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广告牌砸晕路人两家物业公司被判共同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1:13:11 249 人看过

中新广东网5月11日电(林如珍)最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宗商场广告牌砸晕路人案件,由于两家物业公司谁也不认是自家的广告牌,被判共同承担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

近日,正在逛街的小杨遭受天降横祸,路边商场的一块广告牌从天而降重重地砸中头部。小杨当场被砸晕,后被人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治疗费1万余元。然而事故发生后,却无人认领这块肇事的广告牌。

已鉴定为十级伤残且轻微脑震荡的小杨一怒之下把广告牌所在商场的全部两家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这两家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3万余元。两家物业公司接到小杨的起诉状后都表示很无辜,均表示肇事的广告牌不是自家的,并且提出因小杨无法举证证明肇事广告牌与物业公司的权属关系因此物业公司不应给予赔偿。

第三人民法院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分别对两家物业公司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但是两家物业公司自恃小杨无证据证实广告牌的主人,坚决否认与广告牌的关系,不同意予以赔偿。见此情况,法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广告牌等悬挂物致人伤害的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因两家物业公司均不能证明肇事广告牌不是自家所有或管理,依法均应承担赔偿责任,判令这两家物业公司共同赔偿小杨2.8万余元。

一审判决后,两家物业公司均提起上诉,日前经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5日 22: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风雪天广告架砸伤路人苏宁电器被诉赔偿
    2010年1月3日,北京城迎来了2010年的第一场暴雪。而家住房山区的高菲(化名)不幸就遭遇了一场无妄之灾——被大风吹倒的广告架砸伤。日前,房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高菲状告北京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良乡分店(以下简称苏宁公司)的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据高菲诉称,1月3日那天中午,当她路过苏宁公司店门口时,商家放置的广告架被大风吹倒,将她的手臂和头部砸伤。事后,她找到苏宁公司,要求对方对自己遭受的医疗费损失、精神损失进行赔偿,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高菲被砸伤之后,创口经常引发头疼,睡眠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日常生活也被困扰。她也十分担心会因此引发日后的一些后遗症。同时,高菲认为,自己属于毫无过错的受害一方,而苏宁公司应当预知其放置的广告架会被大风吹倒,并给过路行人造成伤害,却没有及时在大风来临前妥善收起广告架,而是采取了一种放任的态度,造成自己被砸伤的后果,对此存在明显的过错,应
    2023-04-24
    343人看过
  • 大风吹倒广告牌砸死老人怎么赔偿
    17日,济南又发生一起大风吹倒广告牌把人砸伤的事件。早上8点,家住利农花园的艾老太太出门买菜回家,行至华强广场附近时,被大风吹倒的广告牌当场砸中,至今昏迷不醒,在济南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老人做了开颅手术家属梁先生告诉记者,伤者是他的岳母,姓艾,今年67岁。“等我和妻子赶到时,岳母已经昏迷,正在进行开颅手术。”梁先生说,当时参与治疗的医生介绍,老太太被砸伤了胸骨和头部,其中断了8根肋骨,头部还需要进行开颅手术,以取出脑袋中的两块颅片。在梁先生的指引下,记者见到了了解老人病情的一位医生。“胸骨多发性骨折,现在仍在昏迷中,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医生说。“医生之前告诉过我们,即使发生奇迹,使老人的性命得以保住,但也会成为植物人。”梁先生说,当时听到这一消息时,妻子差点晕倒,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广告牌被吹下台阶记者从梁先生口中得知,老人家在利农花园,事发当天,老太太正好外出买菜,
    2023-06-13
    280人看过
  • 广告牌从天降砸坏汽车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大风吹落广告牌砸坏汽车保险公司赔偿七成车辆损失车主再诉致害方全额索赔法院判决广告牌管理者赔偿剩余三成车辆损失被大风吹落的广告牌将一辆汽车砸损,车主为此找到保险公司,并得到了车辆损失70%的赔偿。此后,车主又找到广告牌的管理者某物业公司,坚持要其赔偿全部车辆损失及车辆贬损费。河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车主已得到保险公司的部分赔付,根据《保险法》规定,车主对该部分损失已丧失向被告索赔的权利,由此仅判令被告赔偿车主剩余30%的损失。2007年7月30日夜间,本市河西区某公寓屋顶处的广告铁板被大风吹落,刚好砸到了停放在附近的一辆吉普车上,致该车左右前轮胎、前防撞杠、右前机盖板、右侧前后门、右前门玻璃封条、右前叶子板等多处受损。转天清晨,车主苏某因未找到致害第三方,而向保险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指定苏某到本市一家汽车贸易公司修理受损车辆,花去维修费6900元。车辆修复后,保险公司经核算认定修车费
