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的核心内容就是协调著作权制度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实质,归根到底,就是如何认识著作权法律关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分配的问题。因此,在分析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问题时,我们应首先分析著作权法所调整的各种利益及其相互关系。
所谓利益,是一个客观范畴,它是人们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措施。利益决定着法的产生、发展和运作;法律影响着(促进或阻碍)利益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方向。法律由利益所决定,对社会关系中的各种客观利益现象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调控,以促进利益的形成和发展。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为有著作权的作品。作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非物质性,其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人们不能对其进行实在而具体的控制,所以容易为若干主体同时占有、共同利用。作品的这一特点致使作品极易脱离著作权人的控制,使殚精竭虑创作作品的作者一无所获。因此,法律必须以专有权利的形式来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即著作权人对其独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拥有独占的、排他的专有权利,其性质为垄断权,其功能在于维护作者对其智力成果的控制,保护其正当权益,鼓励其创作更优秀的作品。
现代各国著作权法在奉行对作者权益予以保护的同时,也注重了对社会利益的保护。以作者权益为保护重心的“个人本位”强调了作者的个人利益,但绝对的、放任的“个人本位”容易导致作者权利的滥用,作品垄断者若索取高额报酬将会阻止精神产品进入市场,妨碍社会公众对作品的利用,迟滞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因此,这个问题的棘手之处就在于:“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使用。”因此,现代著作权法摒弃了“个人本位”、“国家本位”的立法观,寻求新的立法理论。
现代著作权法除考虑作品创作者的利益外,还兼顾了作品传播者与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将著作权观念转变为以维护作者权益为核心,兼顾国家、个人利益的“双向本位”价值观。该理论认为: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在使用作品时应给予作者一定的补偿。但是,一部优秀作品,也必须通过传播者的传播才能为世人所赏识,将之“藏之深山”只能使其“胎死腹中”。所以,作品传播者是作品创作者与作品使用者之间的媒介,是沟通两者关系的桥梁,故对其传播作品的行为也应给予确认并予以补偿,保护其合法权益。就作品使用者而言,他们对作品的使用使作品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因为作品只有通过使用才能满足人们的合理需要。作品使用者所支付的版税也补偿了作品创作人及作品传播者的损失。而且,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文化知识的渴求,只有保护其利益,允许其合理利用作品,才能促进整个人类文明的发展,才能产生更多更好的优秀作品。
我们在看到这三者利益统一性的同时,也应看到其利益相互冲突的一面。作品创作者的权利表现为一种独占性的权利,未经其允许,他人不得使用其作品。若听任其私权的恶意膨胀,则“不取得版权所有人的许可,一般人永远不能使用该作品,其结果,将会使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提高受到很大的阻碍。”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将荡然无存。反之,若仅考虑作品传播者、作品使用者的利益而对作品创作者的利益予以严格限制,则会熄灭作品创作者的创作火焰,导致人类文化源泉的干涸。但从根本上讲,作品创作者、传播者及使用者之间无实质性利害冲突。作者并非是为把作品锁在抽屉里而创作,他希望作品能为更多的人所阅读、收听或欣赏。因此,“版权的真正功能不仅仅是保护作品免遭非法利用,还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用。
总之,我们一方面要维护创作者的利益,激发其创作热情;另一方面又要对该权利予以必要的适当限制,以维护社会利益。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的功能就在于谋求两者之间的利益均衡。当创作者的利益高于社会利益时,则对其实施限制,同时增加后者的利益砝码来达到平衡。反之,则通过反限制手段来制约公共利益而扩大创作者的利益。著作权限制与反限制斗争的结果,促成了两者利益的大致均衡。
-
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没有字数限制?
379人看过
-
著作权法规定的权利限制
76人看过
-
析著作权转让制度的完善
381人看过
-
著作权限制的探讨
113人看过
-
著作权的限制是如何实施的制度?
113人看过
-
限制著作权的作用与影响
392人看过
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
著作权制度中著作权人的种类及著作权的内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1著作权人的种类: (一)作者,完成作品的人。 (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未参加作品创作而承受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著作权的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还包括决定以何种形式发表和在何时何地发表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有权署名,也有权不署名;有权署真名,也有权署假名(笔名)。作者也有权禁止他人在自己
-
著作权和著作权其中著作权的权利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1-10-20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
-
2022年著作权有哪些限制,软件著作权存在哪些限制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著作权的限制: 一、时间限制; 二、表达方式的限制; 三、保护范围的限制。 软件著作权的限制: 一、时间限制; 二、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
著作权保护期限制是哪些,著作权中不受保护期限制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6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著作权保护期是著作权制度的重要内容。著作权法律制度一方面要保护著作权人尤其是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鼓励作品的创作;另一方面要满足社会公众的精神需求。因此,从法律上直接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平衡两个方面的要求是非常必
-
什么是作品著作权问题,著作权法对著作权利益作了哪些规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08什么是作品著作权问题: 作品著作权,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在特殊情形下的国家,根据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以对作品的支配权为客体的民事权利。著作权的内容即著作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这是著作权法的核心,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著作权保护水平的高低的重要标准。 依《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作品著作权包含有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著作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