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9:12:11 381 人看过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刑事诉讼国际化的反映,又是国家间联合采取司法行动,惩处国际性犯罪的一种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国家司法权的域外延伸。从它的基本形态来看,一般意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包括引渡、诉讼移管、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其他诉讼行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广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而上面所言的其他诉讼行为则称作狭义的司法协助,即一国应另一国的请求通过本国司法机关的活动为使请求国的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文书送达、情报传递和物的引渡等帮助。它不包括罪犯的引渡、诉讼的移管和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引渡虽不属于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范围,但最初的国际刑事司法却是从引渡中发展起来的。从国际司法协助的起源来看,最早的司法协助始于公元前

一、二世纪的古希腊,当时主要是向在其他城邦的证人收集证词。到近代,1846年法国与巴登之间签订的条约被认为是第一个国际司法协助的文件。这个条约的内容涉及到相互送达司法文件,搜集证据和执行判决。其他如一系列欧洲国家在十九世纪后期缔结的引渡条约,也规定了根据委托书实施国际司法协助的条款。例如,1854年7月13日法国与葡萄牙签订的引渡条约第10条规定了询问证人,第11条规定了传唤证人。又如1870年5月12日的法、意引渡条约,在第12—14条中,对询问证人、送达文件、传唤证人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此后,19世纪缔结的双边引渡条约,大体上对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由此可见,最初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随着引渡的发展而不断发展成熟的。但是,我们应当注意到,最初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也仅仅是在狭义上开展的。直至今日,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协助仍然停留在狭义的范围内,而包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刑事诉讼移管等方面的刑事合作,各国和各地区尚未达成统一的协议,至少在这方面的合作,目前尚未成熟,而有待实践的发展。其中的原因或障碍,主要在于,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刑事诉讼移管从根本上改变了刑事案件诉讼的地点和审判机关,涉及到敏感的国家主权问题,因此在各国司法协助实践中往往难于开展。而对于象代为调查取证、询问证人、送达文书、互通情报以及物的引渡等司法行为的国际合作,由于较少涉及或根本未涉及敏感的政治问题,协助国只是为被协助国的诉讼提供服务性合作,只改善该国刑事诉讼所赖以进行的条件,而不直接对受控的行为做出自己的评价,因此它的规模是较小的,是一种辅助性的行为,不大受各国价值观念差异的影响,因而在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中易于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和采纳,这也是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在实践中的生命力所在。

在有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国际公约中,关于狭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也规定得十分详细和完备。如1959年4月在欧洲理事会主持下签订的《在刑事案件中互相协助的欧洲公约》[

