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仅限于办理贷款使用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13:13:10 271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具有公开性和公示效果,这有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有效解决及预防可能出现的各类无谓纷争。

然而有必要明确指出的是,此项制度本质上并非属于物权登记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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