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与证明票据诈骗罪之“非法占有”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14:40:56 382 人看过

一般来说,金融诈骗罪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是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内涵的理解,往往造成司法实务的差异化处理。尤其是刑法中非法占有是否包括非法占用,往往成为控辩双方争议之焦点。

一、非法占有目的之范畴界定

何谓非法占有?是仅指民法上占有,还是所有,是否包括占用?对于非法占有内涵的理解分歧造成由于受到传统诈骗犯罪构成模式——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意图非法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之特征影响,致使法院在审理票据诈骗犯罪时面对控辩双方对法律理解之巨大分歧,而无法及时、准确判决。因此,界定金融诈骗犯罪之非法占有目的内涵,极具现实意义。

笔者认为,占有,作为民法概念,有两层含义。一是指所有权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一种权能,是所有权性质的主要体现。二是指人对物的管领事实,是所有权存在的前提。结合刑法来看,在刑法上通过不法行为取得的对该物的管领不可能实现民法上的所有权。因此,刑法意义上的占有即是所有。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与民法上的不法占有区别在于其侵犯的是民法意义上所有权的四项基本权能,内涵是指行为人基于不法所有的意思,排除财物权利人的控制,对他人财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使用、处分。

基于以上非法占有即是非法所有的观点,笔者认为非法占有不包括非法占用。

第一,从客观危害来看,非法占有侵犯了财产所有权的全部权能,而非法占用只侵犯了财产使用权。第二,从主观恶性来看,尽管非法占有与非法占用在客观上都表现为行为人事实上对他人财物之控制但其主观故意因素仍有差别。非法占有是基于不法所有意图,不打算归还;而非法占用是基于临时借用目的,有归还之打算。在刑法上,占有他人财物与占用他人财物的行为性质是有区别的。例如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分,就在于前者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而后者仅仅为了非法使用公款。此即诈骗型财产犯罪与挪用型财产犯罪最根本之区别。

票据诈骗罪作为特殊类型诈骗犯罪,当然适用这一规则。侵犯财产所有关系作为票据诈骗罪侵害客体之一,是行为人出于不法占有意图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产生的结果。需要说明的是,即便如此,非法占用行为亦为刑法打击的目标,例如,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也可能构成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二、票据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

第一,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方法。在打击金融诈骗犯罪中,如何查证和认定行为人之非法占有目的是普遍面临的难题。主观目的的证明不能以行为人的口供为转移,即不能以行为人供有则有,供无则无,而必须建立在客观事实之基础上。从方法论之角度,在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用的是推定的方法,即根据已知的或客观的事实推断行为人主观上的某种心理状态。刑事推定的法律实质在于改变传统的、一般意义上用证据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做法,当不存在直接证据或仅凭直接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时,通过间接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常态联系进行推理,从而得出推定事实为真的结论。

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可以使用推定的方法。例如,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集资诈骗罪可以推定为非法占有目的的四种情形。在2001年1月21日《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也列举了金融诈骗罪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七种情形,从而肯定了司法推定在金融诈骗认定中的运用。

第二,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标准。笔者认为,鉴于目前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对于非法占有目的之证明,仍应实行高度盖然性标准及反证双重标准,其中,以高度盖然性标准为原则,以反证为例外。

