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的不当得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06:47:26 282 人看过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人。

例如:A某到自动取款机上取款1仟元,但由于机械或是软件系统病变,结果取到现金1万元,而且银行帐卡上只显示取款1仟元,那其余9仟元就是不当得利。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律师代理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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