    2023-05-05
    192人看过
  • 广东省公路及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及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广东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广告设施,是指在公路及其两侧用于承载、支撑商业性广告的各种设施;所称标牌设施,是指在上述区域内;用于承载、支撑除公路标志以外的各种非商业性标示、标识设施。第三条下列地点可以设置广告设施:(一)公路收费站和广场;(二)高速公路配套的服务区;(三)公路隧道口上方;(四)广告设施的外缘滴水线离公路边沟外缘5米以外。第四条公路及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的设计应先由省交通厅统一规划和同意,再由工商部门进行广告发布审批。制定广告标牌设施设置的规划应当符合公路净化、美化的要求;做到数量适当,间距合理,美观大方,不妨碍公路安全畅通,与公路景观及周围环境相协调。其报批程序为:(一)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由省公路管理局制定规划
    2023-06-10
    389人看过
  • 小区限高杆砸伤行人物业公司与肇事者被判赔偿
    小区门口设立的限高栏被撞坏后砸伤行人蔡某,事发后蔡某将肇事司机和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日前,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判决物业公司和肇事司机王某分别赔偿蔡某医疗费、伤残赔偿金23674元;精神抚慰金42241元。密云某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在小区的四个门口设立了2.2米的限高杆。2008年7月7日18时15分,高中生蔡某和同学骑电动自行车外出经过某居民小区西门门口,适有司机王某驾驶江西牌小型轮式拖拉机从小区西门门口进入。王某发现限高栏杆后,自认为可以通过继续由东向西行驶,小型轮式拖拉机上直立捆绑的超高铁管与物业公司设置在小区口限高栏杆相刮,限高栏杆北侧与支柱脱离后,将蔡某砸伤。蔡某之伤经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硬膜外血肿、额颞骨线型骨折、右额顶部头皮裂伤。蔡某之伤经鉴定为伤残程度Ⅹ级(伤残赔偿指数10%)。蔡某认为司机王某驾驶
    2023-06-09
    482人看过
  • 一广告公司侵权使用他人驰名商标被判赔偿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进行了判决,确认原告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颐中集团)的“壹枝笔”商标为驰名商标,判令被告青岛某广告公司立即停止侵权,销毁已有的与“壹枝笔”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万元。颐中集团是著名的烟草生产销售企业,自1994年以来,该集团一直使用“壹枝笔”作为其卷烟类商品的注册商标。去年3月,颐中集团发现青岛一家广告公司销售的茶叶和折叠雨伞上使用了和“壹枝笔”完全相同的商标标识,使一些消费者误认为这些产品是该集团生产和经销的。颐中集团随即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认定“壹枝笔”为驰名商标,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青岛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颐中集团是图形商标“壹枝笔”的权利人。被告广告公司在销售的折叠雨伞、茶叶上使用与“壹枝笔”商标正面图形完全相同的图形,而没有使用其他标识表明生产厂家和产品商标,构成了与颐中集团
    2023-04-24
    404人看过
  • 广告牌砸伤幼童街道办赔偿万元
    中国法院网讯一块未固定好的广告牌,砸伤了草坪上玩耍的小孩的头部和脸部,也砸出了一起损害赔偿官司。日前,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判处广告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赔偿原告医药费、整形医疗费等共计1.5万元。7月15日上午,7岁的小男孩陈某在余姚市一街道的草坪上玩耍时,被草坪上设置的灯箱广告牌突然倒下砸伤,造成头部和脸部损伤。经余姚市第四人民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治疗后,陈某被建议进行整容,其整容费约需1万元。陈某家人与该街道办事处交涉,但后者只支付了1000元,没有提供其他医疗费用。于是,陈某以管理不当为由将该街道办事处告上了法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街道办事处未能举证证明陈某及他人有过错行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考虑到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应当对陈某进行整容,1万元的整形费用是合情合理的,最终判处街道办事处予以赔偿。
    2023-04-24
    474人看过
  • 砸伤人的广告牌赔偿是否包括医疗费用?