所谓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证据,在证据的质量和数量上处于高度优势的地位,即使存在一些矛盾,但是不影响对优势证据的采信。这也是为克服刑事推定固有的局限性,从而综合考虑、全面分析,使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间具有高度盖然性,从而达到刑事证明的要求。按照高度盖然性标准,只要有多数证据证明行为人主要表现为对骗取资金或财物的任意处置,且在案发前逃跑,即使有部分资金或财物用于合法生产经营,也应当认定为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观来说,虽然高度盖然性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有助于司法机关顺利办理案件,但是刑事推定具有固有局限性,应注意反证原则的运用。允许被告人反驳是推定的另一个特点。而且在高度盖然性标准原则下,反证原则有助于防止错案发生。如果行为人有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无力偿还,并非主观上不想返还,则不能认定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例如,行为人虽使用欺诈方法取得资金,但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将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确因经营不善而导致无力偿还,则不能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第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明原则。一是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1996年《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及2001年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列举的落脚点在行为人对相关款项无法返还和拒不返还上,对于后者的认定较容易,而对于前者无法返还,如果采用由果溯因的反推思维模式,容易走向客观归罪,违反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因为仅具有解释规定的一种或几种情形并不能与非法占有目的形成必然的一一对应关系,无法返还完全可能是由于非法占有目的以外的其他原因。因此,切不可单纯以行为人具备所规定的客观情形就推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二是坚持综合考虑、全面分析原则。在判断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时,应以其实施的活动为基础,综合考虑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种因素进行整体判断,综合所有事实,排除其他可能,才能得出正确结论。行为的主观心理态度必然外化于客观行为表现,而客观行为表现是司法人员运用推定的基础事实,基础事实量越多越全面,证明的盖然性越强。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尤其注意全面审查行为人事前、事中、事后的条件能力、行为态度和方式及与之相关的各种原因性背景情况,从而全面、准确、系统、客观地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更多诈骗罪相关,进入诈骗罪专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如何明确界定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之间的范围
    一、如何明确界定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之间的范围如下明确界定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之间的范围: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后者侵犯的则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侵犯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既包括钱财等物质性利益,也包括非物质性利益、后者的对象则仅限于钱财。3.构成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只能是采用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地位、职称的方法进行欺骗、后者则可以用任何方法进行诈骗。4.犯罪数额不同。前者的成立不以诈骗财物数额较大为要件、后者则必须达到规定的数额才构成犯罪。5.犯罪目的不同。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为多少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金额为3000元以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应予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罪数额较大标准就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诈骗罪的金额标准如下:1
    2024-03-15
    209人看过
  • 股票诈骗犯罪刑期如何界定
    一、股票诈骗犯罪刑期如何界定股票诈骗罪的判刑规则:1.行为人实施股票诈骗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犯罪数额巨大或存在严重情节的,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股票诈骗怎么举报股票诈骗的举报方法如下:1.公民受到诈骗的,应该向诈骗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以挽回自己的损失;2.当事人也可通过对诈骗网站、诈骗分子的即时通讯账
    2023-06-03
    89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如何界定
    第一,犯罪的目的不同。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行为人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犯罪的行为不同。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则不以使用诈骗方法作为构成犯罪的要件。第三,侵犯的客体不同。非法集资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侵犯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主要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当然,在有些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经营不善等原因造成亏损,无法兑现其在吸收公众存款时的承诺,甚至给投资人、存款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但是,这种损失与直接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是不同的。第四,侵犯的对象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是公众的资金,而非法集资犯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众的资金,也可以是其他的单位、组织的资金。要注意,集资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但应非法占有,而
    2023-02-09
    308人看过
  • 信用证诈骗罪与相似犯罪如何界定
    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属于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四项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根据刑法第195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3)骗取信用证的;(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应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不以犯罪论处。2、本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实践中存在着行为人先伪造、变造信用证,然后又利用伪造或者变造的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应适用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即以信用证诈骗罪处罚。3、本罪与贷款诈骗罪的界限。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银行贷款,预先编造虚假的事实,骗取进口商与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后为其开具信用
    2023-03-07
    213人看过
  • 诈骗罪应该怎样证明不是非法占有
    如果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公安机关不撤销案件,请求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在检察机关公诉阶段,要求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处理,并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案件在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作出无罪判决,如果羁押,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4-05-11
    334人看过
  • 非法出售发票罪如何界定
    一、非法出售发票罪如何界定非法出售发票罪主要从以下四个构成来界定。(一)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二)客观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发票管理法规,实施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为。1、非法制造发票。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发票应须是由防伪专用品制成、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才有效。非法制造普通发票有二种具体行为方式:一是伪造;二是擅自制造。伪造,是指无权印制普通发票的人仿照真实的普通发票,非法制造假发票、冒充真发票的行为。其具体表现是:按照该类发票的联次、内容、版面排列、规格、色彩、图案等,使用印刷、复印、描绘、拓印等各种方法印制假发粟,伪造该类发票,除了要将发票本身制成和真发票一样之外、还必须使用各种方法制造发票监制章、防伪水印、紫外线防伪措施等。擅自制造,是指印制发票
    2023-12-10
    184人看过
