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的无效情形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32:43 392 人看过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包括:

1、当事人订立的口头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一、工程承包合同怎么处理

1、和解或调解;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和解,或者通过第三者进行调解。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争议,可以节省时间,节省仲裁或者诉讼费用,有利于日后的继续交往和合作,是当事人解决合同争议的首选方式。

2、仲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如果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功,可以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3、诉讼;如果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也没有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或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无效,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当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仲裁是什么意思

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仲裁是其中的一种。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区别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合同仲裁一般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在约定仲裁协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仲裁条款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第二,仲裁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条款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以及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三,仲裁条款必须无法定无效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越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仲裁协议的;(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的。

三、的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处理:双方当事人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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