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杰盗窃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09:32:24 63 人看过

公诉机关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彭杰,又名彭嘉明,男,1989年10月20日出生于湖南省祁东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祁东县风石堰镇读书村第4村民小组27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8年5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6日被取保候审。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湘衡祁检刑诉[2008]2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杰犯盗窃罪,于2008年12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查符合开庭条件,于2009年1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彭延萍、书记员刘登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彭杰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祁东县风石堰镇读书村三组村民胡海军长年在外打工,将家中的积蓄11000元现金藏匿在自己家中,被其儿子胡春意(另案处理)发现。2008年4月13日左右的一天上午,被告人彭杰到胡春意家里玩耍,二人谈到外面打工没有车费,胡春意说自己有办法,要被告人彭杰到窗外望风,自己到楼梯房下将父母藏好的钱盗出来。被告人彭杰提出盗2200元,剩下的8800元作为吉利数,二人遂将2200元盗走。胡春意和被告人彭杰将钱用完后,又于同年4月19日盗走800元,于4月21日盗走8000元。二人所盗现金全部挥霍一空。案发后,被告人彭杰赔偿胡海军损失5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彭杰在开庭审理中亦无异议,且有同案人胡春意的供述,失主胡海军、刘许英的陈述,现场勘查图和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清单及领条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杰与同案人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彭杰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彭杰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彭杰已经赔偿损失,有悔罪表现,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在庭审中,被告人彭杰认罪态度好,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核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本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彭杰减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彭杰犯盗窃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八份。

