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是盛夏期间,在超过一定高温时,对在岗工作的劳动者的一种劳动保护措施,不是福利费。所以,只要在盛夏期间在岗工作,不论是否退休,是否临时工作,都应该得到高温津贴。
一、劳动法对高温补贴的规定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露天环境下工作,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3、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还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
4、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为: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贴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发放,在企业成本费中列支。其他相关高温天气的劳动保护措施,也按照新政策执行。如用人单位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也需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实际出勤且提供的劳动天数折算发放等。享受高温津贴的范围从以前露天作业且工作场所温度达33℃以上的人群扩大至所有劳动者;发放的时间从过去的7—9月,扩大至6—10月。也就是说,每年6—10月,就算劳动者没有在室外高温条件下工作且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这期间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贴。而高温天气下,工作场所温度高于33℃的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则可拿150元/月。
5、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第十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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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兼职有高温补贴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7高温补贴是盛夏期间,在超过一定高温时,对在岗工作的劳动者的一种劳动保护措施,不是福利费。所以,只要在盛夏期间在岗工作,不论是否退休,是否临时工作,都应该得到高温津贴。所以武汉市兼职有高温补贴吗,当然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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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是否近福利费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0根据人社部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所以,高温补贴属于工资而不是福利费。高温津贴是夏季高温天气作业下的一项很重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在室外露天作业、气温达到35度以上,以及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难以降低到33度以下的环境中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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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是在那几个月,高温津贴多少钱?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在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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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法规是如何的?如何享受高温津贴?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7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广西实际情况,两种情况可享受高温津贴。一是高温,即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二是高湿,因广西气候特点,高温季节常有高湿现象伴随,且持续时间长,因此,同样适用于享受高温津贴。 气温超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按照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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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生产津贴有何要求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4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在室外露天劳动或者有效地将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的高温津贴纳入其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