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厅苏劳社险[1998]28号
各市县社会保险机构: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8]28号文件和劳社部函[1998]80号文件精神,在江苏的原行业统筹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已于1998年8月底移交我省管理。为进一步做好原行业统筹纳入地方统筹工作,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流动,保障职工社会保障权益,规范原行业统筹单位职工在省统筹范围内流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处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后,原行业统筹单位职工在省统筹范围内流动,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前,原行业统筹单位职工在省统筹范围内流动而转移手续在移交之后办理的,也按上述规定处理。
二、原行业统筹单位职工流动至省内企业,行业单位应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职工社会保险卡(职工个人缴费台帐)、《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职工个人帐户清单等,同时按要求填报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前,原行业统筹单位职工在省统筹范围流动而转移手续在移交之后办理的,填报原行业统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行业单位申报的基本资料后,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省内企业职工流至原待业统筹单位,按职工在省内企业之间转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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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省内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养老保险关系与基金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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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统筹范围内单位间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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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跨统筹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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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河南省省直统筹铁道行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移交省直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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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信用社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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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统筹范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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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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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以什么范围为统筹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什么范围为统筹单位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什么范围为统筹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什么范围为统筹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什么范围为统筹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京、津、沪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所有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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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转入统筹地区养老保险的人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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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关系的,如何转移基金?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1问: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如何转移基金答: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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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保险范围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19有些城市大病医疗保险所保障的大病,不是按照病种,而是按照居民个人花费界定的。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将农村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类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大病医疗保险政策将保险费筹资比例调整为:一种以用人单位实际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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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是全市统筹还是本地统筹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2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 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