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附加条款的确认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34:31 56 人看过

附加合同是否生效根据情况而定。附加合同约定与主合同约定发生冲突时,以后期约定条款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附加合同是什么意思

附加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内容还需补充的,可以拟定合同补充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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