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合同和土地证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09:02:48 335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证书这个是对物权的确认,我国采用登记主义,也就是说土地等需要以登记为准,变更登记后才是物权转移。

土地出让合同这是债权,债权人享有要求土地过户登记的权利,如果未如期履约可以要求违约赔偿,但不能当然的获得土地,因为物权对抗债权。

一、地役权需等登记吗

地役权依合同生效,登记不是其生效要件,故可以不登记。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关于地役权的登记应注意以下方面:

1、是地役权登记实行的登记对抗主义,而不是登记生效主义。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之时设立,而不是登记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地役权登记需要双方自愿申请,并需要提供地役权合同。

2、是当事人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时,供役地和需役地的权属状况特别是供役地的权属状况应当清楚无争议,当事人应当提供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3、是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期限。

4、是地役权登记直接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即可,不需要报政府审批。

5、是符合地役权登记条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分别记载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并将地役权合同保存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宗地档案中。

6、是供役地、需役地分属不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管辖的,当事人可以向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地役权登记。负责供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登记后,应当通知负责需役地登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记载于需役地的土地登记簿。

7、是地役权登记后,应当向当事人发放他项权利证明书,将地役权情况在土地证书上的记事栏上加以记载。

8、是虽然地役权的初始登记实行的是登记对抗主义,但是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房产证被撤销其抵押如何处理

抵押房屋办理抵押登记后,房产证被不动产登记机构撤销的,房屋抵押权就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主债权消灭;

担保物权实现;

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土地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三、抵押权属于债权吗

抵押权不属于债权,是物权。

抵押权是物权。物权优于债权。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是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债权,“债务”的对称。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
    一、中国土地使用法土地性质不同意思是什么土地非个人私有的,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种:1、土地出让的方式是指国家以土地所属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划拨也称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或土地无偿拨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二、出让和划拨土地有什么区别1、划拨一般是针对事业性单位,这些单位取得国家土地除缴纳相关的税费外,不再支付出让金。出让是政府将国有土地的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有偿转让出去的行为。当划拨的土地要改变用途、经营性质的时候,需要补交出让金,从而改土地证上的“划拨”为“出让”。2、现在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大多数都是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获得的土地,出让就是开发商必须给钱给政府,政府
    2023-06-03
    130人看过
  • 如何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证
    一、收费程序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m2(含2500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m2以内加收5元,最
    2023-05-04
    228人看过
  •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是法律规定不同以及土地性质的不同。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审查,对于符合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资质的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进行上报,最后由人民政府进行批准。一、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区别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二者的区别如下:1.法律规定不同。依据国家法律,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所以宅基地证不能过户。而房产是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所以房产证可以过户。2土地性质不同。土地的获取方式不同。土地的发证机关也不一样。二、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宅基地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首先由乡(镇)、村受理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程序上报,最后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批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
    2023-06-05
    92人看过
  • 什么是法律上的土地使用者
    1、土地使用者在法律上是什么?土地使用者是指依法对土地享有专有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并有权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设施的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相分离。国有土地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土地所有者是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实质上是指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权利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国有土地使用者的权利。土地用途,是指为建造或者保存建筑物及其工程而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内容。但是,这里的使用不是任意的,必须在土地使用权确定的用途范围内进行。一般来说,这种用途范围是指土地使用范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征得土地所有人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否则,土地使用者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范围。土地使用权处分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转让、抵押、出租土地使用权。只要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租赁符合法定条件,处分即为有
    2023-05-08
    491人看过
  •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实际享有对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
    2023-06-11
    167人看过
  • (3)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中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意义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含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统一权籍调查、统一确权登记、统一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坚持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力吗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在村民间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将房屋转让给村外的其他人,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
    2023-07-07
    7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土地确权和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地位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2
      土地确权和土地使用证有以下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
    • 土地使用证符合法律规定吗,土地使用证是否合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13
      楼房是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
    • 土地使用权的含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和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4
      对于土地使用权这个概念,大多数人都是不太懂其中具体的含义的。有些开发商会像购房者介绍产权50年或者70年。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1.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的集体和公民的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的,依照法定的程序或依约定的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吗,土地使用证的内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6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