    对于广告牌倒塌砸伤行人,广告牌所有者承担责任路边广告牌的设置在其设计、施工、质量等方面都应充分考虑适应当地的天气情况,保障其在正常风力波动范围内的安全,同时应当注意平时的维护检查,消除潜在危险,避免其突然坠落、倒塌给行人造成损害。侵权人需要向被侵权人承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合理费用的支出的责任。高空坠物砸伤人如何赔偿1、侵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
    2023-07-05
    314人看过
  • 被掉落的广告牌砸伤,应该找谁索赔
    1、广告牌砸伤人可能是因其倒塌、塌陷、或者脱落、坠落,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前提下承担侵权责任。2、管理人没有及时发现并予以维护,是有过错的,且应由其自身承担该广告牌质量是否合格的举证责任,负有赔偿责任;3、实际使用人利用广告门头进行广告宣传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4、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在赔偿之后,可以向制作广告牌的公司追偿。律师补充: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3、因果关系。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
    2023-05-06
    258人看过
  • 业主在小区内被杀家属状告物业公司赔偿
    小东在居住的上庄家园小区内被杀,死者小东的父母认为小区物业公司在管理上存在疏忽才导致命案发生,将北京兴建物业管理中心告上法庭,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76983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法庭受理了此案。原告于先生夫妇诉称,2004年8月5日,两原告与其独子小东(化名)入住上庄家园小区。被告兴建物业管理中心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形成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相关约定,被告应当为原告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安排保安人员负责小区的安全保卫,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以保障该小区业主的人身和各项财产的安全。2007年5月10日晚8时,小东在小区内被人杀害。凶手郭某因与被告聘请的小区保安队指导员吕某发生感情纠葛,带一长刀到上庄家园找吕某挑衅,吕某明知对方有备而来,有人身危险,却没有采取任何保卫安全的措施,放任其行凶,导致小东受害。原告认为,吕某身为该小区保安,置业主的生命安全于不顾,是一种严重的失职
    2023-06-10
    274人看过
  • 熊孩子楼顶抛砖砸死路人监护人与物业共同承担赔偿
    昨一审判决,监护人与物业共同承担73万多元赔偿为比胆量,两男孩爬上了24楼楼顶;觉得好玩,两人随手捡起楼顶的大小砖块往下扔。要命的是,其中一块砖头正好砸中从楼下经过的年轻女子头部,并造成其死亡。这起今年6月发生在江阴璜土镇一小区的熊孩子高楼抛砖致人死亡案,昨天在江阴法院进行一审宣判,两名熊孩子监护人及小区物业公司按照5:3:2的比例共同承担73.3万余元的经济赔偿。今年6月8日,在江阴璜土镇一小区发生一起飞来横祸,当天傍晚5点多,一名途经该小区的年轻女子被高空飞来的一块水泥砖块击中头部死亡。令人意外的是,造成这场悲剧的竟然是两个贪玩的二年级男孩。悲痛的死者家属将刘、张两名男孩及其监护人以及小区物业公司共同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关费用75万多元。昨天,经江阴法院审理认为,两孩子中,男孩刘某抛砖击中受害人,负主要责任,而上楼顶去玩耍是由男孩张某提意,且他也在楼顶有乱扔杂物、砖石
    2023-06-07
    376人看过
  • 天花板掉落砸到汽车物业公司赔偿两千八
    轿车停放在自己租赁的停车位上,却被从天而降的天花板砸坏,于是李先生将提供物业服务的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北京市朝阳法院作出了“物业公司赔偿李先生车辆修理费2800元”的判决。2006年2月21日,李先生像往常一样把自己的奔驰车停放在从物业公司租赁来的停车位上,然而停车位上方的天花板却突然掉落,砸在了车上。事发后,李先生认为这起事故完全是由建筑物和停车位的问题造成的。因此,多次找物业公司要求其承担责任,并给予自己相应的补偿。虽然物业方面承认了李先生的损失,但是半年过去了,物业公司不仅没给李先生任何相应的补偿,而且还有意回避李先生。无奈之下,李先生将诉状递交至朝阳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定物业公司赔偿自己汽车修理费1.9万余元。在法院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对天花板脱落物给李先生车辆造成损害这一事实予以认可,但是却对车辆损害的范围提出了异议。物业公司辩称,“当时天花板砸坏的只是李先生汽车的前
