付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
    2023-08-03
    199人看过
  • 教唆犯与从犯的司法认定
    教唆犯与从犯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2、在共同犯罪中的分类标准不同。教唆犯,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或行为的形式进行分类。从犯,即按照共犯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进行分类。3、处罚不同。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主犯和从犯有什么区别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2、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
    2023-08-12
    25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员工不服从服从合同公司给的辞退理由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22
      1、公司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法拒绝辞退,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2、如果你不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你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3、公司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
    • 收容教育法废止了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5
      去年的5月16日,演员黄海波被曝因涉黄被拘15天,期满后转为收容教育半年。6月8日23时29分,自称工作人员在黄海波实名认证微博发布发布,黄海波称“错已至此,愿受处理。唯有一心改过深望社会各界宽。恳请各位当以我为戒”收容教育拖到现在还没被废除,直到黄海波这事出来,它才真正进入公共舆论的视野。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应松年,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等40余位法学学者、律师联名建议全国人大
    • 公司分流后不服从分流公司终止劳动合同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您的回复:我们的情况是这样的,当时分流,单位没跟我们商量,是一个强制性的方案,也就没达成一致,我们没有服从。所以我们的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即现在破产的橡胶厂,单位也没给我们安派工作,(单位从1999年停产)我们一直在家待岗至今。在2001年单位以不服从分流为由停发了我们的生活费至今。2005年3月单位宣布破产,现在单位由破产小组接管了,是依法宣布破产。可是他们拒绝发给我们经济补偿金,和2001年至今
    • 劳教废止后,有没有犯罪记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8
      劳教被废止,说明劳教是无效的,再说劳教本来是行政诉讼,何来犯罪之说。。
    • 国家教育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是哪一年制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2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一、废止1957年8月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的决议》及《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二、废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