(1)]是一部具有普遍意义的有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专门公约,在该公约规定的三种国际司法协助形式中,其中对在另一个缔约国送达司法文件和在另一个缔约国搜集证据这两种司法合作规定得相当详细。与此相反,该公约对第三种形式的司法合作即在另一国家的法院进行刑事诉讼(诉讼移管)规定得很简单。由此可见,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目前尚停留在狭义的范围内,而且在空间上仅是地区性的,新的、统一的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公约的签订尚需国际间的广泛磋商和协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2日 10: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性犯罪相关文章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可以拒绝的情形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拒绝的情形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请求针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请求针对的犯罪属于政治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四条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提供协助:(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请求针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二)在收到请求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于请求针对的犯罪正在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终止刑事诉讼程序,或者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三)请求针对的犯罪属于政治犯罪;(四)请求针对的犯罪纯属军事犯罪;(五)请求的目的是基于种族、民族、宗教、国籍、性别、政治见解或者身份等方面的原因而进行调查、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刑罚,或者当事人可能由于上述原因受到不公正待遇;(六)请求的事项与请求协助的案件之间缺乏实质性联系;(七)其他可以拒绝的情形。刑事犯罪集团一般
    2023-04-27
    363人看过
  • 国际许可证协议的概念和特点
    国际许可证协议(InternationalLicenseContract)的含义此定义的确切含义是工业产权的使用许可,因此可做以下定义:许可证协议是一方准许另一方使用其所有的或拥有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被许可方依照合同得到该项使用权并支付使用费的合同。许可证合同的客体主要是技术使用权,具体的讲,即专利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和专用技术使用权。国际许可证合同有如下三个特点:(1)合同涉及的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作为该合同标的的技术知识的所有权仍属于许可证卖方,而且,该使用权在地域范围和时间上都受到合同的限制。(2)一国当事人许可另一国当事人使用其所有的或拥有的工业产权。(3)专利商标权的主体处于不同的国家。国际许可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区别(1)客体的特殊性国际许可证合同的客体是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的使用权,它们是无形财产权。(2)许可证买方是直接用户许可证买方一般都有能力在购证后实施该合同项下技术,
    2023-06-12
    423人看过
  • 国际保理业务的概念
    国际保理业务(InternationalFactoring),又称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挂账、承兑交单等方式销售货物时,保理商买进出口商的应收账款,并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具体来讲,其运作程序是,出口商先以赊销方式出售商品,再与本国出口方保理机构签订协议,由后者要求进口方保理机构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调查,确认其信用可靠,然后进口方保理机构就对出口商确定一个信贷额度,额度内的坏账由进口方保理机构负责,超额部分由出口商自己负责。待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后,凭相关单据直接向出口方保理机构收取80%至90%的货款,进口方保理机构则负责向进口商催收货款以向出口方保理机构划付。本质上讲,保理业务是一种进口保理商担保下的由出口保理商提供的应收账款贴现。根据保理业务中涉及保理商的多少及保理商之间的关系,保理业务可分为双保理模式和单
    2023-06-12
    295人看过
  • 国际租赁概念
    国际租赁
    租赁是由出租人(租赁公司)同承租人(用户)之间订立的一项合约,规定由出租人购进承租人所选定的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按期偿付租金。租赁大体上分为两类:一是融资租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所付租金的总和等于出租人对设备的投资加上手续费。二是服务租赁,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总租金只是他投资的一部分,期满时,承租人将设备归还出租人。国内目前较多采用金融租赁,以后有条件时也开展服务租赁。承租人可向上海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上租)直接租物,这时,设备先由上租从国外购进或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进;也可直接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进,委托上租担保。
    2023-06-07
    136人看过
  • 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
    (一)国际货物贸易的概念??通常,根据国际贸易的标的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三个部分,即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贸易即是国际货物贸易,提以货物为标的国际买卖交易。??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及有关的国际条约上,可能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性作不同的规定,即以不同的标准来确定一个贸易是否是国际货物贸易。一般地,确定国际性的标准主要有: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作为交易标的货物跨越国境的货物买卖;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当事人有买方和卖方。但是,在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过程中,通常还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一些交易,主要是: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支付和担保;等等。??(二)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对于国际货物贸易法这个概念,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2023-06-09
    196人看过
  • 什么原则适用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我国的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外国按照平等互惠的原则,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同意,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本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外国提供本法规定的证据材料和协助。刑事案件审判期间有几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审判期间为二十日。2。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在押的,一审刑事自诉、二审刑事公诉的期限为一个月,最迟不超过1.5个月。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可以延长2个月、3个月或者3.5个月。4。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重特
    2023-05-07
    40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性犯罪
    相关咨询
    • 国际货物贸易的概念定义及特征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国际贸易的标的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三个部分,即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贸易即是国际货物贸易,提以货物为标的国际买卖交易。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及有关的国际条约上,可能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性作不同的规定,即以不同的标准来确定一个贸易是否是国际货物贸易。一般地,确定国际性的标准主要有: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作为交易标的货物跨越国境的货物买卖;不同国家的当
    • 国际法中内水的具体概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
      内水是指国家领陆之内以及领海基线向陆地一面的所有水域。具体包括内陆水域(河流、湖泊)和内海水域(内海湾、内海峡、港口)。其法律地位与国家的领陆完全相同。
    • 四十五条规定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11
      利害关系人对查封、扣押、冻结有异议,办案机关经审查认为查封、扣押、冻结不符合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报请主管机关决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通知对外联系机关,由对外联系机关告知请求国;对案件处理提出异议的,办案机关可以通过所属主管机关转送对外联系机关,由对外联系机关向请求国提出。
    •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五十二条涉嫌什么罪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2
      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刑罚转换裁定将移管回国的被判刑人收监执行刑罚。刑罚执行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 国际许可合同的概念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1
      国际许可合同(itetiol-cesig-cotrct)亦称国际许可协议(itetiol-cesig-greemet),是指其中规定技术供方亦即许可方(cesor)向技术受方亦即被许可方(cesee)转让技术的使用权,而被许可方则须为此向许可方支付技术使用费,以及双方当事人其他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所规定的国际性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