审判长旷云山

人民陪审员陈金元

人民陪审员李冬梅

二OO九年一月七日

书记员邓杰晖

附:本判决书适用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00: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被告人彭育忠、陈志高犯盗窃罪一案
    公诉机关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彭育忠,男,1987年6月10日生于湖南省隆回县,汉族,中专文化,农民,住隆回县岩口镇石坳村4组3号。2008年10月2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2009年2月10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09年2月25日本院决定重新取保候审。被告人陈志高,男,1987年7月26日生于湖南省隆回县,汊,初中文化,农民,住隆回县岩口镇育贤村8组41号。2008年10月23日因涉嫌盗窃罪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2009年1月19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09年2月25日本院决定重新取保候审。隆回县人民检察院以隆检刑诉(2009)2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育忠、陈志高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23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罗教书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张优担任记录。被告人彭育忠
    2023-06-11
    200人看过
  • 中杰欠款案中杰欠款案
    债务人利用其与最终用户处的良好关系,与债权人签定的是背靠背合同。当债权人履行了全部义务后,债务人借口债权人的设备有严重质量问题,在基本收齐了最终用户的付款后,拖欠债权人540余万巨款不还,并还反咬一口,要向债权人索赔300万元。接收该案后,康柏斯立即组织了调查与法律实力最强的专案组处理本案,着手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制作案件运做方案。2、去实地调查债务人公司的运营以及财产状况。3、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并做出法律分析。4、跟踪债务人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监测其动向。5、在债务人公司所从事的行业内,了解其运营项目状况。6、直接与债务人公司总裁、总经理、法律顾问及其集团公司、其他子公司的部份人员联系,了解其是否还款的真实意图。7、与当地司法、税务、工商机关联系,了解债务人背景并对其施压。8、通过司法部门的关系,与北京仲裁部门取得联系,制定可行的仲裁方案。很快,康柏斯顾问就调查到了以下资料:
    2023-06-08
    452人看过
  • 盗窃公安盗窃破案程序
    公安盗窃破案程序:1、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2、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4、立案后就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公安盗窃破案程序是什么公安盗窃破案程序是多久1、首先受理登记,详细了解案情,了解受害人情况、案发时间、地点。2、然后进行现场勘查、现场访问,调查。3、把调查情况记录数据带到公安局进行分析,确定案件的性质,如果盗窃超过1000元以上就立案侦查。4、立案后就对开始查找犯罪嫌疑人,找到后采取刑事拘留。5、最后公安局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刑。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
    2023-08-13
    169人看过
  • 盗窃案盗窃不还钱怎么办
    犯罪分子被判盗窃罪做完牢不还钱的,被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为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其中属于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所以被害人可以要求犯罪分子返还盗窃的钱财。盗窃案嫌疑人抓不到怎么办1、公安机关会继续追查。如果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在逃,公安机关应当发出通缉令网上追逃。公安机关会一直侦查,案件不会撤销,直至抓获犯罪嫌疑人。2、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
    2023-07-29
    180人看过
  • 向亮盗窃案
    公诉机关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向亮,男,1989年4月10日出生,汉族,湖南省祁东县人,小学文化,农民,住祁东县白鹤铺镇黄龙村老架村民小组。因本案于2009年5月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祁东县看守所。被告人向亮盗窃一案,由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6月16日以湘衡祁检刑诉字(2009)第96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7月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周郁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向亮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向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向亮在实施第二次盗窃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应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公诉机关并提供了
    2023-06-11
    181人看过
  • 盗窃赔偿案
    刑事责任年龄
    吴某(1996年12月5日由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安徽省白湖监狱服刑)、裴某盗窃一案,由安徽省阜南县城南派出所于1996年6月30吴某(1996年12月5日由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现在安徽省白湖监狱服刑)、裴某盗窃一案,由安徽省阜南县城南派出所于1996年6月30日查清其盗窃事实如下:1996年6月14日夜,吴某伙同裴某窜至阜南县水产站家属院,翻墙入院将该站职工朱亚峰价值8000余元的名流100型摩托车盗走。吴要求先给他骑两天,裴同意。使用中,摩托车启动不起来,吴推到飞翔摩托车修理部修理。6月18日,吴到修理部问修好没有,被在此守候的公安干警抓获。据此,阜南县公安局于1996年7月30日对吴某、裴某以盗窃罪向阜南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阜南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批捕裴某证据不足,于1996年8月21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该县公安机关在未补查
    2023-06-11
    184人看过
  • 盗窃案中盗窃金额如何认定
    一、盗窃案中盗窃金额如何认定盗窃案中盗窃金额的认定是: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罪需要谅解书吗盗窃罪可以出谅解书,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出具的《刑事谅解书》是对被告人量刑的重要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
    2023-06-04
    155人看过
  • 刘杰抢劫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751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杰,男,31岁,出生于湖南省湘潭市,汉族,文化程度小学,住湘潭市中路铺镇(以上均自报)。曾因犯抢夺罪于2004年10月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6年1月6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6年5月30日被羁押,2006年6月30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刘杰犯抢劫罪一案,于2006年10月8日作出(2006)荔法刑初字第87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刘杰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和审核证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6年5月30日23时许,被告人刘杰驾驶摩托车搭载同伙\老乡\到本市黄沙大道荔湾湖公园附近
    2023-06-11
    118人看过
  •  盗窃案立案标准:如何确定盗窃案的立案依据?