  • 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一、哪些行为构成票据诈骗罪一般表现为以下六种行为方式: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以伪造、变造的金融票据冒充真票据进而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伪造、变造的。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的,则不构成此项犯罪。票据诈骗罪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这种情形是指利用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行为。这里所说的“作废”的票据,是指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不能使用的票据,它包括《票据法》中所说的过期的票据,也包括无效的以及被依法宣布作废的票据,还包括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作废的票据。同上述第一种情形一样,构成这种形式的犯罪,也要求行为人在使用票据时,“明知”是已经作废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这种情形是指行为人擅自以合法持票人的名义,支配、使用、转让自己不具
    2023-02-22
    373人看过
  •  如何界定非法占有的行为?
    本文描述的是盗窃罪的相关内容。盗窃罪是指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出于故意非法占有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不包括遗失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在主观方面,盗窃罪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目的在于非法占有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代 为 保 管 物 的 法 律 问 题代为保管物是指在委托人的授权下,
    2023-09-07
    368人看过
  • 诈骗罪量刑细则规定,诈骗罪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一、诈骗罪量刑细则规定诈骗罪量刑细则规定: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二、诈骗罪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诈骗罪中通过以下几点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三、诈骗罪的入罪标准诈骗罪的入罪标准
    2023-06-19
    411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会判几年,法律有何明文
    一、票据诈骗罪会判几年,法律有何明文如遇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涉及金融票据欺诈行为且涉案金额较大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刑事惩罚,还需承担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的罚款;若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存在其它极其恶劣的情节,将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交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的严厉惩处,并且需要缴纳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不等的罚款或者接受没收财产的严厉制裁:①明知所持有的汇票、本票、支票系伪造、变造的,仍予以使用;②清楚地知晓已经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仍予以使用;③非法冒用他人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违约操作;④签署大量空头支票或者故意向银行提供与预留印鉴不相符的支票以骗取财物;⑤汇票、本票的出票人在出票过程中故意虚构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财物。此外,如果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私自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
    2024-07-20
    129人看过
  • 如何正确判断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第二,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第三,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
    2023-06-03
    169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客观方面,诈骗罪与非法行医罪中行为人根本不懂医疗知识,却号称自己精通医术,牟取就诊人钱财的行为极为相似,但二者具有本质的不同:(1)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单一的,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不同。前者行为人主要是利用就诊人缺乏医疗知识,假装自己医术高明而欺骗被害人。后者行为人则是使用骗术,即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财物所有人、管理人产生错觉,信以为真,从而似乎“自愿”地交出财物。(3)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能够负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4)主观方面不同。前者表现为间接故意或过失,后者表现为直接故意。一、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有什么不同非法行医罪与医
    2023-02-22
    273人看过
  • 在诈骗罪中如何准确地确定非法占有
    一、在诈骗罪中如何准确地确定非法占有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二、诈骗罪申请取保候审的的流程诈骗罪申请取保候审的的流程:1.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2.决定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合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合同诈
    2023-11-24
    254人看过
  • 诈骗罪中非法证据罪与瑕疵证据罪有什么不同
    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证据到底是违法证据还是瑕疵证据,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判断和区分。1、侵犯的法益不同非法证据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威胁以及冻饿晒烤等精神折磨的方式为手段,通过直接侵犯公民宪法性基本权利特别是人身权而获得的。2、证据的真实性不同的违法证据是调查员使用肉刑和变相肉刑等方法,强制性地听到肉体和精神上受到疼痛和痛苦、恐惧等状况的供述,严重剥夺了其陈述的自愿性,背离事件事实的真相的虚假供述的可能性很高。3、违法程度不同的违法证据强调了科学调查方法的违法性,主要表现为刑事强迫、体罚虐待等法律明确禁止的方法,以严重侵犯市民基本权利的方式取得证据。4、法律结果不同的非法证据侵犯了市民的基本权利,严重违反了司法理念,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结果不能通过事后的修复来修复,因此没有可逆性和可修复性,没有修正和合理说明的可能性,其最初没有证明能力,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发现后必须一律排除。5
    2023-08-06
    462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使用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怎么认定是否是票据诈骗罪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
    • 2022年票据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4
      1、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 2、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
    • 如何区分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 票据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票据诈骗罪与金融凭证诈骗罪区分金融凭证是指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既不包括本罪所说的本票、汇票和支票这三种票据,也不包括其他银行结算凭证。如:信用证及其附随单据和信用卡等,但上述都属于银行结算凭证。刑法第177条规定的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对象包括票据和凭证。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
    • 诈骗罪罪与集资诈骗罪如何界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15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划分是: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诈骗罪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集资诈骗罪则是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立案的标准不同;量刑等也不同。
    • 诈骗罪与非法占有罪的区别是什么,非法占有罪与非法占有罪的界限在我国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09
      诈骗罪与侵占罪都是侵犯财产罪,两罪有很多相同之处。 诈骗罪与侵占罪主要区别在于行为方式、行为对象的不同。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代为保管等的基于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在实施侵占行为的时候,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占有和控制之下。 诈骗罪中被骗的财物虽然可能是在诈骗行为实施以前就被行为人所占有,但非法获取财物的方式却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这与侵占罪有显著的不同。 区分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