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确认的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09:50:10 472 人看过

公司法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股权所有权有争议的,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下列事实之一:一是已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二,已经转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承公司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规定表明,当事人取得股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原始取得,即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在公司设立或增资中取得股权和股东资格;二是继承取得,即从他人那里转让股权。投资者主张对公司享有股权或股东资格,需要证明自己已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需要证明公司股权已经转让或以其他形式继承。转让是指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取得股权,其他形式是指通过股权赠与协议、股权继承、公司合并、法院判决等方式继承公司股权。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如何确定律师费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请律师诉讼的,律师费用一般依据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这是属于市场调节的诉讼范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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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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