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房屋可以买吗
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买卖过户的。
1.但需报请当地政府部门审批,并获得准予转让房产的批文。
2.受让一方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出让性质土地证。这样的过程确保了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在转让时,需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一旦得到批准,受让方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若有关部门决定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转让方则需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其他处理。
二、划拨土地权利特征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权利具有几个明显的特征:
1.取得的合法性:土地使用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并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
2.取得的无偿性:与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是无偿的,这是其主要的区别之一。
3.使用的无期限性: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没有限制,与其他类型的土地使用权相比,这是其独特的特点。
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在处分其土地使用权时受到限制,不能随意进行处分,这是其权利受到限制的一个表现。
三、法律规制划拨土地权
我国法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了严格的规制。
1.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
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到严格限制,并且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这体现了法律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和使用的严格管理态度。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1款也明确规定: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在转让时,必须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这意味着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得随意转让的,这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如果违反这一规定进行转让,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相关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n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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