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应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9 20:17:31 371 人看过

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应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

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能超过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代位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二、债权人代位权能不能提前行使

债权人代位权不能提前行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相关权利。由此可判断,代位权的债权标的必须为到期债权。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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