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清算遗产内容为:
1、分配遗产时,应当照顾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特殊生活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条件,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适当的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4、继承人之间的协商也可以不平等分配,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平等分配或者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协议的前提下,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不平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愿行使继承权的结果,法律不干预。
遗产分割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整体而言,就算是想要把房子给儿子,也不能在遗嘱中简单的写一句,去世以后让儿子继承房产就行了,另外,本人要确认自己就是这套房子的产权人,如果房产是夫妻共有的,就算母亲想要把房产给儿子,那也得尊重父亲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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