    2023-06-10
    140人看过
  • 广告牌倒塌砸坏大奔所有人设计者共同担责
    中国法院网讯一场大风将路边的广告牌刮倒,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刘滨停放的的奔驰车上,为讨要162278元的修车费,刘滨将广告牌的所有人及设计、安装公司告到了法院。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广告牌的所有人及设计安装人全都负有管理和维修义务,共同赔偿奔驰车主车辆损失修复费162278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评估鉴定费。2003年8月5日晚,哈尔滨某公司经理刘滨将自己的奔驰轿车停在马家沟河边的一个收费停车场内后,便到附近办事去了。两个小时后,等他再回到车旁时,眼前的情景不禁让他惊得目瞪口呆。两个小时前还好好的奔驰车,现在已经是面目全非。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他新买的奔驰车上。经过调查,这块广告牌归黑龙江省某房地产公司所有,是前不久刚刚由某装饰工程公司设计安装的。由于8月5日晚上哈尔滨突然狂风大作,广告牌经不住狂风的吹打,突然倒塌,正好砸在了刘滨的奔驰车上。刘滨立即找到
    2023-04-24
    396人看过
  • 广告牌坠落砸坏车险怎么赔
    保险公司应该申请。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之日起,有权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替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获得了损失赔偿,保险人在赔偿保险金的时候,可以相应的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根据第一款行使代位索赔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未获得赔偿部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门面房不让挂广告牌合法吗门面房不让挂广告牌是否合法要看情况。如果挂广告牌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等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的,是不合法的。并且一般没有经过审批程序,挂广告牌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
    2023-08-18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被商场的广告牌砸伤算是犯罪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一般,由安装单位承担,具体还要看商场和安装单位的合同约定。根据《/ll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被商场悬挂的广告牌砸伤该怎么办?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4
      可以找商场索取民事赔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广告牌是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因它致人损害的,只要受害人无过错,都应由广告牌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1198条第一款: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
    • 餐厅被广告牌砸死赔偿多少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900元 计算公式:31195元/年*20年=623900元 31195元为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广告牌砸伤人要如何赔偿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7
      1、可以找商场索取民事赔偿。 2、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广告牌是建筑物上的悬挂物,因它致人损害的,只要受害人无过错,都应由广告牌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广告牌被台风砸损怎么赔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近些年,每年都会出现因刮大风发生伤人损财的事,也由此产生了不少诉讼纠纷。虽说是因风而起,但最终都是倾倒树木或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对无辜的受害者进行了赔偿。那么广告牌被台风刮倒,砸伤人、砸毁财物造成的损失该由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