    该司法解释规定了盗窃罪案件中数额的认定标准,以及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罚规定。同时,对于数额较大的盗窃行为,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盗窃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3-09-28
    476人看过
  • 盗窃案件立案标准被盗窃后,怎么追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或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盗窃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盗窃的金额,一般盗窃死亡立案金额是一千元以上。对于入室盗窃、扒窃、盗窃三次以上、携带凶器盗窃来说,盗窃金额不是唯一衡量是否立案的标准。只要实施了盗窃行为,就构成犯罪,就可以进行盗窃罪的立案。一、盗窃罪要件是怎样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4.主体为一般主体。立案标准如下:1.达到当地规定的立案金额的立案调查。2.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无论数额均立案调查。3.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立案调查。二、盗窃罪立案标准具体有什么盗窃罪的立
    2023-06-27
    319人看过
  • 盗窃人事档案罪属于盗窃罪吗?
    行为人盗毁人事档案报复单位的构成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不构成盗窃罪。盗窃犯罪的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盗窃对象必须是财物,盗毁人事档案的行为不属于盗窃性质。盗毁档案的行为所侵害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不是财产所有权,故应定为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和非法干涉罪判多少年毁灭国家机关印章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等等。二、私刻公章算什么罪私刻公章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需要结合案情和性质进行
    2023-03-13
    415人看过
  • 网络盗窃案行窃方法
    1、利用职务之便获得网络用户的个人信息。2、利用网络上常见的盗取他人电脑内资料的病毒。比如木马病毒、蠕虫病毒等,通过邮件、不明网页链接等方式,置入他人电脑,读取他人电脑内存储的个人资料后实施盗窃。3、作案者通过种种方法。如邮件、下载免费软件和图片等,诱使你点击某链接,从而将键盘记录程序置入你的电脑中,记取在线银行的登录名称和密码,拿到电脑中记取的这些信息后实施盗窃。4、还有一些网络盗窃公司在网络上发布招募广告,这些机构希望能将恶意代码链接到一些热门点击上,恶意代码每被下载一定的次数,粘贴恶意代码的人就可获得一笔费用。一、网络盗窃案要怎么追回赃款1、网络警察所在的部门一般叫做“网络监察支队或大队”,他们一般受理以下报案及负责侦查以下违法犯罪案件: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构成的刑事、治安案件;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其他有害数据,影响计算机系统安全的;黑客非法攻击、入侵计
    2023-04-03
    471人看过
  • 邢亚彪盗窃案
    刑事责任年龄
    公诉机关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邢亚彪,男,1987年12月24日出生。2009年6月23日因涉嫌盗窃犯罪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宝丰县看守所。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宝检刑诉[2009]10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邢亚彪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邢亚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30日上午9时40分许,被告人邢亚彪在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院内的停车棚内,将被害人韩某某停放在此的一辆“小飞哥”牌电动车偷走。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236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邢亚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
    2023-06-11
    115人看过
  • 起诉盗窃案件
    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完毕之后就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犯盗窃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事纠纷怎么起诉1.首先,准备起诉的当事人须满足适格原告的条件,即拥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并且与发生的纠纷存在利益关系,还应满足主体条件(须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其次,原告向法院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供明确的被告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3.第三,原告提起诉讼要能清晰的表明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且能够充分的陈述案件基本事实和理由,以便在立案后法官可以尽快了解和判断案件的基本情况。4.第四,要判断所要提起的诉讼是否应当由法院主管,比如劳动纠纷应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合同纠纷应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要根据管辖判断规
    2023-07-07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案立案标准,盗窃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派出所接到报警后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处理。盗窃案立马会立案。对于盗窃案件不广需要调查取证,还需要找到嫌疑人在作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 盗窃案报案后可以私了吗,盗窃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0
      【法律意见】 涉及数额较大,一般三年有期徒刑。
    • 收买和盗窃、盗窃、盗窃、赃物并罚案例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感谢给予的解答.对于第二题,我认为甲应定盗窃罪、销赃罪数罪并罚。可您却说甲无罪,为什么?第三题:孙某“收买”、“强奸”前后两行为,按收买妇女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后一行为——“卖出”和前一行为——“收买”,构成拐卖妇女罪,这样行为有交叉,怎样定罪的呢?为什么不定“收买妇女罪、拐卖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或者只定“拐卖妇女罪”呢?
    • 盗窃多少钱能立案盗窃刑事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6
      不同地区盗窃的立案标准不同。一般来说,1000元到3000元以上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产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之间、30万元至10万元之间、30万元至50万元之间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实践中也存在以下例外。如因盗窃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盗窃受到行政处罚
    • 盗窃案怎么判断是否盗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
      拍到人进出的时间和丢东西的时间吻合,还不足以证明此人一定是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因为法庭定罪量刑是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支撑的。拍到人进出的时间和丢东西的时间吻合只是孤证;如果在丢失东西的时间范围内还有别人进出,取证人故意没有拍摄呢?如果此人进出某地是干别的事情呢?如果丢失的东西后来又找到了呢?如果事后发现丢失的东西是内贼拿的呢?如果丢失的东西是其他人拿的,而您正好没有拍摄到呢……假如拍到人进出的时间和丢